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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槍擊案,又一個大謊言被戳破了

作者:王博談美加  於 2018-7-25 06: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王博談美加|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評論

關鍵詞:多倫多, 槍擊案

最近兩天前,多倫多發生槍擊慘案,兩人死,多人受傷。

 

加拿大人用鮮血和生命,再次戳破了一個大謊言,即「解決槍擊暴力犯罪的關鍵是控槍」。

 

我本已經厭倦了使用「謊言」這個詞,因為我凡是寫到時政問題的時候,似乎總在使用這個辭彙,比如我前面關於溫哥華房價的系列文章《溫哥華房價的無恥謊言》,後來又寫了幾篇時評《加拿大人是如何說謊的》。但是我想來想去,還是覺得「謊言」這個詞最貼切,所以也就顧不了太多了,只當自己不學無術,才疏學淺。

 

加拿大是全世界範圍內,所有西方國家中,控槍最嚴格的國家。但是多倫多在 201811日到2018528日的5個月里,總計發生了162起槍擊案,也就是在148天里,發生162起,平均每天1.1起。

 

另外根據歷史統計資料,去年同期,從201711日到2017528日,多倫多總計發生了144起槍擊案。2018年比2017年的槍擊案增加了11%

 

還有另外一個統計資料,從2018527日晚至28日夜,24小時內,多倫多地區接連發生7宗槍案,造成至少兩人死亡,另有多人受傷。

 

這麼多這麼大這麼頻繁的槍擊案件發生了,加拿大的政客和最要媒體,卻清一色的譴責槍支管控不嚴,除開民間一些人發出不同的聲音之外,幾乎沒有人去責問一下,政府在其它方面,比如犯罪人控制和犯罪防範機制建設方面,做了什麼事情,出了什麼問題。

 

為什麼不能僅僅指控槍支?

 

如果有過養育小孩子的經歷的人就會知道,我們成年人哄小孩子有個辦法叫做「壞東東」。什麼意思呢?就是如果小孩子走路撞到桌子了,受了傷害,哭了,大人就去假裝打一打桌子,說你這個「壞東東」,然後小孩子就不哭了,因為找到了可以歸罪的對象,而且它們不會說話。

 

槍這個東西,就是個不能講話的「壞東東」。如果受害人把受害的全部原因或者主要原因歸罪到槍支上,其實就像一個不懂事的天真的孩子,它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因為槍這個東西,如果沒有人去使用它,它自己是不會動的。

 

然而,如果政府和大眾傳媒機構,刻意強調槍擊案件發生的根源在槍支上,那就是在哄騙天真的人,讓他們相信,槍支本身的控制,比對人的教育和管理,比對犯罪控制機制的建設更重要。

 

在犯罪學上,判定一個人是否有罪的第一個,也是最關鍵的前提條件,就是「犯罪動機」。

 

對於社會上發生的這種由個體引發的惡性犯罪事件,應該認真檢討的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這個人的犯罪動機是怎麼產生的。

 

二是大規模的傷害他人的工具是如何獲得的。

 

三是防止犯罪事件發生的機制是如何運行的。

 

如果我們眼見著這樣的大規模的傷害事件頻頻發生,討論的話題卻只是限制在並不是最核心的問題上,你覺得這些政客和國營的媒體是在幹什麼呢?

 

前段時間,424日,也是在多倫多,一名男子駕駛一輛廂式貨車衝上多倫多的一條主幹道的人行道,造成至少10人死亡,15人受傷。

 

刀也好,槍也好,炸彈也好,卡車也好,都只是不會講話的被人使用的工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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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一杯星巴克 2018-7-25 12:40
~~控槍不能絕對有效地杜絕 『槍殺案件』;  但 『不控』 就會更瘋狂 !
回復 rfw1972 2018-7-25 20:23
樓主是賣子彈的
回復 對牛彈琴 2018-7-25 22:43
樓主的論點很有意思,但概念有些混亂:
1. 車輛是日常必須的交通、運輸工具,而掌握、使用這些工具的99.99...%的人,有使用、控制這些工具的技術和心理自控能力。
2. 車輛在一些人手裡的確可以變成武器,一次性殺傷力可能是十幾個人,如開車撞入密集的人群等。汽車炸彈是另一個話題,因為有炸藥介入。
3. 槍支是武器,不是日常生活必需品,這毋庸置疑,想必樓主也不反對。槍支的殺傷力,估計樓主也很清楚,這裡不必啰嗦。武器唯一(不是之一!)的目的就是殺人:如果放在正義之手,是消滅敵人,為民除害;如果落入邪惡之手,那就是千萬無辜者的不幸,無辜者包括嬰兒、小學生、中學生、成年人。。。
4. 99.99%的人們每天還在開車做各種事情,因為離開了車,幾乎是寸步難行,特別是在美加。
4. 相當多的案例表明,一些人買槍(還不止一支)就是為了泄憤、報復個人,而更惡劣的是報復社會。
5. 結論:1)車輛跟槍支沒有可比性。2)誰擁有、掌控、使用槍支很重要。
回復 Lawler 2018-7-25 23:22
一杯星巴克: ~~控槍不能絕對有效地杜絕 『槍殺案件』;  但 『不控』 就會更瘋狂 !
贊你,賣咖啡的!
回復 borninheaven 2018-7-26 00:10
人相信自己的相信而已, 同樣的事件在不同的人面前結論也許就是相反的。有個美國擁槍政客, 50年前槍殺了他親媽,他說是他媽瘋了拿槍要殺他, 他無奈開槍自衛殺了他媽, 他公開他的這親身經歷,到處宣傳那槍不殺人,而人殺人的邏輯,不厭其煩解釋他要是沒槍就死在他媽的槍口下了。也許樓主也能體會出這邏輯吧?
回復 loneshepherd 2018-7-26 10:55
如果樓主比較一下人口比多倫多少的多的巴爾的摩以及人口和多倫多旗鼓相當的兇殺案,你就知道你是在散布謊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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