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她兒子學習很用功,家裡也很重視教育,花了不少精力和費用,在國內父母租學區房,搬到重點高中附近,省吃儉用,陪兒子讀書。 孩子也爭氣,考到重點大學。 四年大學畢業。又以優異成績研究生畢業。 然後考托福,以高分拿到美國大學全額獎學金,來美國讀博士。 經過7--8年苦讀,終於拿到博士文憑,而且是理工科博士學位。聽朋友說,她兒子每天在實驗室工作12個小時以上,真是兢兢業業,為實驗室奉獻青春。 但畢業實習一年後仍不知去向。沒有居留權。 美國不會自動給你綠卡。
還有個朋友,在國內給公司老總開車,高中畢業,沒有啥技能,混了個出國簽證。 來美國三個月就搞定身份,他找律師辦了個政治庇護,在按摩店找了份工作。 很快妻兒也來落戶。
這真的讓人感到移民條例不合理。 哪個將來對社會貢獻大?美國花費納稅人的錢,培養出博士優秀人才不用,反而給沒有技能的人發綠卡。
再有說說親屬移民,我們家就是一例,兄弟姐妹全是文盲,高中畢業,不懂英語,沒有一技之長,,在國內不是下崗的,就是酒店打雜的,由我擔保,他們順順利利移民。 來后還是餐館工。 不過能自食其力,吃苦耐勞也都自立自強了。
想說的是美國花錢培養出來的博士生,那是國家人才和棟樑,他們朝氣蓬勃,是社會的希望。他們比沒有技能的,政治避難的,親屬移民的都應該優先留下。
可能有些人想,偷國家技術的也是這些人,我想大多數是好人,不會都是吃誰的飯砸誰的鍋吧? 想在美國長期居住,遵紀守法應該懂得。 朋友我說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