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北美維權系列(5)-一次房屋買賣產生的維權故事

作者:loneshepherd  於 2014-12-15 05: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北美維權系列|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13評論

關鍵詞:房屋買賣, 故事

牧人看到約翰時有些發獃:眼前就是活生生的邁克爾·凱恩Michael Caine么!

英國老頭兒約翰長得很像邁克爾·凱恩

一零年賣房時牧人面試了兩個地產經紀,其中一個就是約翰。雖然電話里聊過幾次,不過見面時還是有些後悔:這人做經紀是不是年紀大了點?

約翰看起來超過七十了,不過衣著整齊、風度翩翩,操一口英格蘭口音。後來聊天知道他來自英格蘭北部的桑德蘭 ,做過攝影師和園藝設計,五年前遇上我們屯的阿曼達Amanda兩人瘋狂相愛,拋棄祖國和滿堂的兒孫來到加拿大。

牧嫂顯然對約翰鍾愛有加,說了一會話突然說就是你了。

約翰很盡心,我們的房子也順利脫手,不過交接時還是出了一點波折:

這一年安省兩稅合一、後果是原來有些不交稅的服務自七月一日起憑空多出了百分之八的稅 - 但是細則說如果「大部分的服務」是七月一日之前完成則可免除這筆稅收(政府就是吃飽了撐的,TNND);為免交這筆不菲的稅收,很多買房的搶在七月一日之前完成交易,牧人賣出的房子也屬於這種情況。

過戶是在七月一日以後,不過約翰跟牧人特意說明他的傭金不收這筆稅,因為他的「大部分的服務」是七月一日之前完成的。

房屋過戶兩周后,律師寄來了交易文件。牧人過目后覺得傭金數目高了,算了一下果然多出了百分之八,打電話問律師,她讓我自己找房地產公司。打電話給約翰,他很意外,告訴我會跟地產公司交涉;不過因為他已經從原來那家公司跳槽了,所以能做的有限。

牧人雖然對約翰有些不滿,卻也無可奈何,錢畢竟不是他收的、況且多收的也沒落入他的腰包,只好跟地產公司聯繫了。

找到地產公司的區域經理,說明原委並要求退款。經理態度很好,先為他們失誤致歉,不過事情已經過去了兩個星期、多收的服務稅已經上交稅務局,所以無法退款,接著惋惜地對牧人說「你要是過戶當天發現還有機會改正」;牧人暗想你什麼玩意兒呀,亂收費還怪消費者,沒跟他廢話,就說了一句話「要麼退款、要麼咱們法庭見Send me a cheque or I'll see you on the court」。經理對牧人的乾脆有些沒有準備,只好說「do whatever  best for you」。

放下電話其實牧人也沒底。這種事畢竟是第一次遇到,幾千塊的事屬於小額民事法庭、不值得請律師,況且還有可能遇上半瓶子醋的律師(譬如牧人這個房地產律師)。正想著查一下資料,電話鈴響了:還是那個經理。他說他們管理層剛剛討論了,決定馬上退還多收的服務稅,牧人下午就可以過去領支票了。

牧人看了一下手錶:距離我們第一次交談僅僅半小時。

領支票前牧人還做了一件事:發信告知地產律師「你被炒了」。

牧人搬進的是新房子。

買這個房子完全是運氣。自從有兩輛車以後牧嫂就嘀咕單車庫冬天不方便,於是零九年初開始看房子;看了一圈舊房都不滿意,突然有一天看到一家建築商近期開盤,位置價格都極佳,於是在開盤那天早上過去看了一下。沒想到在房地產市場崩潰的零九年初春居然不少人在排隊;進去搶了一間回去給牧嫂看結果她喜歡的不得了,於是過去簽約交了訂金。

好事多磨,又是這個兩稅合一搗亂。起初我們要求免掉這8%建築商不答應,於是我們在合約規定的十天內把房子退了;退房的第二天賣方經紀蒂娜Dina給牧人打電話說那筆錢不收了(後來知道在安省建築商的遊說下、省府做了一條特殊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交訂金的可免除該稅)、問我還要不要(您說這不是瞎折騰嗎……),牧人說當然要啦。但是當晚再去簽約時蒂娜講我們那間房子被買走了,而且牧嫂喜歡的那個房型也賣光了;志在必得的牧嫂毫不氣餒,隔三岔五就到售房處轉一圈、順便跟蒂娜聊天;突然有一天蒂娜給牧嫂打電話說有一家沒拿到貸款退房了、而且這個房子有景觀院子也更大,不僅如此蒂娜還說服建築商給我們原來的價格和獎勵incentive注):要知道因為紅的燙手,建築商削減了獎勵又把售價漲了一萬五。真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運氣來了門板都擋不住呀!

話扯遠了。一年半以後搬進新房,牧嫂喜歡的不得了把房子裝飾的漂漂亮亮(見《苦戰三天大有斬獲》。又過了半年,地稅賬單來了牧人傻眼了:七千!牧人不服氣呀,試試上訴吧。

安省業主的地稅是由安省房地產實值評估公司(Municipal Property Assessment Corp.,簡稱MPAC)確定的,Appeal也要通過MPAC(他們把上訴叫「重新評估請求Request ForReconsideration RfR)。牧人在他們那裡註冊了一個帳號,查了一下附近類似房產的地稅以及上訴的程序,胡謅了這麼幾條理由投遞給他們來:

  1. 你們的評估價值比我的房子的買入價高了27.6%;
  2. 附近六家類似房產的評估價跟我的房子的買入價類似(附上清單);
  3. 我房子的後院背對公園,有噪音和安全隱患因而對房產價值有負面影響;
  4. 鑒於以上原因,我認為我的房產估值應低於附近類似房產因而MPAC應該重新考慮。

與此同時,告知周圍鄰居上訴。兩個月後,MPAC來信將地稅下調了一千五(兩年三千刀);鄰居也喜滋滋地告訴牧人,他們的RfR也成功了!

:一般新房開盤時都有一些裝修方面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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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3 個評論)

回復 trunkzhao 2014-12-15 06:24
深刻地說明了本事就是錢,不能掙錢也能省錢。
回復 劉小雨 2014-12-15 08:33
原來還可以上訴的,學了一招~~~
回復 徐福男兒 2014-12-15 10:43
能幹呀!
回復 loneshepherd 2014-12-15 11:48
trunkzhao: 深刻地說明了本事就是錢,不能掙錢也能省錢。
牧人倒也沒什麼本事,就是認死理。
回復 loneshepherd 2014-12-15 11:49
劉小雨: 原來還可以上訴的,學了一招~~~
北美大概沒什麼不能上訴東西。
如果不合理就應該申訴。
回復 loneshepherd 2014-12-15 11:49
徐福男兒: 能幹呀!
謝謝。
回復 xqw63 2014-12-15 22:59
支持這種錙銖必較的維權行為
回復 劉小雨 2014-12-16 01:33
loneshepherd: 北美大概沒什麼不能上訴東西。
如果不合理就應該申訴。
我也是新房子也是覺得地稅太高~~只是那時候還沒想到可以上訴
回復 Lawler 2014-12-16 02:48
劉小雨: 我也是新房子也是覺得地稅太高~~只是那時候還沒想到可以上訴
覺得地稅太高,有兩種方式上訴:
1〉自己辦。把附近與自己類似的房子抓過來比較。多抓幾個,只撿低的用。你的稅比他們的高,你就有戲;
2〉律師辦。上訴的事兒交給他們,事先不收費。稅減下來后,律師拿第一年的減稅差額。當然,這都要事先談妥。
回復 劉小雨 2014-12-16 02:50
Lawler: 覺得地稅太高,有兩種方式上訴:
1〉自己辦。把附近與自己類似的房子抓過來比較。多抓幾個,只撿低的用。你的稅比他們的高,你就有戲;
2〉律師辦。上訴的事兒交
謝謝謝謝哈
回復 hank1 2014-12-16 06:42
長知識
回復 秋收冬藏 2014-12-16 11:38
我也嫌地稅太高,在家查了周圍類似大小年份房屋的交易價格。拿著去city hall, 他們當場就給了我一個合理價格。我很滿意。
回復 loneshepherd 2014-12-17 11:01
秋收冬藏: 我也嫌地稅太高,在家查了周圍類似大小年份房屋的交易價格。拿著去city hall, 他們當場就給了我一個合理價格。我很滿意。
大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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