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錫安的《 美麗的復調 》,腦子裡第一個想到的是合奏和獨奏的問題,也算是和一個。算不算原創不知道,不過肯定不是轉貼,至少也是自己敲的字。
我小時候(借用某N歲小朋友的口頭禪)聽的很多音樂多是合奏、合唱和交響,氣勢恢宏,令人心生振奮,冷血也激蕩熱了,後來大些了,聽到《梁祝》時,知道了有協奏曲,是以獨奏為主,管弦樂隊為輔的一種音樂形式,其中的獨奏也有繞樑多日,不思排骨的副作用,再後來的一個時期,頗喜歡徹底的獨奏,如阿炳的多數曲子,甚至清唱,如秦腔、民歌(無配樂的)...
對於獨奏,只要音樂人技巧能力足夠,用一件樂器足以表現出各式各樣的音樂形式,精品不勝枚舉。
但是,對於合奏和協奏,樂器之間的配合卻至關重要,音色的和諧、主次的安排等等一系列問題都會嚴重影響最終的效果,這都不是一個樂手能控制的,必須大家協同並進,安於職守,才能成功完成交響樂,而並不是僅僅交響的樂。
還有就是以往的西洋樂器與中國傳統樂器的配合很稀少,也許大家互相不了解,覺著很難配合,現在隨著了解的加深,學通中西的才子才女越來越多,也時常能有這種中西合璧的新體驗,也許未來會更多。
以往的另一個感覺是一種樂器很難成合奏,多是需要其他樂器的配合,現在十八把小提琴,二胡合奏、N架鋼琴合奏等形式也不少了,好的獨樂合奏也能產生特別的效果。
現在想想,無論合奏、協奏,還是獨奏,都是音樂的表現形式,可以獨樂樂,也可眾樂樂,只要能表達了想表達的意思,展現了音樂的美,抒發了自己的感情,能讓聽者產生共鳴,就算是成功的音樂形式,倒也不必須拘泥於形式,當然格調的高下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