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刺過來的尖刀,警察到底該不該開槍?》
昨天晚上,女兒從聖地亞哥打來電話,閑聊中,說起前幾天聖地亞哥發生的華裔女博士被警察擊斃一事。我也關注了這一事件,而且從頭到尾仔細看了整個事件的視頻。
女兒顯然對這一事件感到震驚,情緒激動,不能自已。她跟大多數同情女博士的人一樣,覺得警察過度執法,警察私闖民宅,警察激化了矛盾導致悲劇發生,警察有種族歧視嫌疑,設想假如對方是黑人而不是亞裔,警察就不敢造次,並推己及人,假如警察闖進自己的家,自己也會感到恐懼,也會感到自身的權益受到嚴重傷害。
我與女兒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大相徑庭,撇開這件事情背後的因素不說(當然,我們也無從知曉背後的因素),僅僅從女博士拎著菜刀威脅執法人員,歇斯底里的狂燥和潑婦似的蠻橫謾罵,把驅逐令扔出門外,然後門一摔的無理行為,就已經令人感到這個女博士不是蠻不講理,撒潑耍狂,就是精神極不正常的人。當警察再一次打開房門進入房間,女博士正在廚房,手持尖刀(從視頻看,上一次手裡拿的是菜刀,這一次換成了尖刀),警察要女博士放下尖刀,女博士不僅不聽,還大罵警察,並聲稱警察是假的,擅闖民宅。警察先是用豆袋子彈槍震懾女博士,不但沒有奏效,反而刺激了如同瘋掉的女人,她突然衝出廚房,用尖刀刺向警察,五六個警察後退到走廊,就在女博士的尖刀已經刺到已經倒地的警察之時,其他警察的槍聲響了,女博士應聲倒地。
毫不客氣的說,看到視頻的一幕,給人的感覺這個女博士就是瘋狂到了不想活的地步,正應了那句話:上帝要想讓誰滅亡,必先讓他瘋狂。當時的她,已經到了完全發瘋的程度,真是撞到警察的槍口上了。以當時的情景,無論如何警察都是要開槍自衛的,如果說警察屬於過度執法,那麼,請問對於一個武裝到牙齒的瘋子,你不開槍,你就會被她刺殺,你是要選擇等死,還是開槍自衛?
對於整個事件背後的信息我們不得而知,比如為什麼女博士欠那麼多物業費,女博士到底是不是精神病,警察上門送達驅逐令有沒有法律依據,第二次用鑰匙打開女博士的家門徑直闖入女博士家合不合法?首先,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管什麼原因,女博士欠三萬多物業費是事實。據說,物業公司上門追討時,女博士就已經用刀威脅過,無奈之下,物業公司才招來警察,警察送達驅逐令時,女博士不僅不配合還聲稱警察是假警察,拒不接受驅逐令,甚至態度囂張的把驅逐令扔了出來,這無論如何都不像是一個受過那麼高教育的人能做出來的事。我女兒非常同情這位女博士,她認為,無論如何警察都不應該開槍,並說如果警察哪一天闖進我家我也會心生恐懼。我說,首先,你做一個守法公民,警察就不會闖進你家,即使有這種事情,為啥不能配合警察執行公務,反而像潑婦一樣非要拼個你死我活呢?這是典型的以身試法,我相信只要你心平氣和,配合執法,警察怎麼能隨便開槍呢?除非這個警察跟那個女博士一樣也是個瘋子。
至於女博士到底有沒有瘋,我想這不是警察的職責範圍,應該由精神病醫生來診斷,即使精神有問題,也應該有監護人或家人帶她儘快去治療,如果儘早治療,也不至於落得個被擊斃的悲慘下場。
美國作為民主法治國家實在不易,一方面,她要保護公民的正當權益,一方面還要遭受來自各方面的挑剔和職責,尤其是近幾年來,在聖母婊的洗腦教育之下,博愛之風甚囂塵上,把一個是非十分明確的事情愣是搞得混淆不清,嚴重誤導年輕人,這對美國來說無疑是非常危險的。以後的年輕人,分不清是非,他們認為警察就是壞的,就是與人民為敵的,警察就不應該隨便開槍打人。殊不知,警察是在執法,是在保護公民,在遇到危險時開槍自衛是天經地義。當然不能排除個別的警察濫用職權,但那畢竟是少數,僅從女博士被擊斃這件事,我覺得警察的做法無可挑剔,不是警察要打死她,是她自己找死。這樣的具有暴力傾向的人對社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她面對的是手無寸鐵的普通民眾,那死亡的就不是她,而是無辜的人們。
再說種族歧視,我女兒認為警察如果遇到的是黑人就不會這樣隨便開槍,這完全是無稽之談。美國本來就是個移民國家,是由各種族構成的大家庭,誰也不存在歧視誰。長期以來,那些白左的混蛋們,人為製造種族歧視的假象,每當有有色人種遭到看似不公平的對待,他們就跳將出來,煽風點火,唯恐美國不亂,甚至極其噁心的跪倒在有色人種面前,好像只有他們才是最聖潔的,最公平的,其實,他們的做法嚴重撕裂了美國,尤其對美國下一代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以我個人的經歷,目前為止還沒有遇到有什麼種族歧視事情。所謂的種族歧視,無非是懦弱的心靈在作怪,你要想贏得別人的尊重,首先自己要足夠強大,自己的內心要坦蕩,不能一遇到一點不公平的事就往種族歧視上扯,說一句不客氣的話,在美國,還說不上誰歧視誰呢,事實上,現在美國早就有一種明顯的逆歧視傾向。正因為長期以來,美國政府對種族問題投鼠忌器,才導致美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女博士之死,是一個血的教訓,但願這只是個別事件,也希望有關部門做進一步的調查,還該事件一個清晰的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