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林前9: 1-27>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6-5 05: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林前9: 1-27】【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之工嗎?……。】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中,使徒保羅以自己為例,說明他是怎樣持守第八章所說的原則,他首先說:【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之工嗎?】保羅在此所提出的四個問題,答案都是:是的。保羅有基督徒的自由,有使徒的權利,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見過復活的主耶穌,又建立了哥林多教會。但為了別人保羅不但甘心限制自己作為基督徒的自由和權利,連使徒特有的權利也放棄了,因此他勸勉哥林多信徒不可妄用他們的自由。【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你們」指哥林多信徒。別人可以不承認保羅是使徒,但哥林多信徒不可以不承認他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印證」即證實的憑據,哥林多信徒最初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因此他們就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姐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佛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當時哥林多教會分門結黨,四派中有三派聲稱他們不是屬保羅的(1:12),也有人對保羅的使徒身份持懷疑的態度,以致「盤問」他。保羅在這裡所用的「分訴」,是將自己置於被告的地位上,向「盤問」他的人進行辯護。為主作工、傳福音的人,有權利從領受屬靈益處的人中間,得到養生的供給。已婚的使徒也有權帶信主的妻子同行,接受教會的供養。「主的弟兄」,指主耶穌肉身的弟兄們,包括雅各書的作者雅各和猶大書的作者猶大。「磯法」就是西門彼得。【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這裡的「作工」不是指事奉主的工作,而是指以勞力維持生計的工作。當時只有保羅和巴拿巴兩位使徒是帶職事奉,其他的使徒都是接受教會的供養。保羅自己是製造帳棚為業(徒18:3),巴拿巴從事何種職業聖經沒有記載。【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當時羅馬帝國的士兵都由國家提供糧餉。「栽種葡萄園」和「牧養牛羊」也都是靠職業維生。保羅用世上的職業作比喻,但他並不只是「照人的意見」來說話,也用律法中的條例來證明:使徒有權接受教會的供養。【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這是引自申命記25:4,那裡說到牛可以一邊踹谷一邊吃身邊的穀物。神既顧念牛,自然就更顧念為福音禾場上勞苦如牛的工人。耕種的農夫都是存著收割的指望去耕種的,打穀的人都是存著得到五穀的指望去打穀的。神的工人必然是一邊事奉,一邊享受基督的供應。我們若是在事奉中只覺勞苦,不覺享受,只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沒有享受福音的實際,這樣的事奉恐怕只是出於自己,而不是出於主的呼召。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傳福音即是撒種,是撒屬靈的種子,為著產生屬靈的生命。所以「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意指並不是過分的事。「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表示有些人曾經接受過哥林多教會的供應。「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保羅雖然擁有合法的「權柄」,但為了「基督的福音」不被阻隔,卻寧願放棄自己的權柄。「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指舊約律法中規定,祭司有權按照規矩吃一些特定的祭物(利7:6、8-10)。這些祭物是以色列人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祭司及其家人。這個原則也可以應用到新約:信徒供養傳道人,不是對傳道人的施捨,而是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為祂勞苦的工人。「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主耶穌說:【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10:10),就是這個意思。【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保羅在別的教會曾接受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腓4:15-16),惟獨在哥林多時他不曾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給。「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他現在說出來,目的不是要爭取哥林多信徒的供養,乃是要教導他們學習他為別人放棄權利的榜樣。他甚至在這裡說「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我所誇的」,指不叫弟兄跌倒的原則(8:13)。主忠心的僕人甚至願付出性命的代價,不顧一切來維護基督的見證。【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保羅說他傳福音並沒有什麼可誇的,而是「不得已的」,即當盡的責任。若他不傳福音,便是違背主的命令,不忠於自己的職責,會招致神的懲罰,所以「便有禍了」。若他忠於主所交代的傳福音工作,便能從神得到賞賜。同樣傳福音對信徒來說並沒有什麼可誇的,而是我們「不得已」當盡的責任。不甘心傳福音,就是無視主的託付,將來不能在主面前交帳,所以「便有禍了」。主的託付,我們「若甘心」去做,便有基督里的喜樂作為「賞賜」。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福音的權柄。】保羅為傳福音所花費的代價,會轉變成他的賞賜,而每一次叫人不花錢得著福音,就會使他得著的賞賜增加,如此就不至於用盡他福音的權柄。【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保羅是羅馬公民「是自由的」,但他卻甘心放棄他的自由,來作服事眾人的奴僕。他捨棄自由、作人奴僕的目的,就是「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律法以下的人」,指謹守猶太教規條的人,當保羅向猶太人傳福音的時候,就依從他們行事的習慣,就如吩咐提摩太受割禮(徒16:1-3)。「沒有律法的人」,指外邦人,當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時候,只要不違背救恩真理,他的行事盡量與他們認同。保羅行事似乎不受任何律法的約束,但實際上「不是沒有律法」,而是根據真理的原則,就是【基督的律法。】(加6:2)所以他在真理的範圍內,傳福音的人應盡量體恤、遷就對方的立場,使人易於接受福音。「軟弱的人」指信心和良心軟弱的人。保羅在真理的範圍內傳福音盡量體恤,遷就對方的軟弱,目的以救人為先。【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保羅在傳福音時,若不涉及真理原則,他「為福音的緣故」盡量遷就別人,目的是「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古代哥林多城每兩年舉行一次哥林多地峽運動會,其重要性僅次於奧林匹克運動會,所以保羅以哥林多外邦信徒所熟悉的體育競賽來作比喻。「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這是以賽跑來比喻傳福音的事工,信徒人人都應參與福音事工。「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一人」並非指將來得主獎賞的只有「一個人」,乃是代表得主獎賞的是「一班人」。「你們也當這樣跑」,信徒就要以參加賽跑的精神,竭力奔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意指凡要參加體能競賽的選手,必須在平時的練習和日常生活上,諸如飲食、睡眠等,都要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世界上任何的「冠冕」,都是會朽壞的。「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屬靈的「冠冕」是來之屬天的獎賞,是不會朽壞的,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無定向的」,指跑步運動員不知終點何在。「打空氣」,指拳擊運動員沒有打中敵手,就是失拳了。「攻克己身」,不是苦待己身,而是「為福音的緣故」,不被肉身轄制,目的是要使身體能為主的事工效力。「被棄絕」在此並不是指失去救恩,而是指不能滿足主的心,以致失去獎賞。傳道人若要人「跑」天路,自己卻不「跑」,生活上隨便、放肆,不受節制,結果「反被棄絕」,就是不蒙主稱許。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一生為主勞苦、奔跑,這樣我們將來就能得著主賞賜的榮耀獎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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