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驅逐永久居民涉種族歧視
--寫在聯合國人權日
宏 仁
一位美國亞裔永久居民,因醉酒駕車,被判半年監獄。刑滿釋放后,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驅逐回祖國,拋下妻兒老小,一家骨肉分離,五年內不準再回美國。
在美國,辛辛苦苦拿到永久居民身份,因被判半年以上重罪,又失去永久居民身份,被驅逐出境,十年內甚至終生不準回美國,陷入這種倒霉悲慘困境的,並非個案。美國聯邦監獄里,命運相同的少數族裔永久居民,每年都有成千上萬。
美國移民法改革,人們對非法移民和難民關注較多,對永久居民所遭遇的法律不平等、不公平,甚至基本人權得不到法律保護,造成嚴重家庭人道問題,卻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事實上,這方面的問題相當嚴重。被驅逐出境的美國永久居民,幾乎百分之百都是外來少數族裔。因而,這種只針對外來少數族裔新移民的法律不平等、不公正,自然涉及到嚴重的排外意識和種族歧視,對美國社會造成嚴重的撕裂傷害。
本文願拋磚引玉,引發美國政府和國際社會各界,特別是移民法律界的關注,並公開建議美國總統奧巴馬亞裔事務顧問、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主席薛海培先生出面牽頭,徵集全美各界公眾簽名,儘早形成國會議案,修改廢除帶有種族歧視性質的相關移民法律。近期目標就是,籲求美國總統簽發特赦令,大赦三年以下刑滿被驅逐出境的所有美國永久居民,恢復保留其美國永久居民身份。
通常的看法是,驅逐刑滿永久居民出境,並禁止其重新回到美國、重新移民美國,是為了維護美國的社會安全。這種傳統觀點,沒有深入考慮到以下五大弊端:
1、驅逐永久居民出境,不符合美國價值觀。把驅逐永久居民作為法律制裁之外的額外製裁,明顯違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人人生而平等,擁有基本人權和追求自由、幸福的權利,是美國價值觀的核心。
美國,是一個偉大的移民國家,也是世界移民的大熔爐。美國公民與永久居民,都是美國的合法居民。今天的美國公民,昨天,也許上一代幾代,曾經也是美國的永久居民。今天的美國永久居民,明天,或者明年、後年大後年,就會歸化為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除了沒有選舉權,同樣享有其他公民擁有的合法權利,承擔公民必須承擔的各種義務,同樣納稅。因此,公民也好,永久居民也好,都應享有平等的基本人權。
犯罪,與公民身份、永久居民身份,沒有直接關係。懲治犯罪也不應受到公民身份、永久居民身份的影響,或者影響到公民身份、永久居民身份。永久居民犯罪,與公民犯罪,受到的法律懲處是相同的;服刑所付出的代價,入監服刑的刑期,通常也是相同的,甚至只多不少。刑滿公民不被驅逐,永久居民則還要被驅逐,本身就是法律層面的不平等、不公正,不符合美國的核心價值觀。
2、成千上萬被美國驅逐的永久居民,帶著對美國的不滿而不是感恩情結離開美國,並沒有使美國更安全,也沒有降低美國的犯罪率。
驅逐永久居民,對預防犯罪、減少犯罪,打擊犯罪、改善社會安全,沒有直接作用。把驅逐刑滿永久居民作為法律制裁之外的額外製裁,不但不平等,而且,對維護社會安全的實際作用,也值得科學評估和反思。
犯罪,是一個複雜的個人問題和社會問題。無論公民,還是永久居民身份,都會犯罪,都應受到同樣的法律制裁。社會犯罪率,不會因驅逐刑滿永久居民而減低。也不會因為沒有驅逐刑滿公民而增高。驅逐涉及毒品犯罪的永久居民出境,不但沒有減低美國毒品犯罪率,美國毒品犯罪率反而越來越高,就是顯而易見的證明。
3、驅逐永久居民出境,涉及嚴重的排外意識和少數族裔種族歧視,殘忍地粉碎了成千上萬新移民家庭、公民家庭的美國夢。
美國夢,是來到美國所有人對於美好未來的嚮往。如果對於一部分人,美國夢是自由、平等和美好的,而對於另一部分人,美國夢則是備受歧視、屈辱和痛苦的噩夢,那將是所有美國人的悲哀,也是我們這個世界的悲哀。
對於美國永久居民,特別是年輕一代和剛剛成家立業中年新移民來說,被驅逐出境,不準再回美國,實際上是比入監服刑更為殘酷的懲罰。因為校園毒品和其他社會原因觸犯法律,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驅逐出境,本人和家庭所付出的代價,甚至比刑事處罰更為慘重。
幾乎每個新移民及其家庭,都必需經過漫長的移民生活煎熬,才可能得到美國永久居民身份。但是,社會、文化溶入本身就是一個長期艱難的過程。永久居民作為新移民,來自於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法律的國度,許許多多在祖籍國家本不屬於嚴重犯罪的行為,例如、酗酒駕車、妨礙警察執行公務、家庭暴力、偷稅漏稅、校園內外傳銷對人體健康危害比酒精、香煙更輕微的所謂興奮劑類「毒品」,等等,在美國不但成為犯罪,而且稍不小心就成為嚴重犯罪。
被驅逐出境的美國永久居民,幾乎百分之百都是新移民的少數族裔。因而,這種只針對少數外來族裔新移民的法律不平等附加額外懲罰,背後自然涉及到嚴重的排外意識和種族歧視,對美國社會造成的直接傷害,不容低估。一人觸犯法律,全家骨肉分離,無異於移民美國的人生噩夢。這種不人道的懲罰,近乎殘忍地毀滅了大批年輕永久居民及其家庭的美國夢,美國社會無疑將為成千上萬永久居民、公民親屬家庭遭受法律制裁之外的非人道懲罰,承擔慘重的代價。
4、驅逐永久居民出境,人才損失巨大,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永久居民與難民、非法移民相比,至少有以下群體優勢:一是在合法等待和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過程中,對美國納稅貢獻更大;二是永久居民,特別是年輕一代新移民受教育層次普遍更高,刑滿后仍然可以成為社會的人才資源;三是浪子回頭金不換,有了觸犯法律入獄的沉痛教訓和服刑期間受到的改造、培訓,更有守法意識,更有能力回饋社會。
一方面大力引進接受技術人才移民,一方面又成千上萬地驅逐已經落地生根安家落戶的永久居民,特別是接受美國教育剛剛成長起來的年輕一代永久居民,將成千上萬各方面素質都比非法移民、難民更高的合法永久居民驅逐出美國,而對非法移民和難民卻幾乎照單全收,明顯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5、嚴重損害美國尊重保護基本人權的國家形象。
1948年12月10日,美國與聯合國所有成員國一道,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從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保護所有人的基本人權,不允許任何種族歧視,逐漸成為全人類的共識。
六十多年來,美國一直是落實這一偉大宣言的榜樣,引領著人類自由進步的潮流。美國黑人的社會地位,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各種公開的或隱蔽的,合法的或非法的基本人權歧視,仍然隨時隨地可見,有許多矛盾問題還相當嚴重。
非法移民、難民、合法永久居民與公民,在法律地位上,距離平等相去甚遠。同樣的法律,公民觸犯了,蹲了監獄就了事;永久居民觸犯了,蹲了監獄還要承受骨肉分離的痛苦,被永遠驅逐。由於個人合法身份的差別,美國,刑滿公民住得,永久居民住不得,本身就是嚴重的不平等,就是排外,就是明顯的種族歧視。
永久居民罪犯入獄,已經為犯罪付出代價,不應再受到社會排斥、歧視,必須給予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和權利,享有正常人權(居住、工作、政治、生活、求學、家庭等等),國家應給予人道關愛,而不是進一步的人道迫害。永久居民犯罪刑滿,本來已經經過改造重新做人,可以重新開始正常人的生活和工作,卻還要被當作社會垃圾推給其他國家,這不僅僅是對受到不公懲罰歧視新移民的羞辱,也不僅僅是對其祖國的羞辱,更是對美國自身形象的羞辱。
每個人都會做錯事。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從自己的錯誤中學習,改過自新,就是進步。一個人是這樣,一個國家也是這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有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都不會贊成把刑滿公民親人驅逐出美國,當然也不會贊成把刑滿永久居民親人驅逐出美國。不給重新做人的機會,不給任何回頭是岸、改過自新的出路,剝奪刑滿永久居民所有的基本人權,這樣的國家形象,不應該屬於偉大的美國。將生活在同一塊自由土地上的人們,人為地劃分為公民、永久居民、非法移民、難民等不同群體身份,加以歧視排斥,不能平等相待,美國不能給全世界樹立這樣一個不平等、排外、歧視新移民的負面樣本,而應樹立一個知錯就改人權不斷進步的典範。
因此,美國和國際社會,對新移民的永久居民犯罪,必須加強社會調查研究,對新移民犯罪的主要種類、犯罪原因、年齡分佈、受教育層次、犯罪程度、家庭婚姻類型、改過狀況,家庭、人道關懷等等都有必要給予關注,認真檢討修改相關移民法,取消驅逐永久居民出境,不準再回美國的種族歧視性法律。每個新移民個人和家庭的利益,都與成千上萬個新移民個人和家庭的利益緊密相聯,與美國的利益緊密相聯。所有新移民族裔社區,都應積極參與呼籲,消除種族歧視,爭取公民、永久居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近期目標,就是籲求美國總統簽發特赦令,大赦三年以下刑滿被驅逐出境的所有美國永久居民,恢復保留其美國永久居民身份。
一年一度的聖誕節即將來臨。想想成千上萬的美國家庭,包括公民和永久居民家庭,由於有永久居民身份的親人被驅逐,骨肉分離不能團聚,富有仁愛同情之心的美國政治家和美國人民,都不能不捫心自問,應該如何儘快改革移民法,來終結這種慘痛的現實。
上帝會寬恕所有罪人,拯救所有受苦受難的人。願上帝與美國同在,保佑所有的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非法移民和難民自由平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