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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高曉松告人誹謗,為何沒有方舟子?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8-2-16 10: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高曉松告人誹謗,為何沒有方舟子?

/劉龍珠律師

131日,高曉松宣布「正式在哈佛大學入職成為研究員」,微博洋溢著滿滿的喜氣;隨後,「打假專業戶」方舟子發聲,稱高曉松的「研究員」只是一個「自費去哈佛大學東亞系查資料的訪問學者」,並且強調「哈佛不給任何報酬,自己掏錢」。

次日,好幾家網路媒體爆出了這樣一則熱門新聞——矮大緊洗黑錄:高曉松買哈佛大學身份騙粉?

如今,高曉松告了這幾家媒體,稱他們就「哈佛入職」一事造謠高曉松造假欺騙——高曉松發布微博曬了各方證據,表示自己的職位是Associate,官方名片上的中文翻譯叫做「合作研究員」,並且哈佛在官方邀請信中明確表示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稱他「買身份」是誹謗——唯獨他沒有告方舟子。

劉律師認為,高曉松告誹謗,贏不了!

一、 標題雖搶眼,卻非肯定句:《矮大緊洗黑錄:高曉松買哈佛大學身份騙粉?》

幾個自媒體的標題雖然非常搶眼,說高曉松「洗黑」,可是標題打的卻是疑問句,而且文中所引用的相關資料也都是方舟子的原話——並沒有實錘表明高曉松「買身份」,反倒是吐槽了一波方舟子,稱其「懟到最後在微博上連名字都沒了」。

就「鳳凰歐洲」與201828日發布的《矮大緊洗黑錄:高曉松買哈佛大學身份騙粉?》一文中,並沒有大段文字來敘述高曉松去哈佛做研究員的事情,誇高曉松家庭背景「群星閃耀」的詞句倒是不少,也有大篇幅文字來表達了筆者對與高曉松日益「娛樂圈油膩化」的嫌棄,希望高曉松能歸回到那個「詩和遠方」的文青,而不是「諂媚的矮大緊」。

說白了,通篇文章除了標題噱頭的很,其餘的內容和「買身份」毫無關係。

根據中國刑法246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而這幾個自媒體,並沒有捏造高曉松「買身份」入職哈佛,而是借方舟子的言論,自我發揮,提出了一個博眼球的標題,這種行為當然是不好,可是也不構成誹謗,尤其是不能證明「捏造」,因為它們跟本沒有確認標題的確實性。

二、 始作俑者方舟子

方舟子是第一個跳出來說高曉松「既不是哈佛大學研究員,也不是研究助理」的人,稱高曉松「自己掏錢」,還「騙國內的粉絲」——火藥味十足,一看就是要挑事情。然而,高曉松的被告名單里,居然沒有始作俑者方舟子!

高曉松為什麼不去告方舟子,反而去告一批引用方舟子言論的自媒體呢?他的目的就類似李小璐告網友誹謗一樣,想給自己立個牌坊——畢竟當年酒駕事件,高曉松主動認罪入獄半年,在社會上一片叫好,紛紛稱他「是個爺們」、「敢作敢當」。如今進哈佛做研究,想好好炫耀一番,卻讓一個方舟子啪啪打臉,要是不搞點大動作,「真性情」的標籤可就不保了。

但是方舟子作為「打假鬥士」,戰鬥力眾所周知,和他打官司,高曉松贏不了,也吃不消。

方舟子目前居住在美國加州,如果高曉松要告方舟子,除了中國,也可以適用美國加州法律。根據加州法,誹謗名人的構成必須符合以下5個要點:

1、 with malice 存在惡意

2、 an untrue statement, 不真實的陳述

3、 damaging to the plaintiff's reputation, 對原告產生名譽損害

4、 made to someone other than the plaintiff (「published」),  向原告以外的人公開

5、 with knowledge of the statement's falsity or failure to use reasonable care to ascertain its truth,明知陳述虛假或沒有求證真實性

高曉松首先就無法證明方舟子的惡意——惡意是一個人內心的念頭和想法,除非方舟子公開明示自己就是要編造故事黑高曉松,否則高曉松根本無法向法官證明,方舟子的「打假聲明」是他內心懷有惡意的虛假陳述。

高曉松說自己官方定製的名片寫了,他就是「合作研究員」,可是方舟子的「打假」也沒有說錯——既然哈佛不收費,也不給工資,高曉松去哈佛做研究,不就是「自費」嗎?機票、房租、日常開銷,都要靠自己的存款來消費,就是方舟子說的「自己掏錢」啊!

至於方舟子稱高曉松不是「研究員」,只是「訪問學者」,確實與高曉松後來曬出的「官方名片」不同,但是你說方舟子是「造假欺騙」,也言過其實——方舟子本身就在美國留學,是專業「搞學術」的,對於美國學術屆各類職位、學歷都非常了解;同時,他在「學術打假」方面有著豐富經驗,揭露過多位名人誇大頭銜、獲獎的事實;更重要的是,「合作研究員」也好,「訪問學者」也罷,光從它們的職責看來,並沒有太大差別,都是依據自己的專業方向,在圖書里查資料,做學術研究——所以說,方舟子這一次的「打假」不是打錯了,而是打偏了,進而被其他的自媒體拿去做了一個標題噱頭十足的熱門頭條,於是引發了高曉松的不滿,要用打官司來證明自己確實入職哈佛大學——就像當年賈躍亭的誹謗案一樣,明明央視都說他上了「老賴名單」,賈躍亭還狀告引用央視新聞的顧穎瓊,說他誹謗自己——想立牌坊又立不住,專挑軟柿子捏。

 

其實,從高曉松的微博看來,正式進入哈佛的那一天,能夠在圖書館里研究感興趣的材料的確是讓他無比興奮——能看出來,矮大緊是真的很想做自己喜歡的研究。不過這個微博的「入職」一詞的確有些「裝逼」過頭。既然說了要「努力做一個較好的知識分子」,高曉松就不要折騰官司了,好好做點學術研究吧!

「鳳凰歐洲」說的沒錯,大眾喜歡的是那個詩和遠方的文青高曉松,而不是油膩諂媚的矮大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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