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與其抄黨章不如抄這個

作者:清風正氣  於 2016-6-1 20: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評論

關鍵詞:抄黨章, 雷洋, 孫志剛, 互相砍殺, 傷心史

孫志剛的父親孫祿松為兒子掃墓        白髮人送黑髮人,而且是被非法收容,遭毒打致死親生骨肉。對一個父親來說,人生慘痛,莫過於此。請注視照片中的老人十秒鐘,看看自己有何反映?(測試自己良心/國民性的上佳方法。請在下方的評論中告訴我 的反映,謝謝!)

在雷洋案取得新進展之際,請看一看孫志剛的墓誌銘。與其抄黨章,不如讓中共政法系統人員抄孫志剛的墓誌銘。

在籌建設孫志剛墓時,就墓地上的文字,孫志剛的父親孫祿松曾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全國各地從專家、學者到普通打工者,紛紛把悼詞或碑文由網上傳來,其中不乏激烈言辭。孫祿松從中挑選了語言平實有力者,鐫刻在大理石碑之上。《孫志剛墓誌銘》的文字如下: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於湖北黃岡;
  二零零一年:武漢科技學院染美本科畢業;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職於廣州某公司任美術平面設計師;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無暫住證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終年二十七歲;
  同年四月十八日:經法醫鑒定其系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報》發表《被收容者孫志剛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孫志剛的悲劇引起全國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強烈反響,通過網際網路及報刊雜誌各媒體,民眾呼籲嚴懲兇手、要求違憲審查;
  同年六月五日:廣州當地法院開庭審理孫志剛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公布;
  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廢止。
  以生命為代價推動中國法治進程,
  值得紀念的人——孫志剛。 
從照片上看,以下文字雖然沒有刻在墓誌石上,但在網上廣泛流傳,也被網友視為墓誌銘的一部分:
逝者已逝,眾惡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廟堂者與處江湖者,當以此為鑒,牢記生命之重,人權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無使天下善良百姓,徒為魚肉。」  
「人之死,有輕於鴻毛者,亦有重於泰山者,志剛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價,換取惡法之終結,其死雖難言為捨身取義,然於國於民於法,均可比重於泰山。

我在【就雷洋事件致北京警察的公開信】中寫下過以下沉重的文字:

列寧對無產階級專政的定義直截了當,毫不含糊:無產階級"專政是直接憑藉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列寧全集》35卷,237頁)專政的邏輯是一貫的,更是冷酷無情的——今天你可以草菅人命,明天別人也可以草菅你命。不要以為你是警察,就可保一生平安。如果不把權力怪獸鎖進籠子,無人能保平安。

早在一個世紀之前,梁啟超就曾做出過這樣的總結:「抑中國數千年歷史,流血之歷史也,.....蓋中國自開闢以來無人民參與國政之例,民之為官吏所凌逼、憔悴虐政,無可告訴者,其所以抵抗之術,只有兩途,小則罷市,大則作亂,此亦情實之無可如何者也......敗則為寇,成則為王。漢高明太,皆起無賴,今日盜賊,明日神聖,惟強是祟,他靡所云,以此習俗,以此人心,故歷代揭竿草澤之事,不絕於史簡......以小恩小惠僥結民望,彌縫補苴,聊安一時而已。實則全國擾亂之種子無時間絕,稍有罅隙,即復承起,故數千之史傳、實以膿血充塞,以肝腦塗附、此無可為諱者也。" (梁啟超《李鴻章傳》)

按說歷史應該是先前發展的。且住!請看毛澤東在幾十年後的說法:」中華民族不但以刻苦耐勞著稱於世,同時又是酷愛自由、富於革命傳統的民族......多數朝代的更換,都是由於農民起義的力量才能得到成功的。」「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的規模之大,是世界歷史僅見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對於令毛澤東頗為自豪的,如此繁的、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日本人怎麼看?八個字以蔽之:互相砍殺膿血充塞。換句話說,他們幸災樂禍,認為中國人永遠不可能坐下來,平心靜氣,找出理性地解決內部矛盾的方法和制度。既然誰都不講理,那就只有靠拳頭了——槍杆子裡面出政權就是這麼來的。這不是中華民族的驕傲,而是我們的恥辱!祈願雷洋事件能夠得到公正、公開、理性的結果;號稱勤勞、勇敢、智慧的中華民族能以此為契機,永遠告別互相砍殺膿血充塞的傷心史,走上真正的民族復興之路!

人大校友清風正氣   敬請轉發,歡迎聯屬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1

支持
8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9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6-6-1 21:47
民權遭公權之踐踏,以世界諸國對比中共執政以來的血腥記錄,以中國最甚最烈。
回復 jinbaicao 2016-6-2 01:27
這個是中國網路民意興起的標誌性事件
回復 東土唐人 2016-6-2 06:05
總裁判: 民權遭公權之踐踏,以世界諸國對比中共執政以來的血腥記錄,以中國最甚最烈。
一個以黨天下代替家天下的封建王朝,民權是可有可無的!從本質上說,現在的紅朝與明朝清朝有什麼區別?
回復 longang 2016-6-2 08:38
列寧主義就是赤裸裸的暴力主義
回復 nierdaye 2016-6-3 11:05
總裁判: 民權遭公權之踐踏,以世界諸國對比中共執政以來的血腥記錄,以中國最甚最烈。
唯一能拼的,就是紅色高棉。
回復 總裁判 2016-6-3 23:49
nierdaye: 唯一能拼的,就是紅色高棉。
中共有史以來最為成功的輸出革命之典範。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3-28 16:06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