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鄧小平也「搞非組織政治活動」
習總日記(2015,3,18)
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中國紀檢監察報上就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發文,文章提到,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教育幹警充分認識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踐踏法治、破壞黨的團結、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嚴重危害,徹底肅清周永康嚴重違紀違法對法院工作造成的惡劣影響,引導幹警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堅決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其中「搞非組織政治活動」一詞為新開發出來的漢語辭彙,估計沒幾個人能懂,作為清華法學博士,有責任給大家解釋,以正視聽,防止敵對勢力渾水摸魚利用新詞擾亂人心。
搞,動詞,及物動詞。搞什麼?搞活動。搞什麼活動?搞非組織政治活動。啥叫非組織政治活動?
先釐清「組織」一詞。這裡的組織,是指黨組織,中國共產黨組織。組織活動,通常指所有黨主持召開的會議或活動。如召開黨代表大會、開政治局會議、部門和地方召開黨委會議、組織黨員參觀學習活動,都屬於黨組織活動,簡稱「組織活動」。
那麼啥叫「非」組織活動?就是不是黨名正言順召集黨員召開的會議、參觀、學習等行為,均屬於非組織活動。若這些非組織活動是帶有政治目的的話,就稱為「非組織政治活動」。
我黨歷史上,曾經發生過多次「非組織政治活動」。著名的有文化大革命,毛主席通過搞非組織政治活動打倒了劉少奇;粉碎四人幫,華國鋒葉劍英通過搞非組織政治活動打倒了王張江姚;老人生活會,鄧小平陳雲薄一波通過搞非組織活動逼胡耀邦辭去黨總書記;南巡講話,鄧小平通過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逼迫黨中央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等等。
周強口中的「周永康薄熙來搞非組織政治活動」是指什麼?
是周永康、薄熙來等在由黨組織召開的會議時間之外,一起討論有關黨事、國事和民事的政治話題。
換句話說,從今往後,在黨召集主持召開的會議之外,任何人,尤其是黨員,尤其是黨的領導幹部,不許討論談論涉及黨內黨外的政治話題。誰說誰負責,罪名就是「搞非組織政治活動」。
有多嘴者打聽,搞非組織政治活動會被判多少年徒刑?
最高判處無期徒刑。
周永康數個無期徒刑,數罪併罰的結果,處以死刑。
反腐反到現在,總要有個人頭落地才說得過去嘛。
永康,永遠健康?我就不信這個邪!咔嚓一下,永康你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