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我也來聊聊有關對「宣誓」的看法,我拿「入籍宣誓」來比是農場房子的「門檻合同」。「打工仔」為了生活經過各種各樣困擾才走到一處農場工作,初到農場時「打工仔」只能住在簡陋木棚里,「打工仔」工作多年後己經具備有資格搬進「好房子」享受「福利」了。冬天到了簡陋木棚太冷,「打工仔」想進好房子享受應得的「取暖福利」。
農場「好房子」設有「門檻」,農場場主規定要簽合同才可以跨過門檻入內,門檻就是合同,想進來必須簽合同(合同條文=宣誓的誓詞),不準把東西往外拿、不準把房內搞得亂七八漕、有義務為農場抵抗外侵,總之要為場主著想等等。簽了合同就可以享受房子內一切設備、取暖睡覺、生火做飯等等「福利」。
話說回來,如果農場內有幾間房子,有設門檻的、也有不設門檻的,兩間房子設備相同福利相同,「打工仔」會選那間?我看不會有幾個人選擇有設門檻的那間房子,傻子也不會,豬也不會由有門檻的進入,有幾個「打工仔」會真正為場主著想?如此看來門檻合約就是擺設,在我看來「入籍宣誓=門檻合約」。農場場主把所有房子都設有門檻,為了那份工作又不想被凍死,但不簽又進不了房了,所以才被迫簽下門檻合同,除非選擇繼續住簡陋木棚,放棄自己因得的「福利」,簽門檻合同「入籍宣誓」是真心的嗎?
順便說說我入籍過程,我入籍要經過法庭,首先找到三個擔保人,我的擔人一個醫生,一個律師、另一個就是認識的警官。申請表格填寫好后找醫生和律師再加警官簽名后交上去,開庭那天在法庭要宣誓,由於我不會英文在警官按排下,由在法庭工作人員拿著早己寫好的誓詞,他念一句我照念一句,其實他說什麼我一句都沒聽懂。我只有站著看他念,就這樣就算宣誓過了入了英國籍。
我老婆便簡單連宣誓都不用,她是由律師辦理,律師說不用宣誓,裝模作樣也免了,這種入籍是否如同兒戲?我就不明白某些人總愛拿宣誓說事,我認為這就是一個過程,無多大意義。 人往高處走 水往低處流,公司跳槽、國家出走,全是為了那個王八蛋「錢」,祖宗都不要的還敢大言不慚說忠孝,全是屁話不值一文。我比較老實敢說真話,我忠錢和忠孝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