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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原則必須堅守

作者:一劍飄塵  於 2016-6-21 08: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劍劈華山|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有些原則必須堅守

一劍飄塵


(一)釋放考拉的理由


最近為釋放考拉趙威,忙了一陣子。就如同我在父親節那天寫的文章:我幫助趙威完全是從一個父親的角度,心痛一個和我兒子差不多年齡的女孩,被冤屈在獄中。與我的政治觀點,毫無關係。為什麼說她冤屈呢?很簡單,政府逾期關押、不容許她家人見面、不讓她自主選擇律師,都是對於法律(而且是中國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的違反。這要是在美國,案子根本就不用審理,政府就輸了。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能夠被判無罪,就是因為美國警察在收集證據的時候,出現了一些程序上的瑕疵。許多中國人不理解這個,認為這是吹毛求疵。其實不然,這叫程序正義。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正義的標準,所以才需要法官、法庭來判斷誰是誰非。但是,即使有法官,也可能有人為的判斷誤差。所以,為了找到判斷正義的客觀依據,我們人類發明了「程序正義」這樣的一個不以人類主觀判斷為標準的守則。還是用警察抓罪犯的例子。乍聽起來,警察都是高大上的。但是事實上,警察手中掌握著極大的權力,如果不加以限制,製造冤案易如反掌。中國最近幾起被警察冤枉的案件,人都死了多少年了,卻發現了真正的兇手,就是非常好的說明。所以,現代社會,為了約束警察的權力,不至於出現冤情,規定了一系列的措施:警察抓人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警察扣留人要有時間限制,沒有被法庭定罪的嫌疑人不能被當做是犯人。等等。這一系列的措施,都在限制公權力的肆意妄為。警察只有在符合這些規定的情況下辦案,才算得上程序正常的。如果違背了這些程序,抓捕的犯人,就不符合程序正義。也就更談不上後續的判刑,能夠獲得正義了。


所以,中國警察在抓捕考拉、拘押考拉的過程中,都是違反一系列的程序正義的原則,警察自己就在違法。這個案子如果放在美國,警察是要被起訴的。這與是否發生了性侵,都沒有關係。顯然,在去年7月份的那次大逮捕中,幾乎所有的律師都是處於和考拉同樣的情況下。只是,我們能力確實有限,現在只能重點抓考拉這個案子。


(二)死磕派律師與團派的關係

以荷蘭蛇頭為代表的一些質疑派,放風說去年7月份被抓捕的律師有團派背景,他們的被捕是因為政治鬥爭的結果。這顯然是非常荒唐的指控。中共64以後,基本就是鐵板一塊了。不同派系之間有鬥爭,但是鬥爭的目的只是爭權奪利。無論哪派,都不會關心民間的維權鬥爭的。相反,在打壓維權運動方面,他們的目標都是一致的,即使手段上有所區別的話。批駁這樣的論點,其實是非常容易的。


對於那些相信這種派系鬥爭的說法的,我們不妨假設:即使這些律師具有團派背景,就應該被違法拘捕嗎?他們也是和考拉一樣,一年多以來,生死未卜。甚至,屠夫的父親、哥哥都因此也被入獄。株連九族,這還是封建王朝時候的做法。即使文革的時候,一般也只是要求家庭成員劃清界限而已。而現在,在世界已經一體化的無限主義時代,中國卻出現這種父兄連坐的恐怖株連,這是不是歷史的大倒退?最近香港銅鑼灣書店的林榮基暴料,中國中央專案組通過控制他女朋友、控制李波家人的方式,讓他們屈服。這哪裡還是正常政府的做法?整個是黑社會。


所以,現在問題的關鍵不是派系鬥爭中,站在哪一邊的問題。說實話,就是屠夫他們想抱李克強的大腿,李克強也未必有膽量給他們抱。現在的問題是:中國政府在習近平上台以後,已經完全黑社會化。批量抓人、逾期關押、株連九族。不要說不容於現代文明。就是連中共自己過去67年統治中,都很少出現。在這樣的時期,還能相信荷蘭蛇頭這類人的「高層關係」透露的情況嗎?中國已經進入了最黑暗的時期。不反抗這個中央集權政府的流氓行徑,以後無論死磕派、維權派、團派,都要變成奴隸派。


(三)給考拉簽名信,不能弄虛作假

今天在一個群里,和幾個人爭執起來。原因在於其中有人發了下面的信息:

每個人每日簽名10個人(親朋好友)340人就是3400人/日*30日就是超過10萬人!

我當然不能同意這樣的做法。這是給白宮的簽名信,你這樣做,不是公然造假嗎?什麼叫簽名?我這裡用一下維基百科的定義:


is a handwritten (and often stylized) depiction of someone's name, nickname, or even a simple "X" or other mark that a person writes on documents as a proof of identity and intent.


這就是一個人的社會身份證明。在美國,個人是沒有印章的。即使是開公司,我也只有一個鋼印,但是這麼多年也從來沒有用過。美國就是靠個人的簽名,確認這是你在完全自由情況下,對特定事件的認同或者反對。


所以,簽名是具有唯一性的。在我跟群里的大陸網友爭論的時候,辱罵我的,就算了。魯迅說了:辱罵和恐嚇絕不是戰鬥。我只能同意半句:辱罵不是戰鬥。但是實際上,恐嚇是戰鬥中的一種戰術,而且管用。


中國大陸網友堅持要造假的一個理由是:中共無所不用其極,我們如果不這樣做,就不可能勝利。


首先,我認為有一些原則,是一定要堅持的。這也就是所謂做人的底線。你不能因為這個世界上有些人不堅持底線,你也放棄。你應該知道,你之所以與他人不同,不是因為你富有或者貧窮,而是因為你的認知和他人具有差異性。所以,中共沒有底線,不是你也沒有底線的理由。我們反對中共的,其中一個理由,不就是中共的無底線嗎?我們為考拉呼籲,不就是因為中共失去了底線嗎?


其次,即使說你要在中國大陸堅持無底線的做法,也不能把這種風格用於給白宮的簽名。因為你現在做的事情是要求白宮出面幫助考拉(實際上,這個效果如何,也不要寄予過分的期望)。然後,你用欺騙的手段,明明只有幾百人,通過大家重複簽名,達到白宮要求的10萬簽字人數。你這是在欺騙奧巴馬,而不是在欺騙中共。明白嗎?坦率說,我不覺得這個10萬簽名能夠完成。就中國人這個群體的那種素質,他們是既沒有彈也沒有正義感的。即使是出國到了國外,也胡扯欺軟怕硬的主。為梁警官的案子遊行,那也是面對的美國政府。你換中國政府看看?不要說遊行,就這些人,應該是連喊冤叫屈都不敢的。所以,10萬人簽名,對於這次的考拉案來說,是一個非常巨大的門檻。但是,即使按照這種欺騙的方法完成了,如果白宮真的把它當做一回事,去和習近平要人。習只要把這種欺騙簽名的方式抖出來,就相當於打了奧巴馬的臉。這樣的做法,是在幫考拉,還是害考拉呢?


面對中共的強權,抗爭確實是非常辛苦的,也充滿風險。中國民間力量根本就不是中國政府的對手。可以說,我們唯一佔上風的就是道義的力量!就是我們在追求的是高尚的、光明的事業。現在,因為一個考拉案,就用造假的手段獲取簽名,這是多麼愚蠢的想法?把我們唯一優勢的道義力量放棄?如果你堅持不擇手段,可以!劫獄去!自己一個人、或者三兩個志同道合的,劫獄去。因為那是你們個人的選擇,與他人沒有關聯。但是,在給白宮簽名這個事情上,作為個體的我們是在尋找他人的幫助!正是因為我們沒有能力,所以才要呼籲奧巴馬出面。然後,我們還用欺騙的手段?


我非常關心考拉的案件,我也希望她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與許多人不同,我至今都不願意相信性侵是真實發生了的。相反,我希望它只是一個傳言。但是,這不影響我為她呼籲!我也希望現在幫助她的朋友,在牽涉到第三方的時候,要尊重第三方的意見。即使第三方是你的親朋好友,也應該尊重他們獨立思考的自主性。


正是因為我們堅持一些根本的原則,這個世界才變得越來越文明。這也是我們與他們的區別。


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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