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章穎瑩家
人連七大姑八大姨都來了齊聚美國,聲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找不到就不回去引起了網友對其家人是否意在藉此案移民的質疑,同時因為捐款用途等等的爭議,又一
次出現在華文媒體頭條上。矛盾甚至開始向主流社會曝光,竟然有網友發起了白宮請願要求調查章家人對捐款使用的正當性。對章家人來說這是一個很危險的發展傾
向。
我
認為章家人可能引起的問題,捐款事小,移民事大
。十幾萬的捐款錢,比起他家人的移民計劃(如果真有)來說,實在不算什麼。因為後者,如果最後證實他們是想藉此移民美國,將會對我們所有海內外華人的聲
譽,道德文化價值觀面貌帶來非常不良影響。這也將會是章家人對所有中國人以及章穎瑩的背叛。同時章家人也可能會除了開罪自己的國家民族外,在美國也落得雞飛蛋打,竹籃打水一場空的結局,即移民不成,案子也搞砸,被檢控方大事化小處理了。如果不及時糾錯修復與華人社區的關係,恐怕落得個的結局的可能性不小。
這裡先說長家人移民的客觀可能性。在這點上加拿大多倫多發生的一個案件對章家人以及整個華人社區都有很強的啟示意義,我簡述於下。
鄧世明的案子是一個典型的中國人,中國文化的悲劇,換作任何其他一個民族文化的個體都不會如此結局的。
事
發於十年前吧記得,鄧世明一天夜裡獨自去了一間西人的酒吧飲酒。此為他的第一錯。其時鄧世明剛技術移民加拿大不久,對加拿大的了解基本限於國內知音一類雜
志對西方西方人的無限崇拜的神話性介紹和描述。中國人在自己主流媒體上刻意對西方這樣不惜違背客觀真實的吹捧和馬屁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源自於一種無條件
崇拜臣服於強權的奴性文化,完全是任何一個其他正常國家都不可能發生的。所以這個錯實際上是中國文化之錯,小鄧首先是中國文化在西方的一個犧牲品。
在
一個白人視為自己白人部落領地的社交場所他一個小黃人不把自己當外人堂而皇之地去了,引起了白人部落被侵犯的憤恨和敵視,於是美國底特律華人陳果仁獨自去
白人酒吧死於兩個白人之手的悲劇就重現於加拿大了。先是他受到挑釁,然後不知怎麼就受到攻擊,現在已經沒有當時的紀錄,但是我絕對相信不會是他先動手,因
為一個小小個小黃人就是吃了豹子膽也不敢主動向白人而且是一夥白人動手挑釁。總之他被攻擊毆打肯定是情況危急,順手抓起桌子上一把刀子自衛,把一個白人的
袖子劃破了。白人馬上報警,他當即被捕收監,進了局子,以武器攻擊罪等等起訴。接下來他因為情緒混亂被送往精神病院作鑒定。
然後他作為典型中國人的又一個典型中國式錯:在發現白人社會的陰險可怕之後中國文化畏懼強權的本性立刻充分作用起來,退一步海闊天空,惹不起躲得起,反正不能跟白人作對。於是他竟然在精神病院里簽下一紙認罪協議,認了罪。根據中國人的邏輯,我認輸了,對方就會放我一馬,我
接下來事實證明中國人這套靠委曲求全妥協退讓的行為方式僅僅對亞洲人的強勢者有效,在亞洲人的爭鬥中自己認輸投降就能夠使對方放自己一馬使得自己保全性命全身而退,可是來到西方社會卻行不通了,白人不買這個帳。反而會得寸進尺務必斬盡殺絕以絕後患。
所以他絕對沒有料到他的退讓妥協並沒有換得平安。出
獄后他自以為沒事了,就回國去探親。大約呆了半年還是一年,總之最後還是會加拿大了。從他後來自殺時連給父母一個條子都沒有留的報道,我估計肯定是他耿耿
於懷自己父母非要逼他回加拿大,可能他們信任加拿大超過信任自己的兒子,所以相信是兒子的錯,或者愛加拿大超過愛兒子?
鄧世明沒有料到的事發生了,他入關時雖然被允許進入,可其中國護照竟然被加拿大移民部給扣留了。加拿大政府這樣做實際上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扣留一個外國公民的護照。
接下來他又接到加拿大移民局的遞解令,稱他因為違法犯罪,必須被遞解回中國。他趕快去移民局要他的護照卻要不回來。一邊不給護照,一邊限時離境,可沒有護照他怎麼走?又不肯給他延期遞解。大概一時走投無路
的絕望和悲憤,在其所居住的地下室里他吞下一瓶安眠藥了結了自己才三十來歲的一生。他被發現時那紙遞解令就壓在他的肩膀下。
感覺是如一個加拿大華人網友評論的,他是被加拿大政府逼死的。可是加拿大的華人社區對此反映也就當地華人媒體「客觀報道」
了事,沒有華人社區如章YY案那樣的群體性廣泛關注和聲援行動要求政府公正執法。特別是國內的反應如此。沒有章YY案翟田田案里我們看到的中國國家媒體宣傳機器的大力聲援,特別是中國政府的關注。正是這一切引起了國內民眾的廣泛聚焦和憤慨。
然後結局呢也就大不相同。加拿大毫髮無損,鄧世明死了就白死了。他死後一年,他父母才從國內來到加拿大。來了之後曾經在律師幫助下控告加拿大政府,案子被駁回。當然了,對一盤散沙的小黃人,種族主義的
加拿大司法部門根本不用當回事。其父母然後居然以人道理由申請移民加拿大。他們說,小鄧墳墓在多倫多,他們要跟孩子墓近一點好探望他,他生前的願望是父母
移民加拿大,現在希望加拿大幫助他圓夢。這個移民案一打多年,大約半年前看見報道,其父母移民申請被加拿大政府拒絕了。政府說你們每年來一次探望墳墓就夠
了,要考慮人道主義理由那應該是你們回中國去更人道主義,因為你們的親友都在那裡,在這裡舉目無親,更加不人道主義。現在他們不得不回去,否則簽證到期,
不走自然會有移民局派人來把他們押解去機場遣送回去,就跟翟田田一樣。
除了鄧世明案,還有華人移民林俊被白人肢解案,其父母來加拿大后也曾經有華人慫恿他們移民,結果也不了了之。等等。
我
從一開始就料定這些橫死加拿大的華人家屬不可能被允許移民,明擺著來了就是要加拿大給養老,可是就是加拿大逼死了小鄧,肢解了林俊,他們白人主流都不會覺
得是欠了這家人的人情還是良心。照中國人看來,你欠了我的,給我點好處擺平不是很合理嗎。可是照白人看來則不然。首先,你一個小黃人,就是欠了你的你又能
把我們怎麼地吧?道理上說起來,一碼歸一碼,你要覺得欠了你,自然有法律規定的途徑討回欠債,比如打官司要求賠償,當然贏不贏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但是移民
是另一碼事了,你要是不合移民格,你也不能以加拿大欠了你為理由要求破例。法律就是法律,沒有拿來講價錢一說。
特別是當前美國加拿大都在往右轉,主流白人反
移民的社會風潮下,美國政府是很難拿移民身份來賠償章家損失的。其父母不必說了,美國政府才不會給他們養老,章妹妹的小姨 -
這根本就連直系親屬都不是,憑什麼要要求美國政府賠償啊?還有男朋友,不過是男朋友,連老公都不是,沒有任何親屬關係,憑什麼要要求美國賠償啊?根據西方
法律政府對受害者的非直系親友根本沒有任何進行金錢以及任何其他方式賠償的義務。除非這些章家親屬本來自己就夠格移民美國,否則很難期待美國政府會要對他
們破例對待。
所以章家人移民成功可能性很小。雖然鄧世明案發生在加拿大,加拿大主流與美國同文同種,一樣的文化法律,一樣的思維方式,所以一般都會是相似的結局。
既然如此,我建議章家人對移民要低調,所謂中國式的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這種話要少說,那只是中國式文化邏輯,到了西方來據此行為,很可能被視作強求法律允許以外的不可能,多少有點耍無賴的感覺。
那麼章家人如何能夠得到補償呢。考慮到嫌犯很窮,唯一靠譜的賠償是打官司要求政府和大學賠償,除此之外章家父母可以根據地方法里的受害人賠償法申請當地政府補償,這種法律一般當地都有。但是這種補償都是小筆賠償很有限,主要是補償直系親屬奔喪的花費一類。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