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為首的一幫小朋友涉嫌輪姦婦女的案子從我知道到現在已經半年多了。
半年裡,海淀區的警察都幹了些什麼我們無從知曉——拖了這麼久,辦事效率好像並不高耶。
個人覺得,起碼該有個人出來講一下這麼長時間都偵察到了什麼,也好早日還李公子們的清白——暑假過完,馬上要開學了哦。
相對於警察的沉默,每日里牽腸掛肚的是一幫閑著沒事的網民。
兩家的律師也不時在網上對掐,小道消息滿天飛,從最初的涉嫌輪姦,到後來的涉嫌輪流發生性關係,到現在的涉嫌組織賣淫,敲詐勒索。
接下來還會有什麼消息出來——李公子一幫小朋友被楊女士按在床上輪姦?
好像也不是沒有可能,神奇的國度嘛啥事兒不會發生。
我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老百姓——準確說小時候是小老百姓,和權貴們是敵對的兩個陣營——儘管他們說他們是公僕,我還是不信。
儘管痛恨特權,我這個人其實還是很善良的,也很公正,想致衙內們於死地嗎?從來沒有想過——我只想知道一個真相。
我還覺得像那些個無照駕駛啊,酒後駕車啊,違章超速啊什麼的,應該有警察來管一管。
我想大多數的網民和我是一樣的。
水軍誣陷我是不怕的——我看他們很多是白痴。
近日看到一則消息。
8月6日深夜,李某某家的蘭和律師發微博稱,夢鴿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正式提交《關於對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懇請警方立案偵查。
隨後就看到,夢鴿通過法制晚報公開披露了控告信的內容。
看完這封控告信,讓我對夢鴿老師憑空多了一份敬仰之情——夢鴿老師那天晚上真的不在場,她也不是煙花女子——否則這麼簡單的一封信不會如此漏洞百出。
「………在包房裡,楊某某不時用手撫摸其中幾名未成年人的下體,進行挑逗………..隨後,張某帶著楊某某,徐某某二人追了出來,想上李某某的車,被攆了下來…………..張某和楊某某又擠進魏某某的車內,一樓追趕,直到李某某的地下車庫,一再提出讓楊某某和大家玩玩………….進入賓館房間后,由於未成年人喝酒過量,除王某外,年齡均在15-17歲之間,楊某某主動幫助他們手淫,一促成性交易行為………….」
其實這封信可以寫得再詳細些,加入一些細節,比如從後面狂插,倒澆蠟燭,高潮時的哼哼唧唧之類的東西——起碼讓我這樣的人看了覺得臉紅才是。
大凡有點社會經驗的成年人應該能猜出,這封信其實是出自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大律師之手——夢鴿要是自己會寫的話,早在前一任律師沒辭職的時候就寫了,犯不著等到現在。
蘭和為什麼會寫這個信,並且通過法制晚報公之於眾,這個自有他的道理。
這個信當然是給我們看的,但這不是關鍵,最重要的讀者是同案嫌疑犯的律師。
在中國,法律是講證據的,沒有證據的時候犯人的口供也是可以的。
對付犯罪嫌疑人,特別是團伙作案,警察有的是辦法。
不怕你不招供,幾個人關起來單獨審訊,把每個人描述的事件經過綜合起來就會得到事情大致的真相——說法不統一基本可以肯定有人在撒謊,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聽到過人民警察審小偷審出殺人案的故事嗎?
看到信后,所有的嫌疑人達成默契我想這是蘭和律師的醉翁之意吧。
蘭大律師有沒有年輕過我不知道,不怕大家笑話,我在十六七歲的時候,那是相當的厲害,小雞雞永遠都是翹著的,斷然沒有藉助女士手淫才能完成性交易之憂。
難道小朋友們全都縱慾過度?抑或他們是天生的楊小偉?
夢鴿老師,蘭和大律師,你們知道嗎?
海淀的警察同志們,你們在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