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已有(12)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60.224.x.x) ] 發表於 2019-10-23 20:33
去天安門,看個國慶閱兵,感到驕傲,一切就好了。黨國裡面,能活著,就很好了。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66.183.x.x) ] 發表於 2019-10-22 06:25
國家賠償?不過是納稅人的錢賠,國家哪來的錢。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07.242.x.x) ] 發表於 2019-10-22 04:21
黃金二十年廢了。多少錢也買不回幸福家庭。犯罪的法官,公安幹警不受懲罰,接著禍害百姓代價為零。所以幹警還會逼供,還會製造冤案百姓接著受難。大喊一聲,黨,救中國。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72.138.x.x) ] 發表於 2019-10-21 22:45
要追責當年逼供的人員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10-21 22:27
340萬賠償額度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按照案發地城鎮居民平均工資加精神撫慰金計算出的 如果認為不合理需要調整要經過人大立法程序通過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48.165.x.x) ] 發表於 2019-10-21 22:26
早幾十年,賠340萬元給你?開玩笑。從不認錯的共產黨有進步啦。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10-21 22:20
在美國也沒人追責當年的陪審團啊 沒可能有錯案就追糾個人責任的 否則法官怕追責都盡量判嫌疑人無罪 社會就安全了嗎?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68.5.x.x) ] 發表於 2019-10-21 22:18
這340萬是從何而定?後面➕個0,還說得過去。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99.203.x.x) ] 發表於 2019-10-21 21:16
太可怕了!連這麼明顯的物證證明不是他還判死刑!!
回復 舉報 [ 4樓 csshr ] 發表於 2019-10-21 20:36
當年你根據法院有罪判決辭退他沒問題呀,既然貴單位那麼遵守法律,現在法律說他無罪了,你們就不用聽了嗎?就眼看著一個無罪的人病老無依嗎?這還有人味兒嗎?也許,天朝最大的問題就在這裡!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67.69.x.x) ] 發表於 2019-10-21 20:20
有多少是被冤枉的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5.155.x.x) ] 發表於 2019-10-21 20:17
追責當年的法官,這要求過分嗎?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29 07:54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