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他嫖娼我付錢(二)

作者:劉小雨  於 2015-2-6 05: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小錯不斷|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134評論

九十年代初中國開始流行起K歌,然後各種各樣的KTV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來。隨著KTV檔次越來越豪華,裡面的服務項目也越來越偏離K歌本身。於是個別KTV慢慢的轉型成夜總會的模式,裡面越來越多明目張胆出現的小姐公主等等,從一開始的陪唱歌,陪喝酒,到最後的陪睡覺,陪著出台性交易等等。

那時候我家鄉最豪華的KTV股東是我的好友,據我所知道的,在最熱鬧的時候裡面的小姐達到好幾百,南北佳麗,肥環瘦燕各種風情都有。也許因為我是女性,所以看看也就罷了,不是特別的好奇。但是對於大多數的男人這裡無意是天堂般的存在。我也見過好多企業隔三差五的出入其中,甚至把很多的商務招待最後一站都設在這裡。甚至我也常常看到一些政府官員也會應邀出現在這裡,接受某些人的盛情款待。

見怪不怪以後,倒是從沒想過要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去譴責什麼。因為覺得一種社會現象出現,不管好還是壞,必定是因為當下的社會環境和土壤需要這樣的一種現象。更重要的是一直以為這裡發生的事情離我的生活很遙遠。

這件事情發生在2000年的年底,那時候所謂的KTV已經完全變成夜總會,裡面的消費也到了一個可怕的高度。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某天深夜一點多,我還在自己的書房裡和年終總結奮鬥。很突兀的就接到了好友的電話,開始是支支吾吾的問我是不是知道國內有個叫xxx知名畫家,他說的那個名字對於我來說太熟悉了,差不多可以說是我的導師,他畫的風格也一直是我所喜歡的。我好友在我肯定了這個人是真實存在的以後,就問我他畫市場價位是多少。問到這我就開始好奇,我這好友雖然算不上文盲,但是對於藝術向來是一竅不通的,今天半夜三更打電話來諮詢這樣的問題,實在蹊蹺。

於是我就刨根究底的問下去,他才告訴我,今天他這裡來了兩個人,其中一個據說就是我所認識的那位畫家,他們在包廂裡面玩了將近四個多小時,叫了五個小姐進去,喝了不少洋酒,最後結賬的時候居然錢不夠付賬,於是那位畫家準備把兩張畫抵押在這裡。

我的媽呀!兩個男人就算是左擁右抱也不需要叫五個小姐吧!就算是精蟲上腦,荷爾蒙迴光返照,也經不住鬧騰四個多小時吧!我又問好友,那兩張畫是什麼樣的,雖然他說不清楚,但是在他七七八八的說明下我很快明白,那兩張畫,就是他曾經參加全國畫展的系列畫中比較重要的兩張。

媽的,此等狀況下,讓我忍不住想要罵娘,斯文掃地這些詞就不說了,主要是這事情太令人對某些事情和人產生摧毀性的毀滅感了。

放下電話后,心裏面就有種特別憋悶的感覺,說不清楚是憤怒還是恨懣,總覺得應該做點事情發泄心中的這股鬱悶。於是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拿起電話就給這位畫家打電話,也不準備繞圈圈,直接開門見山告訴他,我知道了他嫖娼不夠錢,準備給他墊付剩下來的一萬多塊錢,但是我要他把抵押在那裡的兩張畫轉讓給我。

事情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奇怪,那位我原先尊重有加的畫家,不但毫無羞愧的一口答應,而且還讓我幫著保密,不要告訴師母,最後還是我灰溜溜的又給好友打電話,讓他把這筆錢劃到我的帳上。

經過此事以後,我再也沒有踏足過這位老師家一步,不管是面對這位老師還是他的愛人,我都覺得彆扭,也是因為這件事情,我深刻的明白了一句話——水至清則無魚,人至賤則無敵。

 

 

後記:沒想到就是這樣一篇小博文居然迎來了不知道該怎麼回帖的跟帖,我就在這裡統一回復了。

1.關於文中所寫畫家,只能作為個案。我寫也只是從我個人角度出發的真實感受。

我所憤怒的,不是我所尊重的老師去嫖娼,而是因為他對自己作品的不愛惜,這有違他一直在課堂上對我們的教育。

這裡我想引用懶貓博友的一段話,這段話就是我想說的——都說,藝術家把自己的作品視為自己的孩子般珍愛。那麼這位知名畫家拿自己獲獎作品抵押KTV找小姐的費用,這樣對待自己孩子的父母,難道還不夠奇葩?覺得是很可以理解的事情?

2.可能很多博友覺得我趁火打劫,把老師創作的作品昧下來。本來這件事情壓根不用單獨拎出來說明,因為只要是圈子裡面的人都會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這兩張畫我壓根就沒經手,直接讓老闆還給他了。給老師打這樣的電話,純粹就是想讓他難堪,可是實際上,最後鬧心的還是自己。

3.題圖照片並不是畫家本人,只是那種場所的幾張照片而已。關於這樣的地方,我想如果還有人堅持只是純粹唱歌的地方,那也只能這樣認為了。一直知道男人和女人看一件事情的角度會不同,但是我沒想到會這樣的不同。

4.感謝那些維護我的朋友,也對那些看了博文感到不痛快的博友說聲抱歉,本文純屬個人觀點和個人意見,如有不同意見,只能抱歉。


 

 

發表評論 評論 (134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5-2-6 05:47
先坐上再說。
回復 徐福男兒 2015-2-6 05:51
學問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遠是成正比的啊!
回復 劉小雨 2015-2-6 05:52
總裁判: 先坐上再說。
哇哦,看到您真的真的好開心,都許久未見到您了,再不出現,我都準備發帖尋人了(*^__^*) 嘻嘻……
回復 劉小雨 2015-2-6 05:53
徐福男兒: 學問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遠是成正比的啊!
是呀,總是要經過一些人才明白這個道理。那時候以為作品是比生命還珍貴的東西,沒想到有一天曾經這樣教育過我的人會拿著作品去抵押嫖資。
回復 總裁判 2015-2-6 05:54
劉小雨: 哇哦,看到您真的真的好開心,都許久未見到您了,再不出現,我都準備發帖尋人了(*^__^*) 嘻嘻……
不會尋到我就幫我付,那個付,付——錢吧?
回復 劉小雨 2015-2-6 05:59
總裁判: 不會尋到我就幫我付,那個付,付——錢吧?
您老怎麼會 ~~~~~
回復 fanlaifuqu 2015-2-6 06:01
再體諒也噁心了!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5-2-6 06:09
徐福男兒: 學問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遠是成正比的啊!
多數是反比的
回復 總裁判 2015-2-6 06:11
劉小雨: 您老怎麼會 ~~~~~
這句話可是極為損人的,一是聯繫到付那個費;二是講我老不中用。
關於第一個應該向我賠禮的問題,我來說一句,您不是專門幫人家付那個錢的吧?而我看中您的,是您有能力付得出、付得起錢,我萬一有事可找您呀。我主張的重點是付錢。
關於第二個應該向我道歉的問題,網友們可能會質疑,您怎麼知道我老?當然這不屬於可以不可以試試的問題,至少您說話沒根據,或者把您了解的屬個人隱私的內容都公開了。
回復 小皮狗 2015-2-6 06:14
小雨做得好,領悟得也對。喜歡看你的博文。
回復 解濱 2015-2-6 06:14
中華淫民共喝國,哈哈!
回復 sissycampbell 2015-2-6 06:16
徐福君:「 學問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遠是成正比的啊!」非常貼切。有學問的人品壞。更可怕!
回復 總裁判 2015-2-6 06:21
徐福男兒: 學問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遠是成正比的啊!
歷史上曾有把妓女贖出來的行為,此類人品怎麼樣?
回復 總裁判 2015-2-6 06:22
解濱: 中華淫民共喝國,哈哈!
記得是主席在天安門樓上的原聲,確實如此。
回復 trunkzhao 2015-2-6 06:25
藝術家嫖娼,尤其是自費嫖娼,我是堅決支持的。貝多芬梅毒之後寫出歡樂頌,梵高畫了割耳朵。沒有嫖客妓女就沒有藝術,是吧。
回復 九月.豆 2015-2-6 06:34
Your writing is as always, nice!
The photos, though, disgusting ...
回復 秋收冬藏 2015-2-6 07:12
trunkzhao: 藝術家嫖娼,尤其是自費嫖娼,我是堅決支持的。貝多芬梅毒之後寫出歡樂頌,梵高畫了割耳朵。沒有嫖客妓女就沒有藝術,是吧。
真損。
回復 茶閑話 2015-2-6 09:17
徐福男兒: 學問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遠是成正比的啊!
對極了
回復 az31 2015-2-6 09:28
這位大姐您寫的是小說吧,挺逗人的。

要是真事情,去KTV唱歌請幾個姑娘駐唱就是嫖娼啦?這可不是您第一篇里被警察逮到啊。就算是,他嫖娼您付錢,可是人家把畫抵押給您了?那畫值錢不?

要是真事情,您雖然沒說出那人的名字,但給觀眾留下了無限的遐想,對廣大藝術工作者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傷害啊!認識您的都要去猜那人是誰了

如果是小說,建議您再編輯編輯此文!
回復 奪標 2015-2-6 09:31
不會是WEN老師吧?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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