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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人敢和中央唱反調

作者:bobzhou  於 2018-9-13 23:2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近日中央下達最高院 1號文件:保護企業家

文件內容;20179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發展戰略、促進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見》的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現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重大意義。

二、依法保護企業家的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

三、依法保護誠實守信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四、依法保護企業家的知識產權。

五、依法保護企業家的自主經營權。

六、努力實現企業家的勝訴權益。

七、切實糾正涉企業家產權冤錯案件。

八、不斷完善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司法政策。

九、推動形成依法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十、增強企業家依法維護權益、依法經營的意識。

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切實將依法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到實處。

 

 

 

近日,一篇文章流傳廣泛,文章中得出結論,中共要對非公有制經濟「卸磨殺驢」、以公有製取代非公有制的方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這引起網上一片嘩然。

在當前外部環境發生明顯變化的大背景下,這篇自稱「資深金融人士」的文章稱,「私營經濟已經初步完成了協助公有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大階段性歷史重任。下一步,私營經濟不宜繼續盲目擴大,一種全新形態、更加集中、更加團結、更加規模化的公私混合制經濟,將可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的新發展中,呈現越來越大的比重」。

理由是「私營經濟」即非公有制經濟「是沒有紀律的,是沒有深謀遠慮的,是不足以面對日趨嚴峻的國際競爭的」。

其核心是要改變中國現在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經濟體制,要通過「更加集中」和「更加規模化」的「一大二公」的經濟形態取代非公有制。

 

更有一位陳有西大律師說;中國民營企業家都在通往監獄的路上。

陳有西大律師在陳有西學術網上發表的這篇文章,在民企中引起了很大震動。

現在轉載在這裡;

我演講的題目是《中國民企的生存環境和經濟刑罰的重構》。

目前中國民營企業的生存環境非常不好,這是有目共睹的,我今天重點講我自己處理的一些重大的案子。這是最近的一些涉案企業家的照片。這是顧雛軍,就是格林柯爾系和科龍系的老總,當時上百億的資產,幾家上市公司,現在全都剝奪光了。抓他的時候,證監會移送公安部時給他按的罪名有九項,結果檢察、法院定了三項判了十年。現在我在幫助審查,向最高法院申訴中。我的分析三項罪一項都無法成立。說他「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是指壓庫銷售方式有退貨置換,說「業績虛假」。其實所有的家電行業生產商,壓庫銷售方式都是慣例,只要合同真實、收款真實、提單交付,中間流轉商將空調產品放在生產商倉庫暫時不提是完全可以的。第二年要退貨置換新款式型號的產品也是可以的。並沒有虛假銷售。因為他的貨款已經實際回籠,提單已經交付。還有「挪用資金」、「職務侵佔」,也是無中生有。因為顧同其他民營企業家不同,他沒有資本原始積累時的「原罪」,他是在國外創業成功專利成果發財,帶了一點七億美金到廣東佛山創業,收購了當時虧損嚴重的科龍電器的。他自己的母公司格林科爾,和他收購的科龍,實際都是他的左口袋右口袋,資金在集團內調用,根本不能定性為個人的侵佔和挪用,這都是他的錢。而且經過審計,實際上科龍還欠格林科爾錢。由於顧是資本運作高手,不斷收購其他上市公司,企業內部資金融通,動用很正常,在私有財產權保護嚴密的國家,只要沒有稅務問題,這完全是合法的處分,在中國就不行。還有一個虛假註冊罪,都是有政府同意的注資方案。要整他時,就說他虛假註冊。所以,人們都說民營企業都有原罪經不起查。其實沒有原罪,在中國的刑法框架和司法觀念下,你照樣逃不出掌心。

 

這位是蘭世立,上個月放出來,判了4年,關了37個月,提釋放出來,最近我幫他在最高法院打官司,涉及20多億價值的房產股權。他東星集團公司旗下的一個東星房產股權糾紛,法院採納了我們的代理意見,撤銷高級法院的一審原判,發回重審。湖北高院審了三年的判決,被最高法院否定,否定的理由是「基本事實不清」,一個高級法院審了三年的案子,「基本事實不清」,就6個字,已經可以充分說明問題了。最近他在一個鍾祥風景區,有1000多畝的旅遊景風開發,現在值近億,現在高級法院也發回一審重審了。如果這兩個項目他能夠勝訴官司,就有數億的公司資產,蘭世立就有東山再起的希望。他的出事是湖北第一家大型民營航空公司,就是曾經赫赫有名的東星航空,他租用了8架飛機,準備再租12架飛機,一共20架飛機的東星航空。有自己的航線,有機場機位,有飛行員,有空姐,好好經營著,由於遇到金融危機,國有航空公司有國家財政救,而民營的不可能。當地政府國進民退,要求他賣給國有航空公司經營,他不幹,又碰上2008年的金融危機,政府強制指令法院將他的航空公司破產了,把人以偷稅罪為名抓了,判了四年,人關在裡面,公司終於被國企無償收編了。然後說他是資不抵債的。資不抵債可能是真的,但是你也得徵求人家同意才能併購。但是把關起來,企業破產,白白拿走了。

 

接著是江西南昌的唐慶南。他這個案子就是太平洋電子商務,被作為傳銷把他判了10年。這個案子我在為他辯護,涉及到全國676萬人,其中的絕大多數銷售商被公安機關列為嫌疑對象,而且抓捕的600多個,被判掉的已經20多個。所以我曾經在法庭上講,一個法律,一個行為,能讓12萬人構成犯罪,不是執法出問題了,就是立法出問題了。所以我今天講的不僅是司法的問題、執法的問題,而且是一個立法的問題,就是我們國家的經濟刑罰能不能讓一個案子就能讓12萬人犯罪?所以很多時候講到理論問題都是從我的基礎案例上出來的。這個案子涉及到60個億的整個電子商務的運作資金。像馬雲都是幾百個億在運營了,他這個還沒有到這個程度,但是也有60多個億在他這個太平洋購物網上面消費的。現在他還在牢里,這是我會見他的照片,他叫唐慶南。

 

這位是我們辯護的貴州打黑第一大案,黎慶紅的案子,他被判了15年,他的爸爸——57個人的黑社會團伙的第二號老大,我為他爸爸辯護,第二也是為他不涉黑辯護,他爸爸是5個罪全部不成立,無罪釋放。貴州打黑第一大案,我們這個辯護是成功的。也就是說,57個團伙的第二個被告居然是假的,5 個罪名全部是不能成立的,公安、檢察全部把他送上法庭,把他關了將近3年,最後無罪釋放。最後把他的兒子堅決要定成黑社會,判他15年。他原來是貴州的政協委員,因為牽涉到黃瑤的案子,想從他這裡找到一個行賄的突破口,找來找去找不到行賄,最後把他搞成黑社會了。

 

幾個案例,沒有很長的時間,只能扼要地講了,顧雛軍的案子三個罪名,一個是虛假披露信息罪,一個是虛假註冊,一個是挪用資金。虛假披露信息罪理由是什麼呢?就是他買的、賣的很多電冰箱、空調在他的倉庫里,倉單已經交給人家,合同已經簽字,貨款已經收到,把這些作為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錢都收到了,發票都開了,稅也繳了,當然是營業收入了。現在公安機關和國家證監會就把他理解為,你是虛假銷售,虛增業績,欺騙股民。理由是什麼呢?就是你今年賣的東西沒有拉走。你明年有人退貨,你就用新的空調賣給人家,所以你這個業績是虛增的,虛增就是欺騙股民。實際上,我們這個叫「壓庫銷售」,所有家電企業,人家商場裡面倉庫不夠多,直接放在你廠家的倉庫里,我賣多少來拉多少,很正常的,所有家電企業都運行的一種「壓庫銷售」行為,只要開了票,有了合同,有了營業收入,他的業績根本不是虛增的。但是這樣清楚的一種企業家的經營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和公安部、廣東佛山的公安局理解為是虛假銷售行為。其他兩個罪,我今天沒時間分析了,三個罪名全部是假的,但是把他判了10年。所以顧雛軍案出來以後,草民確實冤枉,「草民完全無罪」,戴著一個高帽子,像地主老財一樣的,像文化大革命一樣地搞行為藝術,就這樣一個草民完全無罪。他沒辦法了,只能向社會呼籲了。我們的公、檢、法根本不講法律了,也不講你的經營規則。

 

他把公司全部搞好了,幾個億的投資飛機租好了,空姐找好了,飛行員也招好了,航線也批出來了,機位也租下來了,已經正常運營的,武漢市政府辦公廳說,你這個航線要給國家,他不同意。武漢市政府辦公廳就發了一個文件,給中南航空管理局,說這個航空公司不安全,我們不要他飛。他根本管不了航空的,武漢市政府怎麼能管航空呢?但是地方政府這麼一個文件,中南航空管理局當天下達禁飛令。那麼一個航空公司航線一停掉,每天損失幾百萬,空姐工資要發的,飛行員工資要發的,機位費、航線費要交的、飛機要維修的,對吧?每天幾百萬,搞得他沒有辦法了,怎麼辦呢?與政府要算賬,不同意停飛。不同意停飛就強制停飛,把他的企業就搞破產,不同意就把他抓起來,蘭世立就是這樣被抓起來的。抓起來的時候把他的公司強行破產,武漢市中級法院受理,他另外一家美國公司說只欠我們7000多萬,你們這樣把他破產以後我們願意救他,我們來接盤。政府不同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允許破產重組,我一定要把他破掉。原來政府同意他稅款遲繳、晚繳的,這個時候不同意了,說你是故意欠繳稅款罪,就把他判了4年。在判刑期間,把他的東星航空破產,然後為了救東星航空,把他的東盛房產進行抵押擔保,想把十幾個億的引進來的資金來救東星航空,在他3.25個億抵押給一家融資公司,這個公司就是把他16億的房產公司3.25億就抵押。後來說,抵押我不相信,你要把股權轉給我才相信。他沒有辦法,為了救東星航空,把3.25個億抵押給人家,二十億的公司有3.25億股權就轉讓了。轉讓之後人家只出了8千多萬,後面的2億多人家不付了,說我幫你付工程款了,你的房子還在建。把他的房子已經賣掉了近5個億,然後又把他的房產、股權抵押貸款了3個億,拿到了8個億,他還2個多億不付,借他的雞下他的蛋,把他的公司掏空了,然後8550萬這樣的對價就把20個億的公司,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交易有效,你這不是抵押行為,就是股權轉讓行為。然後就把他的房地產公司就拿走了,就8550萬把人家20個億的公司判走了。所以這個案子天都黑下來了,所以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這麼大的案子付了140多萬的上訴費。上訴以後找到我,我們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一位女法官,非常認真地審,聽了以後拿了案卷就走了,也不知道她態度是什麼樣的。

 

兩個多月以後,案子二審判了。湖北高級法院判決被判基本事實不清,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這太過不了理了,這樣的黑案子都會判出來的。所以蘭是這樣被剝奪財產的,還做了三年幾個月的牢。

 

還有一個案例,一個星期前在北京參加一個論證會,號稱廣東首富,福布斯排行榜的老闆,投資3個億到青海鹽田去買了股權,公司原來下面的一個子公司,是國企,他們原來要收購,入股鹽田的,因為假的礦產資源挖出來增值會比較高,到了總公司不同意,國企這個投資投到青海去不合算,他不要。不要以後他們就找了這個張克強,張克強不是有錢嗎?所以張克強接手這個項目,他也是風投專家。3個億就這樣投進去了,投進去了以後,國企股權不允許轉讓,那沒辦法了,這邊馬上要付錢了,這邊轉讓來不及,那麼就來個信託吧,就是雖然沒有拿到股權,將來爭議的話,拿到信託資產,所以3億多就信託給他了。信託以後,有一天這個鹽田上市了,上市以後,3億多的投資最高的時候市值達到40多個億,現在價值,股票下來也還有10多個億,這樣以來,雲南方覺得賣虧了。認為這個公司應該在我的國企裡面增值,雲南的政府要把它拿走,然後就以國有資產流失的名義,把張克強抓起來了。張克強現在已經被關了3年多了,這個首富就因為這麼個事情被關了3年多。所以那天的論證會我聽了以後,大家可以搜一下視頻,對張克強的案子我專門講了半個多小時,完全是一種所有制歧視。你現在把我抓起來,說國資流失。那麼如果我投資3個億失敗,上不了市,虧光了,你政府賠不賠給我?你雲南省政府賠不賠給我?就完全是一種所有制歧視。就是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就是賣錯了我還可以反悔,你不同意還給我,就把你抓起來。

 

還有一個是山西呂梁地區的一個老闆,名字我不講了,網上說他國有資產流失800個億,你們可以到網上看看,煤企國有流失800個億就是說他的事。是怎麼回事呢?十多年前人民大學的博士畢業,在國家科委工作。後來下海經商。大家以為是煤礦要倒閉了,礦產安全連支架都買不起了,工人工資兩三年沒得發了,對他求爺爺告奶奶的引回去,你到老家來投資,你要愛黨愛家鄉。回去了,當時家鄉煤礦是很便宜的,一個礦可能是兩、三千萬,現在的礦山都漲了,都是兩億、三億了,他發財了。為了翻悔這樣的轉讓行為,怎樣計算這800億呢?說這個礦山下面全是煤,這個煤田能挖100年、200年,煤蘊藏量是多少,按照現在的無煙煤多少錢一噸,那麼乘起來是800億。當年賣的時候根本不是這樣算的,賣了以後10多年他翻悔了,這樣計算,說是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而且現在這個老闆現在不敢在大陸了,他在香港,根本不敢在大陸。抓進去說不清楚的,所以這種案例是大量存在的。這就是這位山西煤老闆,說煤老闆都是負面的,但是煤老闆是很好的,做了很多的公益事業,沒有任何的歪門斜道的事情。我要全講的話,三十分鐘講幾個案例都不夠,就不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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