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的確常出烏龍,有時一陣亂槍,人質路人紛紛中彈,歹人卻安然無恙。究竟是咋回事?
本人有幸結交一些警察朋友,也有過類似的訓練。說幾句公道話,美國警察的訓練體系比起國內還是完善很多,警察處理事態的能力總體上也是比較強的。但警察也是人,有他們的思維定勢,而且實戰水平參差不齊。在現實生活中,一般的警察極少遇到拔槍的情況,咱的一個朋友從警近二十年,僅僅有一次險些開槍的經歷。所以,他們在危險中的反應,基本上看他們平時的訓練程度。
用致命武器的原則,是評估對方的危險程度。如何評估,主要是看對方的雙手。如果,對方持刀持槍基本上就可以合理使用槍械。當然,也會結合911接警時提供的信息,時間允許或許會口頭警告,但距離太近,可能就直接開槍了。在訓練中我們驗證過,7米之內還不果斷開槍的話,歹徒有很大的機會可以一刀捅進你的胸膛。打腿等等更是無稽之談,雙腿在運動中擊中幾率小的可憐,而且非要害被擊中,基本不會影響歹徒的戰鬥力。而你可能再也沒有回家的機會了。
對於咱們平民,遇險報警不僅要描述歹徒的摸樣,更要說說自己的尊容。面對警察一定要讓對方看清自己的雙手。舉手投降式是標準的無威脅姿勢,他們在訓練中應該常看到。萬一有警犬,要站住低頭空手,一般狗就不會攻擊你。千萬不要快速接近警察,或者從背後無聲接近警察,不然他們出於自保的本能可能會做出對你不利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