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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警員案,告訴美國華人什麼?

作者:吃喝玩樂  於 2016-2-14 20: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9評論

關鍵詞:梁警員案

梁警員案,告訴美國華人什麼?

作者:吃喝玩樂       微信:lookchinacom

紐約市華裔警員Peter 梁,被控執勤時,過失槍殺非裔青年(Akai Gurley)案,五項控罪全部成立,最高將面臨15年徒刑。28歲的Peter 梁2013年才從警校畢業,2014年11月20日晚,與搭檔警員在紐約市布碌侖低收入政府樓(低收入公寓,通常是治安極差之地)樓梯間做「垂直巡邏」。因電燈全部不亮,黑暗中手槍走火,子彈擊中牆壁再反彈,恰好射中在樓梯間的格利胸膛,致其重傷死亡。

讓我們來回顧Peter梁如何」過失殺人」?開槍和後續處理過程,攸關他是否被定罪,有幾個重要環節:一,子彈是先擊中樓梯間上方牆壁,反彈再擊中死者,檢方指控梁刑事疏忽(criminal recklessness)二,擊中死者后,Peter梁,未立即急救或呼叫聲援,而是事隔四分鐘才向總部報告,尋求協助。三,梁的同僚警察作證對他不利。證詞說,梁在手槍走火後向同事說:「我會被開除 (I』m fired)」,被檢方解釋為梁只關心自己警察生涯前途,不顧受害者死活,見死不救。

布碌侖非裔檢察官辯論過程用情緒性言詞,強調死者無辜,對照Peter 梁冷血誤殺,形容成罪大惡極。他一再強調梁疏忽魯莽,有四分鐘救援死者,卻未行動,審判現場並播放格利女友錄音說:「他已經沒呼吸了!」,讓部分陪審員動容無法聽下去;檢方還用「兇手、殺手」(killer)稱呼Peter 梁,來影響陪審員。美國陪審團制度用一般公民,憑常識而非法律專業聽審判斷。但陪審員是人,人就難免有主觀和偏差,正反雙方律師,用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識/情感因素/common sense 去左右影響陪審團。Peter 梁法律團隊,從案件開始就本著」誤殺」角度反駁,既然梁團隊承認」誤殺」 (梁的律師"the shooting was a tragedy not a crime」),又見死不救,不能自圓其說,其案件的定局就已大白真相了:有罪。

從梁的案件一開始,愚人認為不需要老百姓的非專業/情感宣洩的雜音,需要智慧和資深律師。我認為媒體/簽名信/遊行示威請願,是徒勞無功的。因為這些不能影響」與媒體隔離陪審團」的決策。記得OJ 案嗎?OJ case 恰恰是雇傭資深律師的最好例子,縱使法律如何嚴謹,向無法律專業知識的陪審團員解讀「法律規則」需要律師,優秀的律師要能發揮三寸不爛之舌之長,展花言巧語之誘惑,施引經據典之詭計,左右和影響陪審團的決策,這才是」美國法律的遊戲規則」! OJ case的最大亮點是其律師在關鍵時刻,用手套套不進OJ的手,一件微不足道的小細節,順水推舟因勢利導,」說服了」陪審團-所有警察局證據皆「偽證」的結論,就此OJ 」無罪」告終。

以愚人之見,美國有check & balance 的文化精髓,持槍人(警察或百姓)有開槍的權力,同時也有為開槍負責的法律責任。所有美國警察或百姓槍擊他人而」逍遙法外」之案例,都遵循」被害者對持槍人,人身安全產生威脅」(簡稱」威脅論」),所以開槍,正當防衛。而梁警員案件,其法律團隊,在」死無對證」的前提下,從未考慮死者對Peter 梁人身安全的」威脅論」導致」誤殺」,這可能是梁最有力的無罪開脫的」法律依據」。 梁的法律團隊未能「製作/策劃」出此案的」威脅論」,不能不說是讀解」美國持槍法律遊戲規則」上的重大敗筆。一個生命完結了,另一個活鮮的年輕人要經歷N年監牢之苦,都是人間悲劇。華裔雖同情Peter 梁,從梁被起訴,被抓,法庭審判到宣判,華人聲援/簽字/請願/捐款此起彼伏,但並無法影響司法判決(大家不都崇尚司法獨立嗎?)。再好的制度,都難保證所有判決完美而符合正義。這正是客觀上,心理上,Peter梁和華裔不得不面對的現實。還記得那個黑人hoodie小青年Trayvon Martin 被槍殺的案子?總統出來也翻不了案!

下次你如果準備開槍,請預先策劃出你的」威脅論」,我懷疑梁警員是否認真理解了當地持槍法規和法律責任:在死無對證的第一時間裡,他怎麼會如此天真幼稚地向領導彙報 :Peter liang told his superiors that his gun had gone off unintentionally…

縱觀梁案件,或許梁過於「誠實」,或許梁過於「Unlucky」…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借用江澤民的金句: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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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dwqdaniel 2016-2-14 22:43
樓主好文,我個人認為看待一個司法案件首先應該基於事實和證據的分析,而不是用「華人幫華人,認親不認理」的思維去看待它,不然華裔會被美國社會當做一個不理性的族裔看待。從現有公布的資料看,梁彼得是個極不稱職且冷血自私的警察,既沒遵守警察開槍規定在巡邏中慌張開槍射殺無辜行人,事後因為害怕被解僱無視傷者生命不及時報告而延誤搶救,更可惡的是梁法庭上一再冷血胡說撒謊,是他自己所作所為才有了對他自己的判決結果。這是一次很好的法治課,華人要融入主流社會都應從這個案件中獲得一定的借鑒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14 22:55
dwqdaniel: 樓主好文,我個人認為看待一個司法案件首先應該基於事實和證據的分析,而不是用「華人幫華人,認親不認理」的思維去看待它,不然華裔會被美國社會當做一個不理性
謝謝評論,同感。凡涉及」法律「,要「基於事實和證據的分析」,梁法律團隊並沒有陳述「開槍」的理由,直接承認「誤殺」,這已經成為其必敗訴的成因。從此事,看出華人普遍的感情用事/非專業/非理智/非法治的粗莽舉動,如簽名/遊行示威/聯名請願/羊群跟風/人云亦云。。。這些絲毫不能影響法律的裁決。
回復 dwqdaniel 2016-2-14 23:05
吃喝玩樂: 謝謝評論,同感。凡涉及」法律「,要「基於事實和證據的分析」,梁法律團隊並沒有陳述「開槍」的理由,直接承認「誤殺」,這已經成為其必敗訴的成因。從此事,看
你文章的結論很好,一個生命完結了,另一個活鮮的的年輕人要經歷N年監牢之苦,雙方都有痛不欲生的母親,無論如何這是一個悲劇
回復 dwqdaniel 2016-2-14 23:24
補充一下:梁的律師很差勁,看看梁在法庭上的說辭就明白了,給人感覺不但弱智而且冷血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14 23:25
dwqdaniel: 你文章的結論很好,一個生命完結了,另一個活鮮的的年輕人要經歷N年監牢之苦,雙方都有痛不欲生的母親,無論如何這是一個悲劇
同感,這也是美國「法制/正義」的一個冷酷寫實:兩敗俱傷,律師得利。
回復 看得開 2016-2-15 00:34
吃喝玩樂: 謝謝評論,同感。凡涉及」法律「,要「基於事實和證據的分析」,梁法律團隊並沒有陳述「開槍」的理由,直接承認「誤殺」,這已經成為其必敗訴的成因。從此事,看
嘿嘿,一開始我看到梁警官的他們打種族牌就知這幫人是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的傢伙。在美國市場只有黑人能打種族牌而得利。這幫傢伙無知無畏啊!
回復 看得開 2016-2-15 00:36
dwqdaniel: 你文章的結論很好,一個生命完結了,另一個活鮮的的年輕人要經歷N年監牢之苦,雙方都有痛不欲生的母親,無論如何這是一個悲劇
阿門!
回復 看得開 2016-2-15 00:40
dwqdaniel: 補充一下:梁的律師很差勁,看看梁在法庭上的說辭就明白了,給人感覺不但弱智而且冷血
我沒有注意看這案子,如果梁在法庭上說話,那就是天大的錯誤了。
回復 dwqdaniel 2016-2-15 00:43
看得開: 嘿嘿,一開始我看到梁警官的他們打種族牌就知這幫人是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的傢伙。在美國市場只有黑人能打種族牌而得利。這幫傢伙無知無畏啊!
美國黑人的祖先大部分是黑奴被賣到美國的,白人欠了黑人的,因此黑人有這份底氣打種族悲情牌獲得族裔利益。而華人憑什麼啊?如今大部分華人的祖先並不是早年前修鐵路開金礦華工的後代,而更多的是跑來美國享受現成人類先進文明成果的,效仿黑人打種族牌是痴心妄想,不會撈到任何便宜
回復 dwqdaniel 2016-2-15 00:54
看得開: 我沒有注意看這案子,如果梁在法庭上說話,那就是天大的錯誤了。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這是樓主給梁警官的結論,我非常認同這句話,而且我覺得他的律師很混蛋糟糕,既然承認誤殺,又拿不出梁遭受被殺者威脅的證據,被定罪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回復 borninheaven 2016-2-15 02:01
弱勢個人總是要輸給利益或政治集團的, 這年頭政治和利益也很難分開了。這案子是政府贏了,黑人政治集團贏了, 這菜鳥華裔警察和已死的黑人苦主輸了!黑人的政客好像是對死於警察槍口下的黑兄弟們有了交代;政府不用為這事故承擔過多的經濟政治責任了!這個簡單事故里的兩個弱小的當事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回復 正義感 2016-2-15 02:08
法律不一定保護弱者。陪審團不一定公正。這是個典型的案例。那些以為有陪審團就會公正的人應該好好想想了。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15 02:17
正義感: 法律不一定保護弱者。陪審團不一定公正。這是個典型的案例。那些以為有陪審團就會公正的人應該好好想想了。
陪審團中,只要有一個不同意,也達不成 Verdict.  想象不出,梁的律師多無才,或者檢方律師超能。世上沒有絕對的「公正」,不能說服12個陪審員,就失去「正義」,遊戲規則很簡單。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15 02:18
borninheaven: 弱勢個人總是要輸給利益或政治集團的, 這年頭政治和利益也很難分開了。這案子是政府贏了,黑人政治集團贏了, 這菜鳥華裔警察和已死的黑人苦主輸了!黑人的政客
不同視角,贊!
回復 正義感 2016-2-15 02:19
吃喝玩樂: 陪審團中,只要有一個不同意,也達不成 Verdict.  想象不出,梁的律師多無才,或者檢方律師超能。世上沒有絕對的「公正」,不能說服12個陪審員,就失去「正義」
水深的地方,遊戲規則看似簡單,實際並非如此。
回復 十路 2016-2-15 04:09
dwqdaniel: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這是樓主給梁警官的結論,我非常認同這句話,而且我覺得他的律師很混蛋糟糕,既然承認誤殺,又拿不出梁遭受被殺者威脅的
同意你的看法,主要是律師辯護中支撐觀點的事實方面作的工作不夠。

1)起訴方提出不是槍走火而是看到人之後故意對人開槍,由於光線和慌張等原因打偏了,他用的事實是一開門之後的光線足夠看見樓梯上的兩個人,這是引起他開槍的原因。

2)辯護律師說被告沒有事先看見人,是慌亂中槍走火的事故,下樓之後才發現人。 不知是否提供詳細的光線,角度,距離,引起慌亂和其它威脅(不是這兩個人,因為事後才知道有人) 的原因。可能這些是關鍵。 如果前部分不夠充分,那麼事後梁警員為什麼沒有在發現死人後提供及時的救援幫助就可能更有利於起訴方說是故意開槍的動機。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15 04:25
十路: 同意你的看法,主要是律師辯護中支撐觀點的事實方面作的工作不夠。

1)起訴方提出不是槍走火而是看到人之後故意對人開槍,由於光線和慌張等原因打偏了,他用的
贊,分析透徹,這也是辯護律師不能說服陪審團而梁定罪的原因之一。
回復 看得開 2016-2-15 05:14
dwqdaniel: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這是樓主給梁警官的結論,我非常認同這句話,而且我覺得他的律師很混蛋糟糕,既然承認誤殺,又拿不出梁遭受被殺者威脅的
華人起鬨白宮網上抗議和捐款繼續打官司是繼續害梁警官!我們應該捐款給受害者家屬,再請基督教士幫助他寫一個懺悔書,他在判刑時讀出來,望法官手下留情。
回復 borninheaven 2016-2-15 05:44
吃喝玩樂: 不同視角,贊!
那死去的黑人家庭不明白, 一旦定罪那走火的警察,民事訴訟市政府就相當的困難。當然你可以訴那警察賠償,可那菜鳥警察能有多少錢去賠?弱勢的個人永遠是弱勢的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15 06:21
borninheaven: 那死去的黑人家庭不明白, 一旦定罪那走火的警察,民事訴訟市政府就相當的困難。當然你可以訴那警察賠償,可那菜鳥警察能有多少錢去賠?弱勢的個人永遠是弱勢的[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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