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化里有一項就是小費,在日常生活中凡是和服務行業有關的,大多都要付小費。比如去餐館吃飯,結賬時一般都要給出一份額外的小費,當然快餐店除外。按這裡的常理,除非服務態度特差,你可以不給小費,通常大家都會給個15%-20%左右。當然也有人就是不願留下額外的小費,那也沒什麼,但多少有點不合習俗。既然是吃得起,就應該也付得起這些額外的費用,作為對別人服務的一種感謝。餐館的工作人員工資低,小費是他她們的一項重要收入。我女兒大三的時候去餐館打過幾個月的工,深有體會,她總是說你要是去餐館吃飯,一定要多付給小費,至少不要低於平均水準。
除了餐館,去理髮,訂外賣,搬家送貨,搭乘計程車,住旅館等等許多場合,小費一般都要付。這些構成了美國日常文化中的一部分,是好是壞說不清,習慣成自然了。記得剛到美國沒多久,有一次我要辦什麼事情,我的一個學長陪我去,辦完之後,我當時都沒有那個信號,但我的這個哥們兒熟練的從兜里掏出一張疊好的錢,塞到對方的手裡。錢的數目很小,我若是還他,他也不會要,但我一下子就學到了這一課。
這次回國時,遇到了幾次情況,我都下意識地想付一些小費,但大家沒有這種習慣,不收。比如說我回去之後,去街邊小店剪了個短髮,那位大姐手藝挺好,剪洗加起來才15元人民幣,在美國單剪不洗就$15美刀了,還不算小費。我給她了一張20元,說不用找零錢了,可她很認真地說,我有零錢,就找出了一張5元給了我。
還有一次打計程車,到了之後顯示出27元,再加1元的燃油費,總共28元,我給司機30元,說不用找了,人家還是給我了2張皺皺巴巴的1元紙幣。
在美國不給小費有點掉價cheap,在中國愣給人家小費也是唐突,不知道對方是否有被瞧不起的感覺。
入鄉隨俗。
(這是在我的故鄉洛陽的體會,一個三線城市。不知道在北上廣深是否已是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