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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烈士保護法,缺少說明『英雄烈士』的函義

作者:bobzhou  於 2018-5-1 08: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懲治褻瀆英烈的行為、明確保護英烈的責任主體、強化英烈事迹和精神宣傳教育。

說這個法律振奮人心,構建保護英烈的全方位體系。

說立法保護英雄烈士是近年來社會各界呼聲不斷高漲。2017年全國兩會上,251人次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一些群眾來信提出,建議通過立法加強英雄烈士保護。

說隨著英烈保護法正式通過,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的責任主體也予以明確:

說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做好英雄烈士保護工作。

說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和其他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向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網信、公安等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說通過立法保護英雄烈士,回應社會關切,既是對一些詆毀、醜化行為的當頭棒喝,更是對社會正義的極大弘揚。

 251人次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要求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這麼多人集思廣益立一個法,在法律上應該是深思熟慮,符合法律立法的所有規則要求。

但是,仔細研究一下這個法,發現任何法律最基本的法律所指定的對象,在這法律里是模糊不清的。

英雄烈士保護法,卻沒有確定『英雄烈士』的所指範圍和函義。

過去,中共的提法都是『革命英雄,革命烈士』,這保護法的『英雄烈士『提法與過去不同,那麼所指範圍和函義是否有改變。

在中國歷史上,『英雄烈士『的函義是在不斷的發展和變化的。人民對『英雄烈士』的確認和看法也是在轉變的。

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等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為題材、弘揚英雄烈士精神的優秀文學藝術作品、廣播電視節目以及出版物的創作生產和宣傳推廣。

說應當鼓勵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為題材的作品,怎麼確認這是貨真價實『英雄烈士』的事迹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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