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經緊繃的警民關係,在港警稱發射實彈射擊18歲中學生乃是「自衛」后再次惡化。最新消息是,中槍學生被控參與暴動與襲警,將被提堂。同一時間,港警也要求特首提出對策,不要讓警員「孤軍奮戰」。
綜合《香港01》、《明報》、《香港蘋果日報》等多家港媒報導,荃灣中槍男學生遭控「參與暴動」罪」和「襲警」罪。3日下午法院傳喚他到庭接受訊問。這名中彈男生仍在伊利沙伯醫院治療,情況穩定,沒有在沙田法院出庭。除了他之外,還有6名38歲到18歲的男子也被控「參與暴動」罪。而暴動罪在香港可最高判10年刑期。
另外,綜合港媒報導,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敦促政府頒布宵禁,或根據殖民時代嚴格的《緊急法》採取措施,以賦予港警更大的權力,以應對不斷升級的社會動蕩。
「反送中」在香港發酵四個月後,激進的反政府示威者在香港繼續以暴力表達不滿。《南華早報》提到,在中國慶祝十一國慶隔天,警方表示一天之內發射了約1400發催淚彈、900枚橡膠子彈、190枚布袋彈和230枚海綿彈。當天有269人被抓捕,其中93人為大學生。
這個數字對比到6月9日衝突爆發到9月20日之間4個多月,總共發射了3100枚催淚彈,590枚橡皮子彈,80枚豆沙袋彈和290枚海綿彈。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JPOA)抱怨,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至今尚無提出任何具體解決方案,港警疲於應對各區衝突。
示威者要求解散警隊 多家港媒也報導,許多示威者在2日喊出「解散警隊」訴求,對警方實彈射擊示威青年感到強烈不滿。在事件發生的荃灣,數以千計的示威者周三(10月2日)晚間參與「和你行荃灣」集會,在荃灣沙咀道球場合唱《願榮光歸香港》,呼籲港人關注槍擊事件,並譴責警方近距離槍擊示威者。
不過和平示威再次轉為暴力抗爭,有示威者用雜物設置路障,堵塞交通,有人投擲汽油彈。警方則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驅散人群。
同一天,在黃大仙、屯門、將軍澳、銅鑼灣和沙田各地都有數百甚至數千群眾聚集抗議。中級武器」警棍變「低殺傷力武器」
在香港警民關係日益緊張之際,港媒報導警務處修訂《程序手冊》內容。 其中,警棍、橡膠和布袋彈及水炮車接列為「低殺傷力武器」,可用來應對暴力攻擊。
在舊版的手冊中載明,「中級武器」警棍可用來應對暴力攻擊,現在則是羅列多種「低殺傷力武器」。《明報》引用警權團體意見,認為「將各武器置於同一層級是太籠統,警員使用過度武力時變得難以追究,令警員誤解武器的武力」。
此外《手冊》中提到面對「致命武力攻擊」時可使用槍械。新版本中,致命武力攻擊的定義為「以毆打行動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與舊指引的「以毆打行動意圖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不同。
《明報》引用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意見,他認為新版《手冊》下,警員開槍彈性較大,但也強調警員用武時,必須根據《警察通例》使用最低程度武力,並於達到目的后立即停止使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