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就是越過底層國家機關到上級機關反映問題並尋求解決的一種途徑。上訪的原因很多,有對法院判決不服的,有對幹部不滿的、有鄰里矛盾的等等。我們村因為20多年前村裡安裝變壓器,佔了一家農戶的幾平米地,其實就是兩根高壓電線杆子的事。為此這戶人家綿綿延延鄉里、縣裡、市裡、省里上訪,幾次揚言去北京——被截回來了。20多年來,一直是老上訪戶。上訪后雖然村裡給她們家單獨補償了2分地,再後來將電線桿移出去,她家還是借口高壓線從上空經過,不斷上訪。我到村裡時,那塊地早已摞荒幾年了。關於後來如何讓她家息訪的,我有機會的話,再聊。
其實我也算是老「上訪」戶了。其中最成功的一次上訪,是在公路局爭取給6戶村民鋪設水泥路的那次。當時農林局付費給我們編的村莊發展建設規劃出來了,看著這麼好的規劃圖,我心潮澎湃,心想如果不實施,多可惜呀。我想一步步來,在我任期內至少得干出點兒事來。
規劃圖上原先的打穀場將來要做健身文化活動廣場、停車場、建設村旅遊接待設施等。但現實是村主幹路到打穀場的地方沒有水泥路相聯。如果我們自掏錢修,一年的村發展資金不見得夠。有一段時間,我一直在琢磨如何先將這段路給修上。
有一天早上,聽說王姓家裡的四輪機掉穀場邊的水溝里了。我看了現場,車沒翻,沒傷到人,只是胸被撞了一下,我意識到可能機會來了。不顧他再三肯求說沒事,開上車,帶上村會計,馬上拉著他到縣醫院去檢查,我直接跑去縣公路局。
在路上我打電話給鄉經濟辦,說村裡的泥土路翻車傷著人了,我在去縣公路局的路上,讓他們公路局出錢賠藥費,誰讓他們街坊路工程沒有修這段呢。經濟辦劉主任一聽急了,你這TM的不是胡整嗎,又沒死人,沒重傷、出事你村裡有辦法自己解決,幹嗎整這一出,得罪了公路局,以後少給鄉里上工程,吃虧的可是全鄉人。讓我趕緊回來,讓鄉里想辦法。我說沒別的意思,只是想讓他們將這段路給修了,說完就掛了電話。
公路局辦公室一位女同志聽說街坊路傷到人了,馬上填寫信訪登記,並立即叫來一個副局長。我說了基本情況,說現在人已送到縣醫院了,車還在水溝里。這位副局長起初說不是在街坊路上出的事,與他們沒關係。我說按政策,街坊路應該修到各家各戶的,你們沒修到,就是失職。後來副局長讓工程科張工搬來了我們村的施工圖紙,從圖上看,6戶人家,最遠的要修起碼2500米,離穀場近的這家,也得修300多米。僅一戶人家,修5.5米寬的水泥路,不僅浪費資金,還佔用大量的土地,砍伐許多苗木。所以當初圖紙設計上,就沒有將這6戶人家包含進來,設計圖附頁上還有我們鄉長同意的簽字。因此我的理由不成立,他們無能為力。
我知道縣裡的街坊路工程雖然基本完工了,但還沒有決算,肯定還有商量餘地,於是就拿出村規劃圖,希望他們能幫助我們,畢竟傷著人了,雖說責任不清,但細究起來,他們也脫不了干係。同時也動之以情,說些村官不容易,經常游移於村民之間,左右協調,上下平衡,都成了村民的保姆老媽子了,如果這路不修,這家人擺不平,以後我村官也干不下去了。正在商量著,鄉經濟辦的王主任和主管副鄉長風風火火地闖進接待室,避頭蓋臉的當著眾人的面臭罵我一頓,並連給副局長賠禮道歉。我很坦然,又不是為我自己幹事,無官無職,他們也不能將我怎麼樣。你們罵你們的,不給說法,我就是不走人。
看到我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他們都沒招了。副局長就外出請示,回來后說他們可以商量,但就怕我們不配合。我胸拍得山響,放心,我們一定能配合。副局長疑惑地看著我,對我有幾斤幾兩有些吃不準。
中午在他們食堂草草吃了點飯,副局長、辦公室的女士帶著200元慰問金和水果,和我們副鄉長、劉主任、我一起去縣醫院看望了傷員。回來后,我們和他們工程科的人員、設計公司人員、監理人員,在會議室里開始商討方案。原來某鄉的一個村,村民不讓進場施工,要求補償,修路要堵截,用水用電打砸設備,都一年了還在僵持,全縣街坊路工程不能按計劃完工,所以想將這個村的投資變更一下,投到我們村來,我那個高興呀!!!
修路的大概方案是,從村主幹路到打穀場的路,310多米,按5.5米的街坊路標準施工,其它5家,修成3.5米的硬化路,將路推平了,路面撒上石子,趁天氣濕用壓路機壓幾個來回就成。花了一個小時計算了工程量、投資額、施工組織計劃。現在最重要的是,到穀場的路,需要在原路拓寬一米,左邊有楊樹、核桃、李子樹等,右邊是農田。經核實楊樹屬於村集體90年代種的,核桃樹、李子樹等最多涉及3戶農民,都比較好說話,給他們合理補償,砍掉沒問題。我當場給幾家分別打電話,並命令他們趕緊核實左側一米範圍內樹的數量,讓村委會成員馬上組織村民砍楊樹,我現場寫補償協議。我當時在想,這種好事一定要趁熱打鐵,不能黃了。
看到我風風火火,在場的人都感動了,工程科馬上組織施工隊伍,並協調出圖,擬寫工程變更的請示,寫會議紀要,我們各方都簽了字,附在我們村街坊路的後面,他們負責報批。公路局還應當與鄉里簽施工組織協議,因為沒有鄉里的章,只能以後補簽,日期寫成同一天就是了。
事忙得差不多,已下午五點鐘了,我急急火火地趕到村裡,他們正為砍樹和誰家樹的事吵得凶呢,沒有我出面,他們不敢砍,我不答應補償多少錢,這3戶人家不讓砍。我當場決定,核桃樹每棵400,其它樹一律200元,大家沒有更多的異議,就讓村委會成員帶著他們數樹去了,當晚就與村民簽了協議。
天擦黑時,施工隊的車隊來了,他們工期緊,早一天完工,能早一天減少損失,再就是怕我們反悔,所以當晚就趕著進場了。施工隊一連幹了7天,基本還算順利,這也是我當村官乾的最大的一項工程了,總投資近30萬。
以後還有多次「上訪」,聽說鄉里對我無組織無紀律有所忌彈,但大家關係都很好,鄉幹部也都尊重我。但是,上訪能否成功,一定要事先了解政策。不能無的放失。我一般會細細研究縣裡出台的每項政策,包括縣長人代會報告,剛散會我就去找鄉黨委書記要報告,複印了一份。這樣著急是因為我沒資格看到報告草案,等正式報告發布時,至少得兩周以後了,那時候會錯過很多的機會。由於縣裡資金有限,一項工程,往往分三四批干,分年度安排,誰積級,誰會得到優先安排。
比如:看到報告里提農村衛生室,按正常手續,應由鄉經濟辦申請建設指標和擬建村,由縣衛生局綜合平衡,做方案,出設計圖,分配指標,列入下一年度的建設計劃。但我等不及,直接找衛生局,讓他們新增或有些村如果實施不下去,給我們村機會,實在不成的話,安排到明年的計劃。由於積極主動,好事確實能落到我們村裡。再比如,報告上有些數據不是死數,有變動的餘地,就象新增生態綠崗75名,這個崗位就是巡山、防火、防止破壞林木,每人每月600元。我們村沒趕上申請,但經死纏爛打,最後還是爭取了2個名額等等。
當然,中途調整計劃,會給各部門造成一定的麻煩,但計劃趕不了變化,本來一個項目該安排到這個村,但因為他們村不具備上下水、電或沒有地方實施、村裡不太支持等等,項目只能變更,這樣我們就有機會。項目主管部門能完成任務,我們能得到實惠,實現多方互贏。
這就是我的「上訪」經歷,雖然瑣碎,跑了許多辛苦路,但現在回想起來,蠻有趣、蠻有感情的,寫出來與大家分享。
通過當村官「上訪」的經歷,我就更能理解為什麼非要「跑部錢進」的道理。例如中央的棚戶區改造資金,給四川也成,給黑龍江也成,如果四川前期手續不到位,拿到錢一時完不成投資計劃,害怕追責,那他們就不會太積極爭取;而黑龍江急需這筆款,並能誠諾資金投入工程能立即實施,那麼中央肯定會優先安排黑龍江的,因為顯然投給他們,風險小,能較快形成投資效果,按期完成投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