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生命,經不起公義的考驗。。。大家自保吧。

作者:不算夜歸人  於 2014-11-15 05: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生活領悟|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22評論

紐約的三歲小孩被左轉的越野撞死,司機體內酒精未過量,因而司機沒有收到刑事起訴,僅收到兩張罰單,共計$300 刀。

2000年3月24日,68歲香港移民簡鐵樑在萬錦市(Markahm) Village Gate Dr.上,被一輛沖紅燈的Pontiac Sunbird攔腰撞上併當場死亡。事後由於沒有證據指證18歲的女司機Soraya Sarif當時有醉酒、超速或分神駕駛等刑事過失。司機聲稱沒有看到紅燈。警方只能夠以違反高速公路法的沖紅燈罪名提出起訴並以罰款500元結案。更為氣憤的是,司機的律師竟然以當事人是學生為理由要求分期付款,亦被法官接納。

2011年,多倫多被自行車撞倒住院的岡本終告不治死於多倫多西區醫院,而將74歲岡本撞倒的騎車者只受到區區數元罰款

2013年,一名男子在開車時突然劇烈咳嗽,但覺頭暈,即閉上眼睛,結果釀成車禍,撞死路邊1名女子。法官裁定,他的不小心駕駛罪名不成立,因為他不是有意閉上雙眼

2013,英國一名女子被控不小心駕駛,導致有人死亡,死者不是陌生人,是她的胞姊。20歲的Rosie-Ann Stone周四否認控罪。檢控官承認案件難審,因為無論如何都沒有贏家。

2011年,多倫多消防員涉闖紅燈撞死密市女子Schulz,消防員Jarrett Johns無罪。Jarrett Johns涉嫌2011年3月6日駕駛消防車前往一事故現場時,途中撞死了42歲的女子Schulz。

小六男生周嘉輝撿拾勞作公仔遭客貨車撞死,肇事司機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不小心駕駛,判罰款三千元及停牌一年

撞死米遜(Mission)准爸爸的年輕智利域騎警布雷德(Jordan Braid),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名,他毋須入獄,被判罰款1,725元。23歲警員布雷德日前向省級法庭承認不小心駕駛,被法庭判罰1,500元及225元受害人額外罰款,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已被撤銷。案情指在案發當日,即2011年7月12日,布雷德於洛歇公路(Lougheed Hwy.)以時速超過100公里趕往處理一宗家暴事故,但卻對頭撞向由20歲米遜男子金伯格(Steven Genberg)的汽車。警員布雷德在案發後一度稱失去記憶,又曾指在事發前一刻想避開一隻在公路上的狗。

***不小心駕駛的定義是開車時不夠謹慎,注意力不足,或者沒有考慮路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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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2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14-11-15 05:14
最後一張照片,咱在開車時經常看到這樣的現象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05:16
公義到來前,先從自己做起,開車拒絕查看電話。
回復 fanlaifuqu 2014-11-15 05:20
駕車人有生殺操縱大權啊,從自己做起。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05:26
fanlaifuqu: 駕車人有生殺操縱大權啊,從自己做起。
你再小心,別人亂開,照樣倒霉。不過至少自己多加小心,盡最大可能保護自己啦。
回復 白露為霜 2014-11-15 05:40
開車看手機是違反(美國大多數州),出了事有刑事責任。
回復 mongoes 2014-11-15 05:44
不算夜歸人: 公義到來前,先從自己做起,開車拒絕查看電話。
拒絕疲勞駕駛,更不能酒駕 !對自己、對別人都負責!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05:53
mongoes: 拒絕疲勞駕駛,更不能酒駕 !對自己、對別人都負責!
嗯。如果每個人都有這種意識就好了。
回復 mongoes 2014-11-15 05:56
不算夜歸人: 嗯。如果每個人都有這種意識就好了。
是的,就可以減少很多悲劇發生!
回復 paci 2014-11-15 07:01
法制總有漏洞,對於受害者就是天大的不公
想想挪威那個殺死69個孩子的兇手,最多在監獄里呆21年,還有可能減到十年。他在獄中不停地要求人權和好待遇
回復 陳營 2014-11-15 07:28
任何罪行只要合法,社會就必須欣然接受,這就是法制給社會創造的美好。不小心駕駛,又不是過失殺人。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07:48
陳營: 任何罪行只要合法,社會就必須欣然接受,這就是法制給社會創造的美好。不小心駕駛,又不是過失殺人。
試想自己的親人因為這些人的不小心喪命,就不會說得這麼輕鬆了。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07:49
paci: 法制總有漏洞,對於受害者就是天大的不公
想想挪威那個殺死69個孩子的兇手,最多在監獄里呆21年,還有可能減到十年。他在獄中不停地要求人權和好待遇
對,這人出來還可以寫書,掙大錢呢。
回復 解濱 2014-11-15 08:15
200X年,在密蘇里大學讀音樂的中國女留學生XXX,在人行道上走路時被汽車撞死。肇事者只被民事訴訟。死者父母(東北人)辭去國內工作來美奔喪,不就便錢財花光,生活無著落,便外出打工。 那時我小兒剛出生不久,有意請他們來我家當保姆,談好了,但他們嫌我家太遠,就沒有來。 據說後來民事訴訟也沒有判多少錢,而且是否能追到那筆錢也是個大問題。 後來他們又表示要來我家當保姆,但我那時已經有請了人,就作罷。  那對夫妻不是國內大款,膝下就一個獨生女,女兒小時候有音樂天賦,就砸鍋賣鐵為女兒買了一架鋼琴,又花重金請老師。 辛辛苦苦把女兒拉扯大,送到美國深造,卻在行人道走路時被汽車撞死。 苦命啊。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4-11-15 08:34
what's your point?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08:47
解濱: 200X年,在密蘇里大學讀音樂的中國女留學生XXX,在人行道上走路時被汽車撞死。肇事者只被民事訴訟。死者父母(東北人)辭去國內工作來美奔喪,不就便錢財花光,生
哎。可憐白髮人送黑髮人。今早上班路上,一老者橫穿馬路,走到一半,變綠燈,他進退不是,很恐慌。很多時候,為什麼不為自己,為別人的安全考慮下,遵守交通規則呢? 還有很多騎車人,自行車或身上沒有反光裝置,夜裡開車,很怕這樣的人,一下子出來,驚一身冷汗。大多時候,都是交通意外。而這些意外,只要多加小心,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為什麼不呢?
回復 越湖 2014-11-15 09:40
等哪天法官的親人被車撞了,判決也許會嚴重些。
先從自己做起,對自己對他人負責。
回復 陳營 2014-11-15 09:40
不算夜歸人: 試想自己的親人因為這些人的不小心喪命,就不會說得這麼輕鬆了。
誰家死了人都不會輕鬆,但社會如此,奈何?站在公眾立場,全民服法 -- 服從法律才是必須的。我們偉大國家法律神聖,殺人都可無罪釋放,如今不過是不小心開車出錯而已。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09:43
越湖: 等哪天法官的親人被車撞了,判決也許會嚴重些。
先從自己做起,對自己對他人負責。
對。每個人都做好自己應做的。愛己愛人。
回復 清夢星河 2014-11-15 10:44
防不勝防,小心駛得萬年船。Caution is the parent of safety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11-15 10:46
清夢星河: 防不勝防,小心駛得萬年船。Caution is the parent of safety        
雙手雙腳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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