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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3)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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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34樓 遊客 (1.136.x.x) ] 發表於 2018-5-18 21:47
糊塗老太
回復 舉報 [ 33樓 遊客 (142.160.x.x) ] 發表於 2018-5-18 08:03
分家產的時候她講封建道德,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能分家產;等贍養的時候她又講現代贍養義務,潑出去的水也要盡贍養義務。怎麼讓自己舒服怎麼來,從不考慮女兒的感受,更不考慮權利和義務的統一。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192.139.x.x) ] 發表於 2018-5-18 00:04
政府為什麼不作為?老百姓給政府交稅不就是為了老有所養嗎!流氓政府
回復 舉報 [ 31樓 遊客 (50.193.x.x) ] 發表於 2018-5-17 23:54
國家到哪裡去了?
回復 舉報 [ 30樓 遊客 (32.208.x.x) ] 發表於 2018-5-17 20:59
中國有一大群樊勝美的母親似的老怪物。
回復 舉報 [ 29樓 遊客 (32.208.x.x) ] 發表於 2018-5-17 20:58
老女人變態。老女人該死。老女人瘋子!
回復 舉報 [ 28樓 遊客 (32.208.x.x) ] 發表於 2018-5-17 20:50
這種中國式的母親很多。自私,偏心,不公平,還理直氣壯振振有詞!老太婆有什麼資格讓女兒給錢呢?法院也很奇怪。
回復 舉報 [ 27樓 遊客 (71.11.x.x) ] 發表於 2018-5-17 20:14
這種母親,死活都要在兒女之間製造隔閡,自己也活得不痛快。
回復 舉報 [ 26樓 遊客 (38.121.x.x) ] 發表於 2018-5-17 18:35
偏心的父母把人傷透。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173.75.x.x) ] 發表於 2018-5-17 18:29
非常厭惡中國人的這種家庭關係!噁心的一塌糊塗!!很多老人把錢補貼一個!
回復 舉報 [ 24樓 遊客 (73.13.x.x) ] 發表於 2018-5-17 17:17
那兒子是什麼情況?
回復 舉報 [ 23樓 yzfa ] 發表於 2018-5-17 16:36
我家兄弟四人,我最小,18歲離家上大學,靠助學金度日,從未要父母幫忙。相反,這三個哥哥分了父母的所有財產,但父母養老無錢時,這三個哥哥又要我分擔。我用中國法律駁得他們啞口無聲。
回復 舉報 [ 22樓 yzfa ] 發表於 2018-5-17 16:30
國內的法院不行!應該這樣判,子女18歲之後從父母處得到的任何財產和幫助,如帶小孩等,都應作價,由子女付還。不還的,由政府強收。18歲之後沒靠父母的可以不出錢養老人。因為中國法律規定父母只需養小孩至18歲,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法律也是如此。
回復 舉報 [ 21樓 placebo ] 發表於 2018-5-17 15:14
12樓 遊客(99.45.x.x): 傳兒不傳女 太傳統 留下了後代不和的手尾
傳兒不傳女,可以,但你就不能指望女兒給你養老送終啊
回復 舉報 [ 20樓 placebo ] 發表於 2018-5-17 15:13
13樓 遊客(24.176.x.x): 老太婆兩件事情都是做得差勁死了!一是把財產全部給兒子傷害了女兒。二是女兒一個月才2千多收入夠緊巴巴了,老太婆還去法院告女兒要求一個月一千五,簡直比周扒皮還周扒皮,是進一步的傷害。我作為一個旁觀者,認為這種惡老太婆活在世上真的就是在浪費糧食,她這個癌症得得好!
這麼噁心的老太婆,早死早超生吧,活著純屬浪費糧食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99.227.x.x) ] 發表於 2018-5-17 13:23
這個老太太是混蛋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73.63.x.x) ] 發表於 2018-5-17 11:45
應該賣掉房子付費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96.224.x.x) ] 發表於 2018-5-17 11:41
這個母親是王八蛋!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174.255.x.x) ] 發表於 2018-5-17 11:35
這個新聞講了一半事實。這些財產不是全部是老太太的。有可能是老爸生前的財產。如果老爸生前講明財產給兒子,老太太就這樣做。父母養大我們不容易。這個女兒太不像樣。是誰辛苦養大了她?父母財產給誰是他們決定。做兒女應盡自己能力去招顧志人家。有可能這個女兒近幾年沒有回去見過老太太,之所以老太太心已冷了才告女兒上法庭。女兒太小心眼了。老話講山水有相逢。如果這女兒有孩子的,她的孩子也像她一樣對待她。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170.52.x.x) ] 發表於 2018-5-17 11:30
這個法官判得好,這個當媽的是要把女兒逼死。判決合情合理,現在的老人簡直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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