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民奸
那麼這一「古董」究竟是不是「萬世一系」的原物呢?我看很有模稜兩可的危險。柏拉圖的《理想國》和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都主張過拋棄在他們之前已經風靡的希臘雅典民主。美國建國的國父們直接了當地明確拒絕了雅典式民主。美國第一任總統,首位國父華盛頓在1787年3月致麥迪遜的信中說:「民主不應以個人為單位,而是以共同的或者集體的權能為單位。法律沒有保障的權力,沒有強制服從的權力,沒有懲罰不服從的權力,這種民主不能接受。」美國第二任總統、美國民主政治學之父約翰·亞當斯目睹了民眾在法國特使鼓動下,焚燒華盛頓和哈密爾頓的模擬像后,強烈斥責:「以革命的名義,用廣場政治,用一人一票的方式來解決政治決策,必然導致惡性民意,包括暴力和偏見的泛濫,最終葬送社會秩序,回歸叢林,人人自由根本得不到政府帶來的保障。因而使國家蕩然無存。(《聯邦黨人文集》)」美國第三任總統、美國現代政體之父托馬斯·傑佛遜在給麥迪遜的信中說:「民主無非就是暴民統治,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就可以剝奪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九的人權。」美國第四任總統、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說:「即使每個雅典公民都如蘇格拉底那樣睿智,雅典的每一次公民大會仍然都是烏合之眾。」
那麼蘇格拉底到底有多睿智呢?他說:「雅典民主掌握在無知的群氓手中,包含著專制君主的特質,不能算是一個政體。」他的學生柏拉圖補充說道:「普通人沒有管理國家的能力,民主制連寡頭制都不如。」現代美國政治學家J.T.羅伯茲說:「西方歷史上絕大多數時間,雅典民主都臭名昭著。《審判雅典:西方思想中的民主傳統》」
那麼為什麼政治家和政治學者們都如此厭惡甚至憎恨希臘民主呢,因為希臘民主的最大惡果就是產生民奸和民主暴民。民奸借民主的外衣、打民主的幌子,為一己之私操縱民意,鼓動民眾暴亂,以此控制社會。例如雅典民主政治中實施的「一人一票的貝殼法,」就是民奸們「製造暴亂,互相傾軋的工具」(《審判雅典》同上)。這項法律規定了雅典公民享有一人一票選舉和罷免並驅逐領導人的權利,結果被投票罷免驅逐的人,都是功勛赫赫、貢獻重大、有所作為的領袖精英。如:「最公正者」執政官阿里思提德、波西戰爭中的民族英雄第米斯托克利、著名功臣戰將客蒙、雅典最偉大的政治家伯里克利等,甚至「睿智」的思想家哲學家蘇格拉底也被投票判以死刑。因為這些最具威望和能力的精英們被選出后,都希望有所作為,這恰恰就和只顧眼前利益而無長遠眼光的鞋匠、農民、商販、走卒等民眾格格不入,於是出現了居心叵測的民奸,阿諛民意,操縱民情,為自己擄取權力。歷史事實是,正是雅典的這種民主,最終導致了希臘雅典走向了滅亡,而且萬劫不復。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雅典「具有一人一票的公民」,並不是雅典的全體居民。那時的「公民」一詞,不等同現代國家的「國民」或「人民」。雅典的婦女沒有投票權,交不上稅的居民沒有投票權,住在城邦以外的居民沒有投票權,外來務工人員、外商投資者、奴隸等都沒有投票權。具有投票權的「公民」只佔全體居民的少數,相當於現代的「特權階層」。由少數「公民」投票決定全社會的事務,本身就是少數統治多數。伯里克利當權時期,頒布了《公民權法》,其中規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子女才有可能成為雅典公民。這項法律是直接針對他的政敵客蒙的。因為客蒙娶的妻子不是雅典人。
如此說來,現代民主已經拋棄希臘式的民主了。那麼它是不是羅馬式的共和民主呢?美國國會的名稱「Capitol」,參議院的名稱「Senate」,眾議院的名稱「House」,以及行政各部首長的名稱「Secretary」,還有「三權分立、相互制約」等機制,都是直接照搬羅馬共和政體的原文和願意。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羅馬的共和民主政體雖含「民主「二字,卻根本就不是民主政體。它雖然也有公民大會和選舉制度,但參與投票的公民是按照財產來劃分等級的。只有享有財產的貴族才有表決權。而負責監督並制約公民大會的元老院,是國家的常設議事機構,掌握國家的稅收、戰爭、終審、批准人事任命等重大權力,全部由貴族組成,所以又稱貴族院。由於公民大會選舉產生的官員沒有薪水,所以一般平民沒有條件為官。由於絕大多數財產掌握在少數貴族手裡,所以由元老院提名選出的最高執政官或獨裁官(Dictator),大都出身貴族。由於羅馬共和政體只是少數貴族集團之間的共和與民主,所以被史學家稱為共和寡頭政治。美國建國之初,模仿當年的羅馬共和政體,就是為了以共和限制民主,以防止出現民奸,利用民主煽動暴民,製造民主暴亂。歷史事實是,羅馬的共和民主政體,最終走向了專制獨裁的羅馬帝國。
有民主,就有民奸;出現了民奸,就會製造民主暴亂。這是多數西方國家都經歷過的血腥過程。美國建國之初在經歷了十多年的恐怖流血和民主暴亂后,提出了「自由、民主、共和」的口號,就是把自由和民主限制在共和之下,明確表明「自由不得妨礙公權。民主不得損害共和。(The freedom must not impede the public power. And the exercise of democracy must not be damaging to the nation of republic. 《哈密爾頓·聯邦黨人文集》)這和法國在大革命期間經歷了民主血腥恐怖后,提出「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把「民主」排除在外的用意一樣。美國在國會大廈頂端建造的「美國自由女神」,在紐約哈得遜河出海口處樹立的法國人贈送的「自由女神」,各州在州議會不同的位置擺放的形形色色的「自由之神」,都諱言「民主之神」。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領導黑人民權運動,被人稱作「民主之神」,美國媒體對此大肆醜化,把他蔑為煽動暴亂的「民奸(Democratic Demoniac)」,直到肯尼迪利用「民主改革」和「黑人選票」上台後,才為他正名,稱他為「民權運動領袖」,但仍拒絕稱他「民主人士。」。
由此看來,今天被很多人把玩兒的「民主古董」, 早已面目全非,而且是件贗品,如真包換。
那麼民主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我其實不敢說。如果勉強要說,民主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形態,也不只是一種模式。但不論哪種模式,民主的最高形態,都應該是民主協商。而民主投票,只是民主協商的一種方式。歷史事實是:雅典因為實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導致了雅典戰敗和永遠滅亡。羅馬實施共和民主,導致羅馬變成皇帝獨裁的羅馬帝國,后摻合上天主教,成了政教合一,進入了黑暗的中世紀,延禍人類一千多年。現代國家有三權分立制,也有民主集中制,有君主立憲制、也有輪流執政制等,如果都統稱為民主,那麼民主就是一個筐,各國根據自己的國情和各自的需要,把有利於各自統治的東西往裡裝。最後看誰包裝得好,誰的影響大,把玩起來,就形象得很,就能以假亂真。
然而我敢說的是,任何玩弄民主的國家,無不嚴禁自己國家出現民奸。因為民奸靠民主當飯碗,拿街頭當戲台,天天耍著民主的把式,哄騙有錢的出錢,沒錢的幫個人場。引誘裹挾甚至強迫人們湊熱鬧,擾亂秩序,製造暴亂。他們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混事為患,隨時可以找出一個民主的借口,自行充當某部分人的民意代表,尋釁滋事,打砸搶燒。他們隨處變換頭銜,蒙面掩耳,手持民主的招牌聚眾擾民,為非作歹。法國的路易十四說:「朕即是國家」,英國的威廉二世說:「國王就是法律」,民奸們強姦了民意后,甩著膀子說:「我就是民主!」路易十四和威廉二世說那些話時還佔著國家、把著王位,而一無所有的民奸們只要扯著嗓子干吼幾句,就變成了民主。而且還要多喊幾句:「只有我是民主!別人不許民主!反對我,就是反對民主!」
我自度無德無能,不敢像美國的先賢們那樣對民主懷有反感,然而這些日子民奸們天天炮製暴民新聞,把持著網路信息、充斥著屏幕電台,製造出無數的噪音和幻覺,像夜晚人們睡眠時耳邊飛舞的蚊子,擾人心緒。更有幾個嚴禁自己國家出現民奸的奸滑政府,出來幫助別國練把式的民奸們打場子,撐面子,拋銀子,以增加影響力,不由讓我作嘔。我真是佩服他們這種強迫的力量,竟能把一個立場中立的人硬生生地推逼到反對他們的立場上去。
於是我竊想:民主應該是個美好的東西。否則不會有人狗膽包天地去強姦它。然而被強姦的民主是否還有節操?可否還能從良?能否還會與人為善?再看看眼下民奸們那幅下流的樣子,胃裡又開始翻騰起來。
2019年10月29日
於美國弗吉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