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領紅不宜高調非營利社團須守法謹避政嫌
祖同興
2020庚子之年,多災多難。中美友好、改革開放、大陸同胞與港台、海外同胞之間的民族和睦,這三件關係到民族興衰的大事,引發海內外關注。
先天下之憂而憂,是古往今來中華民族優秀兒女家國情懷的集中體現。不論何時何地,作為炎黃子孫有識之士個人,為民族興衰殫精竭慮,義不容辭。海外僑領在住在國享有言論自由,與祖國官方保持一致,發表個人看法,無可非議。但作為海外註冊的非營利大陸移民社團組織,自封海外華人社區代表,支持住在國之外的外國政府官方政策,就非同小可,涉及住在國非營利社團法律,不可造次,須極其謹慎。
按照美國、加拿大等現代文明國家的法律,政府註冊的非營利民間社團組織,通常屬於社區服務類型,大多為新移民或弱勢群體提供社區或社會服務,並非政治團體。以非營利民間社團名義,公開從事政治活動,比如支持某政黨等,都是不合法的。
受傳統的正統觀念和官本位思維影響,海外有些大陸移民社團組織的僑領,熱衷於自封為祖國政府在海外的華人社區代表。類似高調自封政治代表的做法,其實,是不符合住在國社團法律政策規定的。在祖國與住在國官方關係友好的情況下,問題並不突出。然而,一旦官方友好關係轉變為對抗關係,有紅色官方背景的僑領,就會陷入裡外不是人的尷尬處境,政治色彩變得相當敏感。個人有沒有裡通外國的政治嫌疑,都難以證明,更惶論代表海外華人社區。
眾所周知,當前,中美關係的一個敏感政治熱點,是香港國安法。外國政府批評中國香港國安法,被視為干涉中國內政。海外僑領貿然以社團名義代表華人社群,支持中國香港國安法,是不是也有干涉中國內政或反對住在國政府之嫌?
中美關係的大局,是友好還是對抗,實際上並不取決於海外大陸移民群體。絕大多數海外遊子贊成友好,而不是對抗。可事實上,海外大陸移民群體不論在祖國,還是在住在國,都是弱勢群體,政治影響力非常有限。把海外大陸移民非營利團體當成支持某國官方的政治力量濫用,對中美友好不僅於事無補,反容易違反住在國社團相關法律,形成拿雞蛋撞石頭的惡果,惹火燒身,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禍及海外華裔社區,包括大陸移民和港台移民。
事關重大,非營利社團組織須謹避政嫌。紅色僑領請務必警醒,言論政見止於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