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干到底,川普廢除DACA法案被紐約等15州狂告
文/劉龍珠律師
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 (DACA) 是奧巴馬內閣在2012年六月制定的一個美國移民政策。
DACA法案 允許入境美國時仍是未成年的非法移民可以獲得一個為期兩年,且可以更新的,延遲被驅逐出境的機會,而且在這期間該非法移民有權獲得工作許可。但上個周末,川普宣布將終止DACA,而將延遲被驅逐的期間大幅縮短到六個月。
Martín Batalla Vidal 是一個受DACA法案保護的移民。他2016年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 Batalla Vidal v. Baran, et al 。這一案件原本是對紐約東區法院在United States v. Texas一案中的判決提出質疑,認為這個判決會阻礙DACA的延展和實施。
Batalla Vidal在川普發布消息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就馬上去法院申請變更訴訟請求為:川普的行為違反聯邦法和憲法的平等保護。
昨天,2017年9月6日,紐約、華盛頓、賓夕法尼亞等15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聯名對川普、國土安全局、移民局和美國聯邦政府提起訴訟(Case#:
1:17 - cv – 05228,附案件起訴書首末頁)。並且,法院已經向所有的被告,包括川普總統發了法院傳票。起訴的原因:
一、 憲法第五修正案 – 平等保護
二、 憲法第五修正案 – 合理程序 – 信息使用
三、 行政程序法案(APA) – 實質上隨意和不可預期,濫用決定權,違反憲法和法律
四、 行政程序法案 – 程序上隨意和不可預期,告知和評論
五、 規定變更法案(RFA) – 沒有依法發布規定變更分析
請求法院判決:
1.
廢除DACA法案的決定違反憲法,實質上和程序上違反行政程序法案,以及違反規定變更法案。
2.
禁止被告廢除DACA法案。
3.
禁止被告使用任何用於申請DACA法案保護或更新的信息去確認申請者身份,逮捕、拘留或遣返申請者或任何申請者的家人,或起訴任何申請者的現任或前任僱主。
法官背景 :Alleyne
R. Ross,1.
曾經參加過波士頓法律援助項目,這類項目一般都是傾向支持移民及勞工階層。2.
1994年被比爾.柯林頓提名為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法官。通常來說,總統都會提名和他政治傾向一致的人。
另外,比爾.柯林頓對川普廢除DACA法案的行為公開表示反對,他說:「這個行為是錯誤的,讓這些年輕人從他們熟悉的地方離開是非常殘酷的」。透過比爾.柯林頓的立場,我們可以一定程度上預估本案法官的立場。
我認為,15州這個案子,川普輸的可能性比較大。原因有兩點:第一,從客觀上來講,川普廢除DACA的決定違反憲法平等保護原則和合理程序原則,以及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和Regulatory Flexibility Act等由憲法延伸出來的法案。第二,法官允許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心證。本案法官有明顯的民主黨傾向,很有可能會支持DACA法案所保護的青少年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