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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文在寅坐牢8個月,朴槿惠被判24年,李明博呢?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8-4-7 09:0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文在寅坐牢8個月,朴槿惠被判24年,李明博呢?

/劉龍珠律師


201846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下午最後一次開庭審理前總統朴槿惠貪腐案,法官金世延判處朴槿惠濫用職權、脅迫、收賄等罪名成立,重判24年,罰款180億韓元。

先前,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包括濫用職權和泄露國家機密在內,要求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即韓國現行法律規定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並罰款1185億韓元。

一、是否有法可依?

根據韓國現行法律規定:有期徒刑最高上限為30年。

首爾中央檢察院第三副檢察長韓東勛,在上一次開庭時親自到庭支持公訴,併當庭對檢方的量刑建議,作了最終陳述發言:」朴槿惠將國民委任的總統許可權私有化,導致」親信案」的發生,毀損了憲法價值。朴槿惠成為憲法史上首個被罷免的總統,給韓國憲政史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污點。為了解決社會兩極化,國民期盼進行財團改革,解決財閥特權。但」親信干政「案給國民潑了涼水。調用平民積攢起來的年金,為三星解決繼承權問題。給國民帶來了難以用語言形容的衝擊和憤怒」。

此前,檢方指控朴槿惠濫用職權等罪名,涉嫌與崔順實等人共謀,強制要求韓國全國經濟人聯合會,下屬公司向M財團,K財團提供774億韓元資金。且朴槿惠在庭審過程中,始終不能承認自己的錯誤。否認所有指控,並將法律審判認定為迫害。由此,根據【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也就是法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同時要求朴槿惠罰款1185億韓元。如今24年的重刑期,也是有法可依。

二、是否有例可循?

在韓國,當上了總統似乎都不得善終。朴槿惠如今面臨24年刑期,以前的總統,似乎也都因為各種原因而沒有獲得好下場:

李承晚 1948-1960(1-3) 被民眾運動逼下台後遭流放,流亡夏威夷,最終客死他鄉。

尹普善 1960-1962(4) 過渡總統,先後數次被朴正熙監禁,最終政變被逼下台。

朴正熙 1963-1979(5-9) 被韓中央情報局首長金載圭暗殺,其妻先一步被暗殺。

崔圭夏 1979-1980(10) 大選成為總統,被全斗煥軍事政變推翻,下台後日日夜夜受監控,最終病逝。

全斗煥 1980-1988(11-12) 沒有競爭者的情況下當選總統,1995年因籌集和侵吞秘密政治資金被捕,1996年以主動參與軍事叛亂和內亂罪、謀殺上司未遂罪和受賄罪被判決死刑,隨後改為無期徒刑,一年後大赦出獄。

盧泰愚 1988-1993(13)1988年當選,卸任后1995年因籌集和侵吞秘密政治資金被捕,得金大中特赦,1998年獲釋出獄。

金泳三 1993-1998(14) 因舞弊案被驅逐出境,在日本使用日語大力抨擊韓國。

金大中 1998-2003(15) 被控選舉舞弊,兒子涉嫌貪污被判入獄。

盧武鉉 2003-2008(16) 因本人籌集和侵吞秘密政治資金,親友收受財團賄賂,被傳喚審訊,2009年自殺身亡。

李明博 2008-2013(17) 功成身退後一直相安無事,直至近日,其子超階越次獲得DAS大世汽車附件有限公司實權一事,檢方就李明博涉嫌於總統任職期間私設「小金庫」而展開調查,已經開庭審理。

朴槿惠 2013-2017(18) 韓國歷史上第一位女總統,也是第一位遭彈劾下台的總統。目前被控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最終獲刑24年並罰款180億韓元。

如此看來,不只是有法可依,韓國總統遭制裁也是有例可循——幾乎一大半的前總統都因為挪用資金或親友貪污受賄而捲入官司風波。

三、是否政治鬥爭?

韓國政局的不穩定眾所周知,每一任總統卸任或下台後總要出點事情。而朴槿惠作為韓國首位女總統,其父親也曾經出任韓國總統,卻成為了第一位被彈劾下台的總統,這當中,是不是也存在政治鬥爭?——答案是肯定的。

文在寅和朴槿惠不僅僅只是總統候選人的競爭者,他們之間還存在諸多新仇舊恨。

1972年,文在寅考入韓國名牌大學慶熙大學攻讀法律。他參加了抗議當時總統朴正熙的維新憲法被捕,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可是因此,文在寅遭到開除,他只好入伍,在韓國陸軍特戰司令部服役。

文在寅在退役後繼續攻讀法律,於1980年考取了律師資格,成績非常優異,可是由於曾經的「案底」未能成為法官和檢察官。於是,他與好友盧武鉉搭檔成立律師事務所,長期投入人權運動。

盧武鉉在競選總統時,不問政事的文在寅挺身而出,全力助選,並出任了青瓦台秘書室民政首席秘書官——文在寅說,自己最喜歡的綽號就是「盧武鉉的影子」。

盧武鉉卸任后被捲入受賄醜聞,最終抵不住壓力跳崖自殺,文在寅稱這是他一生中最痛苦的一天,他把盧武鉉的自殺定義成「政治謀殺」——為了替摯友翻案,文在寅走上了政壇。

韓國曆來就有新總統上任「清算」前總統及其支持者的「慣例」。朴槿惠是當年盧武鉉彈劾案的發起者,後來文在寅參加總統大選,又以微小差距敗給朴槿惠,如今捲土重來,必定要「清算」徹底;加上因為反對朴槿惠的父親獨裁而遭到監禁、開除,新仇舊恨一起算;同時,為了幫盧武鉉「報仇」,當年實施政治清算的李明博也被調查私設金庫,下場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四、恩怨分明,文武雙全,是個狠角色

文在寅一直熱衷於人權運動。1972年,他才剛考入慶熙大學,就參加並領導了「反維新憲法」的運動中,反對朴槿惠的父親、當時的韓國總統朴正熙獨裁統治,結果被學校開除不說,還關了8個月。

文在寅的出身非常貧苦,照道理這樣的人考入法學院,會更願意選擇考取律師執照,安安穩穩賺錢的生活。可是文在寅不同,出獄后重拾學業,獲得了律師執照后他與盧武鉉組成了法律搭檔,一直致力於人權運動,從未放棄——文在寅戰鬥力極強,入伍后服役於韓國陸軍特戰司令部,獲得過「最優秀特戰軍人」的稱號,絕對是個狠角色。

使公眾真正認識到文在寅厲害之處的,是他加入盧武鉉的律師事務所后打的一場官司——公海大逃殺。1966年,一艘載著25人的遠洋漁船,在船長被殺后,6名中國朝鮮族人陸續殺了6名韓國船員,3名印尼船員和另1名中國船員,並將他們全部拋屍大海——這起案件在韓國引起了軒然大波,殺人的中國船員全部被判了死刑。可是就在這樣板上釘釘的案件中,文在寅根據6名中國船員的「陳情書」,在庭上與中方律師合作,痛陳他們遭受欺騙,在船上遭遇非人虐待才引起殺機,硬是反轉了劇情——最後全部改判無期徒刑!

 不僅文武雙全,文在寅始終記得當年朴正熙下令血腥鎮壓反獨裁運動,也記得朴槿惠和李明博用政治手段逼死自己摯友盧武鉉,如今上台,該清算的清算,該討的債一點不差。

五、天道輪迴,父債女還

舅父星雲大師在很多場合都說過,人可以不信佛,因為不信佛,佛祖不會怪罪;可是人不可以不信因果,因為你種的因,無論好壞,最後都會有果,無論好壞,都會報在你和你家人的身上,甚至子孫後代的身上。

朴槿惠的父親朴正熙任職總統時採用鐵腕統治,通過犧牲民主的專制制度來追求經濟的高速增長,被稱為獨裁者,也是韓國歷史上爭議很大的一位總統。而當時正在慶熙大學攻讀法律的文在寅就領頭髮起了反獨裁、反維新憲法運動。結果,文在寅被捕,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被慶熙大學開除,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入伍。

而李明博之後,朴槿惠和文在寅競爭總統。文在寅意在當選總統為好友盧武鉉翻案,可惜最終不敵 「女代母職,為父親多年擔任第一夫人角色」的朴槿惠。

朴正熙當年的獨裁和對民主運動的鎮壓正是自己種下的「因」,如今,已遭暗殺的他還剩下未報的「果」殃及了自己的女兒。

 

朴槿惠當年當選,很大程度上是藉助了其父親在政壇的影響力,自己當年代替母親伴隨父親出行扮演第一夫人的角色,讓她在選民中呼聲很高;如今,當年其父獨裁統治,血腥鎮壓,包括使用不入流手段打壓其他政敵,也讓朴槿惠四面楚歌,無力回擊。朴槿惠如今已經身在囚房,雖然有電視但是無法觀看宣判直播,全世界都知道她要坐牢24年,唯獨她自己還不知道自己的結果是什麼。如今朴槿惠唯一的重生機會就只有文在寅頒布總統特赦令,她才有可能出獄,但是朴槿惠很早就已經表示要放棄為自己辯護,她已經失去了對法官和司法的信任,任由政治引導司法對自己做出「命運的審判」。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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