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發財離婚換妻變相一夫多妻成社會不公
新年伊始,報稅季又來。想想辛苦所得納的稅,好多被單親母親子女家庭拿去享受社會福利,總感覺什麼地方出了問題,有所不公。
不論東方還是西方,封建王朝的三宮六院妻妾成群,都已鮮見。一夫一妻是現代主流婚姻家庭制度。這個社會制度的進步,對男女平等、社會平等,至關重要,不言而喻。
可偏偏總是有些達官顯貴,升了官,發了財,就接二連三地離婚換妻,享受的性資源越來越優越,如鶴立雞群。官民不等,貧富不均,在婚姻配偶方面,也兩極分化日益嚴重。一方面,成百上千萬婚齡男人找不到配偶,另一方面,官越大,錢越多,換偶越頻繁,嬌妻越年輕,動不動就娶傾國傾城賽西施的美女。對某些權貴好色之徒來說,一夫一妻制已是有名無實,曲線一夫多妻多妾,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召之即來,堂而皇之。
達官顯貴,有權有錢,通過利益交換離婚棄妻,娶新換小,畢竟還算鑽法律空子。公平不公平,普通人通常都無可奈何。可上樑不正下樑歪,沒權沒錢的,通過離婚再娶換妻,留下一門、兩門、甚至更多單親母親,各帶一群子女,享受大量社會福利的,對社會和納稅人來說,則是明顯不公了。一個男人,有兩三個前妻,總共生了八九個、十多個子女,自己不養,靠吃社會福利來養,還真不如直接一夫多妻,按一個家庭報稅退稅了。
在美國、加拿大等現代文明國家,某些外來移民族裔中,存在公開或變相一夫多妻的家庭關係,是人們心照不宣的現實,甚至無法公開批評。因為鬧不好,就涉嫌種族歧視、宗教歧視。社會不公,被種族、宗教色彩護著,成為難治的頑疾。
顯然,離婚換妻,變相一夫多妻,不僅僅是道德良心問題,也不僅僅是男尊女卑不平等問題,更是重大的婚姻法律問題、社會公正問題、腐敗墮落問題。在婚姻上鶴立雞群,佔有享受超額性資源的人,理應在納稅和社會福利方面,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享有更多的好處。
在西方民主社會,選民有權利把選票投給尊重一夫一妻制的候選人,而淘汰變相一夫多妻的候選人,也有可能通過推動立法或修改相關法律,限制變相一夫多妻家庭享受社會福利。總之,納稅人有權要求政府把稅款用得更公平、更合理些,對得起納稅人。
網路圖片:鶴立雞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