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闖黃燈罰款一樣,24小時報到登記,也是公安斂財新招。知道你煩,故意不報到,就罰你沒商量。新法一實行,看吧,查夜就是撿錢,公安會特別興奮,特別能
熬夜,肯定折騰得雞犬不寧,非把你堵在被窩裡,抓一個罰一個,絕對無利不查夜。信不信由你。現在不提反對意見,到時候說不定抓的就是你。
到家24小時內向公安登記報到,不然就罰款往狠了整,這條規定,是專為海外同胞回國探親立的,根本罰不到洋人。洋人全住旅館,由旅館負責報告公安,不報罰旅館。
只有海外同胞探親,才住旅館以外。有了這一條,公安就有了大發海外同胞回國洋財的尚方寶劍。瞧著吧,海外宰簽證,國內宰罰款,比著干,不扒光你的皮,絕不
會罷休的。中國的公安們,已經在磨刀霍霍,等不及了。阿Q說了,龜孫子真是窮不起了,就等爺爺回來送錢哪。
啥夢?回國探親將成公安監管對象
天下公
高高興興、不遠萬里回國探親。到家因為時間差,後半夜剛睡著,公安就來敲門。驗過證件,就罰你違反外國人入境法,24小時內沒去當地派出所報到,非法居留。老娘聽說兒子回家探親犯了法,當時就暈了。交完大把銀子罰款,公安見錢眼開,皮笑肉不笑地問你,回家了,做的中國夢怎麼樣?你終於忍不住了,想起最給力的一個字,低吼一聲,「夢你個妹」,……
這不是電視劇里虛構的故事。這是今年7月1日起,海外同胞回國探親,人人都可能攤上的事。不是噩夢,甚過噩夢。不客氣地說,若把中國夢比作一缸噴香的醬,嚴控海外同胞回國探親,這麼愚蠢的政策,無異於在醬缸里下蛆。
今年七月一日起,中國將實施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管理條例規定: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規定里說的外國人,主要是指回國探親的海外同胞。海外同胞回國探親,快要享受刑滿釋放、監管對象、文化大革命黑五類的待遇了,住哪要都得向公安登記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正在徵求社會各界,包括海外僑胞意見。在這個條例里,海外僑胞還是被當作外國人,辦簽證還要求提供國內家庭成員、親屬邀請函,有的甚至還要根據簽證官員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或者面試,到家24小時還是要到所在地公安機關登記報到,超過簽證時間多住一天,還是按非法居留懲處罰款,……
孔子曰:「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以禮義之邦和親情聞名於世,怎麼會成為海外同胞探親的噩夢之鄉?如今,「有親自海外歸,不亦恐乎?」海外同胞回國探親,政府如臨大敵,不知恐從何來?從辦理簽證,到回國入境、居住、出境,從海外到國內,全程嚴控監管,至於嗎?敢問,全世界現在有幾個國家,如此對待自己的同胞和外國人?
如果中國官員和平民百姓去外國,所有國家,都與中國對等,要求來訪的中國人合法入境后,必須24小時內去警察局報到,中國會不會抗議這是排華和種族歧視?
如果所有海外同胞回國探親,合法入境后,必須24小時內去公安機關報到,海外同胞會不會抗議這是排華和同族歧視?
如果所有外國人到了中國,合法入境后,必須24小時內去公安機關報到,外國人會不會抗議這是排外和種族歧視?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很難理解,中國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辦法,這樣跟國際接軌。接的到底是軌道的軌,還是見鬼的「鬼」?蹲足了海外「移民監」的同胞,回國還要蹲「探親監」,海外與祖國,到底哪裡像監獄,哪裡才更該是海外同胞享有尊嚴溫暖的「家」?
海外同胞兄弟姐妹們,如果你想回國探親,不願意享受種種令人心寒的待遇,如果你盼望自己作為中國人,可以回國自由、探親免簽、居期不限,可在2013年6月3日前,通過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留言、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留言的網上鏈接是:
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如有修改意見,在2013年6月3日前,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wgrrjcj@chinalaw.gov.cn。
直接發電子郵件,比較簡單。時間緊迫,機不可失,不參與,就是心甘情願挨整,忍氣吞聲等於沒有異議,周瑜打黃蓋--願打願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