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濟南中級人民法院22、23日連續兩天審理薄熙來涉嫌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案。外界了解到薄熙來在受賄和貪污罪的審理中,已經推翻了先前他給中紀委寫的認罪自白書。網上對薄的反應做了各種分析。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我無法從法律的角度去評估薄這樣做的動機,後果等等。但是我是凡人,我可以以一個凡人的角度去看他為何翻供。
1。 他的大部分罪行證據都是通過谷開來得來的。我們可以想象,當局對谷開來這樣的「殺人犯」,最好的哄騙方法就是讓她抖出猛料,咬出大魚,可免她死。這樣的的喪失人倫的以死相逼獲得的證詞不知有何價值。
2。在秘密關押階段,薄是沒有機會申辯的,只有被壓迫,被哄騙的可能。在那種環境下,他通過給給中紀委寫認罪自白書,以換取只承受黨的家法,而免於國法這種可能是存在的。
3。現在黨要用國法把他置於死地,也許這是薄最後一搏了。他的翻供便是非常理性,非常合理了。如果他聽黨的話,在法庭上唯唯喏喏,那他便罪有應得,死有餘辜。薄是智商非常高的一名政客,他應該非常清楚他的一切聲辯,對他的命運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4。翻供有一點可以說明: 證詞的取得方法不是非常合理,或者以法律的術語來說起訴的理由不是非常嚴密。
5。共產黨有一句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一個朋友說「坦白從寬,把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這話還是有些道理的。不知這話是否能在薄熙來身上應驗,我看不可能,黨的架式就是想把他玩「殘」,搞「死」。所謂公審,就像大家感覺的那樣是一場經過仔細編排的話劇,導演早就安排好了結果。公審的實質目的是通過公審可以證明我 黨不是婊子,「沒有賣淫」的牌坊是可以立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