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鄭爽代孕棄養,而將代孕這一話題帶入了人們的視線。代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首先,雖然代孕極具爭議性,但作為一種有別於傳統生育方式的補充,可以滿足因各種原因無法生育子女的人成為父母的心愿。其次,在代孕中,由准父母請代孕母親生下自己的孩子並支付相應的費用作為補償,雙方的權利義務基於合同產生,在這一過程中並沒有受害者。最後,代孕有其商業性但區別於通常的兒童買賣,代孕中只有在准父母付出金錢的情況下才會有嬰兒的出生。在現實中,我們看到了很多的人對成為父母的渴望,代孕成為了他們實現自己的基本生育權的一個重要的途徑。
近幾年, 美國本地的代孕機構接待了越來越多的來自中國的夫婦, 因各種原因選擇代孕。在此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風險需要大家注意。曾經有來自中國的夫妻請代母代孕, 但由於該代孕母親在進行胚胎移植手術后很又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后該代孕母親產下了一名與准父母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黑人男嬰。我們可以想象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准父母的失望。那麼我們知道代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在代孕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巨大風險。完善的代孕合同可以防止代孕過程中產生的衝突,對此我們可以就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預防。
(1)心理評估
在代孕之初,將由評估機構對代母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心理測評機構會出具報告以確保代母心理正常,沒有躁鬱抑鬱等心理障礙。當然在孕母的整個孕期,將有心理輔導師對其進行定期的心理輔導,以確保孕母能夠順利度過整個孕期。
(2)
醫療提供機構,孕母在懷孕中的產檢及生產
在孕母懷孕的過程中, 准父母將有權利選擇醫療機構進行胚胎手術,要求代母進行包括HIV
在內的與懷孕相關的檢查,同時要求孕母通知准父母其進行產檢和預期生產的時間。在遇到緊急的醫療情況時,孕母應及時通知准父母,准父母應就具體情況對其進行必要的幫助。
(3)
對孕母在胚胎手術前後行為限制
在現實的代孕中,往往是由於孕母的行為不當,從而造成代孕合同無法執行產生爭議。那麼為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在代孕合同中需要明確對孕母在進行胚胎移植手術前進行必要的醫療檢查,以及限制其在手術后一定的時間內性行為以確保准父母與胎兒的親子關係。在代孕的合同中,還應明確規定如果代孕母親所生的胎兒與准父母無生物學上的親子關係,准父母將不承擔該名嬰兒的監護權,並有權要求由此產生的賠償。
(4)
對孕母在懷孕后遵醫囑進行檢查以服用維生素和飲食要求
孕母在懷孕后,因遵醫囑進行必要的醫療檢查,服用孕期需要的維生素, 以及進行合理飲食例如孕母應避免食用一些高油高脂肪類不健康的飲食,以確保胎兒健康成長。
(5)
對孕母在懷孕期間飲酒及其他可能危及嬰兒健康的行為進行限制
對於很多想要考慮代孕的准父母來說,代母是否會在懷孕后做出有害於胎兒的行為是他們擔心的問題。那麼我們可以在合同中,對孕母在懷孕后的行為做出詳細的限制。例如在合同中嚴格要求孕母在懷孕期間,不允許飲酒,不得使用任何的煙草和特定的藥物及毒品等。還可以要求孕母避免接觸可能對嬰兒造成傷害的化學品。當然也必須明確對於孕母未能遵守合同導致的後果, 准父母將有權拒絕支付由此產生的醫療費用。
(6)
對孕母的旅行限制
在孕母懷孕的最後三個月,對孕母的居住及旅行進行限制以避免非必要的風險和費用產生。例如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孕母必須居住在距離生產醫院一定的距離以內。
(7)
進行親子關係的確認
准父母有權要求對嬰兒進行親子鑒定,以確保准父母與嬰兒間具有生物學上的親子關係,而孕母應配合準父母完成該親子鑒定。如果經鑒定出生嬰兒與准父母間不存在血緣關係,那麼准父母可以不承擔監護權,並要求孕母返還已支付的費用。那麼像我們之前提及的中國夫婦請代孕卻產下黑人嬰兒的情況,他們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確的規定,那麼他們是不需要承擔孩子的撫養的,並可以要求賠償。
(8)
要求孕母遵守醫療程序
孕母必須確保提供真實的健康情況給醫生,嚴格按照遵守相關的醫療程序。以及對於懷孕后如何減胎等相關問題也必須在合同中有詳細的規定。
願天下每一位想要成為父母的人,皆能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