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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死的毛苒 — 天真簡單背後血的代價

作者:諮詢師  於 2011-9-23 01: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1評論

冤死的毛苒 天真簡單背後血的代價

毛苒15歲離開家鄉上大學,在學校里她是一名成績優異的學生,大學畢業后她憑出色的英語語言能力在一家外貿公司找到了工作,成為了一名翻譯,並且深受老闆的器重。因為過早的離開家鄉上大學,對社會的險惡和複雜的人際關係缺乏了解,讓她成為了一個思想單純的女孩子。因為她心智上不成熟,致使自己擇友不當,與一個毒品販子交往,並發展成為男女朋友,被對方表面的假象所迷惑,讓自己深陷其中,被人利用,最終甚至替毒販子頂罪,付出生命的代價。扼腕痛惜之餘,我們也不禁要問,毛苒之死是否真的是法律公平正義的結果?是否有更深層的教訓值得我們深思?

從心理學角度分析:毛苒是一個情商比較低(心智不成熟),但智商比較高的一個人。可嘆的是,她卻交上了人群中最複雜,心智最老熟的毒販為友。在這種不對稱的交往中,天真簡單的女孩很容易就會被人利用,洗腦,到死還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死的,以為自己是為愛付出代價。

從販毒案例中我們了解到,從頭致尾,毛苒都是被這個外籍男友所利用的。外籍男友因從事販毒這種危險的違法行業,走南闖北,因為環境的歷練,他的智商和情商都很高,也很成熟。毒品販子因為要與各種各樣的人周旋、打交道,躲避法律的制裁,所以他(她)們的社會閱歷比一般人要強很多,外籍男友利用毛苒處於劣勢的心智,而精心為毛苒設計了這些圈套,讓毛苒往裡面鑽。剛開始的時候毛苒不知實情,被外籍男友迷惑。後來知曉了部分實情,也因自己深陷情感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一錯再錯,在自己不想做的時候發展了下線,最後成為了外籍男友販毒的棋子。

毛苒參與了販毒,在其中也得到了金錢的小實惠,也發展了下線。毫無疑問,毛苒參與了販毒違法犯罪活動,肯定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只是在這起販毒案里,毛苒的犯罪行為不成為此起案件的主犯,因為毛苒對毒品的來源、銷售毒品的渠道並且對毒品所獲得的收益並不知情,並且她拿到的報酬也只是極小部分的提成。毛苒是在無知的情況下被別人利用,後來由於情感上依賴外籍男友,讓她沉溺於感情不能抽身而上當受騙。這些都是「情有可原」之處。

這起案件的真正主犯應該是其外籍男友。可是因為毛苒一念之差,加上警方僅憑毛苒的一面之詞就將她的外籍男友釋放,沒有深查下去,使真正的主犯得以逃之夭夭。警方對明顯不合理的案情未加追究,也有失職之嫌。試想,有多少罪案是能通過一兩個人的一句話就能準確結案定罪的?多少的冤案始於簡單了事?警察也是個需要高智商的複雜專業,絕不是簡單機械的體力活。

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死刑裁判標準,其中包括5種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具體情形之一最接近毛案情況的是:毒品數量超過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且沒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的。」 通過案情分析,毛苒在整個販毒案中,沒有販毒的動機,也不掌握販毒的上下游運作和利益分配,反而有明顯心理上被操控的表現。作為一個被動的參與者,同時也是受害者,從輕處罰應該是合理的選項。參與販毒,做偽證,都是該判的罪,但罪不致死。法律無情,人有情。人有情處在於理性分析事情的起因,過程和結果,並依此綜合進行合理公平的處分。

在這個從優秀少年大學生到死刑犯的轉變中,毛苒自己有責任,父母、學校和我們的教育體系也有責任,法制體系更有責任。

我們的教育中講法律,卻不教你如何識人,希望孩子都天真,簡單,善良,卻沒無視了我們生存的環境是否也一樣簡單。有天真的孩子可以成為人肉炸彈,也有人不小心成了某大學教授的情人,這都是心智不對稱的交往中結下的惡果。是孩子的錯,還是我們教育的錯,是我們的社會環境的錯?救救孩子是否就是給孩子一個無菌罩?還是應該提高孩子自己的判別能力?十幾歲的孩子天真是自然正常的。但二十幾,三十幾的人還簡單就是個人以及教育的問題了。在關注孩子的學習成績同時,我們是否更得重視孩子與人交往,明是非的能力?

法制如何實現公正公平,又以人為本?毛案中兩審均未能體察『可原之情」,量刑過重,不能不說是可悲與遺憾。如果在我們的公檢法隊伍中辦案人員能夠對心理學方面的知識多些了解,並對司法精神鑒定有足夠的重視,法也能做得讓人信服,合情合理,才能真正體現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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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幸運貓 2011-9-27 10:52
這就是中國人的奴性:對外國人就放寬/優待,對沒有背景的國人就嚴厲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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