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四個不同的生命與警察抗爭,生命渺小警察強大

作者:有話好好說  於 2016-9-3 19: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評論

      9月1日下午,河北館陶一女子在該縣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隊內服下農藥自殺,經搶救無效於當晚離世。

    來自多個消息源的信息證明,該女子去巡警特警大隊的起因是近期在網上流傳的一段視頻。視頻中,一對男女在小轎車中親熱,被多個身穿制式警服的人拍攝。當晚此段視頻在邯鄲地區出現病毒式傳播。自殺女子正為視頻中的女士。

    該段視頻何人所拍?最後證實警方拍攝)為何會上傳網路?誰上傳的?該女子到巡警特警大隊中發生了何事、為何會自殺?對於這些問題,館陶縣警方表示,目前已對該事件展開調查,暫無進一步回應。

    此時,人們自然想到今年5月7日晚,人大碩士雷洋在北京涉嫖死亡事件,舉國嘩然,當事人家屬與警方各執一詞,警察表白,當事人家屬聘請律師,第三方介入,重新驗屍等等。即使案情個月後的今天,它依然是一個「懸案」,熱得燙手冷的寒心儘管輿論場「眾口一詞」地指責方,執法不公程序錯誤,甚至「故意殺人」等,如今官方依舊封鎖新聞壓制輿論。仍沒有最後結果。

    警察是國家機器,國家控制著軍隊司法、輿論工具,老百姓是弱勢群體,無可奈何,只能等待國家的判決。

    人們也許還沒有忘記許純合事件2015年5月2日,黑龍江慶安縣徐純合購買了火車票,準備帶著3個孩子和老母親乘火車去大連金州。開始安檢不准他們上車,後來遭到鐵路警察的阻攔,堅決不讓上車,情急之下,許純合堵住進口,與警察發生肢體衝突,結果警察當著3個孩子和老母親的面拔槍擊了許純合,許純合當場死亡

    事後第一時間,縣領導及時看望當事警察給予表揚,媒體一邊倒支持警察開槍。即使對外公布的視頻也是經過處理的,沒有真相。而許純合的母親和孩子無法發聲,禁止接受記者採訪,弱勢群體沒有發言權。

    只要是在中國,老百姓與警察有交集的事件發生后大致都是一種通用的格式或套路,警察率先發聲,黨報媒體大篇報道說明警察沒錯支持警察行動,而老百姓沒有發言權,禁止發聲,禁止記者採訪當事人,不許律師會見當事人。或當事人屍體被扣押封存,不許當事人家屬見到等等然後網路迅速刪除現場視頻,或者視頻發生故障當時沒有錄像。由於國家機器控制著輿論工具,信息通道嚴重失衡導致事件真相難以還原。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隨著時間的流失,隨著與警察抗爭的百姓增多,隨著人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人們開始質疑警察的行為,開始尋求法律的保護,所以今天就有了陳有西代理雷洋事件起訴警察。最後能否「反轉」,徹底顛覆國家機器先前的「表白」,還雷洋一個清白,人們正拭目以待。

    寫到這裡,人們不得不想起上海的楊佳。2008年7月1日楊佳在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發生的警察遇襲導致六名警察身亡、五人(四名警察及一名保安)受傷的事件,襲警者楊佳隨後在公安局內被制服並逮捕。

    其實,楊佳事件很簡單,只要當事警察執法得當,程序合法,完全可以避免一起多人死亡的事件。只要事後警方處理得當,按章辦事,一樣可以避免這場悲劇的發生

    最後經人民法院審理,楊佳「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並被判處死刑,於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執行。此事件是上海有史以來性質最嚴重的一次襲警事件 ,同時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近年最嚴重的襲警血案。

    當時公民的法律意識還未覺醒,多數人敢怒而不敢言。而在今天,雷洋案出現后,人們的法律意識突然猛醒,不再沉默,開始出現了轉折。

    為什麼老百姓一與警察交集,其結果必是老百姓的過錯,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上述四個生命無一例外。在中國幾乎已經成為「鐵律」。具有強勢的警察沒有過錯,而弱勢百姓對抗警察執法的結果就是付出生命的代價,不二選擇。

    河北館陶女子是弱勢,根本無法抗拒警察的強勢,隻身一人勇闖「虎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明自己擁有隱私權,但是沒有人保護她的權利。國家機器一旦失去了保護老百姓的功能,這個社會突然變得邪惡和黑暗,人們從此失去了尊嚴。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

     個人隱私是指公民個人生活中不願為他人(一定範圍以外的人)公開或知悉的秘密。

     究竟人民群眾是否有權拍攝警察執法過程?是否可以監督警察?個人有隱私權,警察執法是否有合理合法的程序和規章?

     5月30日,一段太原警察打人的視頻風靡網路,當時有群眾隨意拍攝民警執法過程,被警察制止,雙方產生肢體衝突後來引發暴力的片段網友紛紛質疑太原民警執法的合法性,那麼有沒有相關法律條文。

    其實,拍攝警察執法是受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已經成為民眾和法律界的共識也是監督警察執法過程中是否公正或違法的一個有效證據弱勢取證監督強勢是否合法很正常,而強勢拍攝弱勢的隱私並傳播上網肯定違法,得不到法律支持。

    事發之後,警察有警察的權利,按章執法。公民有公民的權利,公正監督。雙方並不矛盾。此時此刻為什麼警察有權剝奪公民的權利?而公民無權聲張正義?只許州官放火,不百姓點燈。

    河北館陶這段網上熱傳的視頻時長1分27秒,視頻中,一對男女正在一輛小轎車中親熱時,但車外多人拍攝,男子慌亂地整理衣衫,並一再向拍攝視頻的人表示能否私了。警察不從。警察是否有權拍攝個人隱私?

    視頻傳播后,視頻中女子不堪屈辱,於9月1日下午到館陶縣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隊「討說法」。當時,該女子帶著一瓶農藥「百草枯」進入大院,最後女子不甘屈辱,服毒之後,因醫治無效死亡。

    事後證實,視頻的確由警方拍攝,但何人上傳至網路,目前暫無定論。

    四個與警察對峙的普通百姓無一倖免,全部付出生命的代價。事實一再證明,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生命極其渺小。在「強大」的國家裡,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無法保障,更談不上有尊嚴的活著。什麼時候中國老百姓的生命有人保護,國家機器執法有法可依,獨立司法開始建立,什麼時候中國的公民才敢理直氣壯的說:我活得有尊嚴。

      中國距離這一天究竟還有多遠?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3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3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6-9-3 20:41
執法人員沒有基本法制觀念!
回復 有話好好說 2016-9-3 20:54
司法部門沒有獨立司法的能力,輿論工具牢牢掌握在政府手裡。而老百姓有什麼?話,沒處說;理,沒處講;狀,沒處告。上訴,上訪,上街,最後一無所有,只剩下自己的生命。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6-9-4 06:12
在中國發生此類事件司空見怪,因為中國人的命不如只螞蟻~~
侮辱侮辱還是侮辱,這就是中共社會。
回復 海外思華 2016-9-4 07:11
    
回復 鐵木阿力斯 2016-9-4 12:41
fanlaifuqu: 執法人員沒有基本法制觀念!
不知道你看監控沒有,就算視頻可能有剪輯,徐純合猛摔孩子那段有沒有看?當時你在場會作何感想?一切要以事實為依據去判斷推理,而不是隱瞞歪曲事實,誤導群眾,製造民粹。這樣說出來的話才能經歷考驗,才能服眾。
回復 bashanyue 2016-9-5 23:22
警方拍照是取證,但上傳才是不正確的,誰傳的?這才是關鍵。雷洋就一懸案,雷洋嫖娼動機不足,極可能被嫖娼了。但當事的警察從6月起就被扣押了,他們也是下層社會可憐之人。東北的那個農民被擊斃只因其威協了"他人"的生命。楊佳逞一時之快,不管在哪個國家都會被槍斃。中國警察與美國警察相比,要剋制得多,但文明、微笑、人性化等方面的訓練和修養相對差些。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19 10:0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