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美國東部還是春寒之時,我們從紐瓦克登機飛往牙買加渡假。經過五個多小時的飛行,飛機降落在牙買加的國土上,不到一個鍾,全飛機的客人很快通過海關,被等候的旅館巴士接走了。只有一個持中國護照的我,和一個持海地護照的女人,我們二人被送進了土庫,一間沒有窗子的小屋中。
牙買加位於加勒比海西北部,熱帶海洋性氣候,當天當地氣溫三十多度。小屋沒有冷氣設備,沒有電扇之類,沒有飲水,又悶又熱氣味還不佳。看樣子小屋還是堆放雜物的地方。我們就這樣被晾在那二三小時,沒有人答理我們,大有被拋棄被忘記的感覺。我先生坐不住受不了,他說他可不想在此過夜,他的渡假計劃也不是此地。
他們原想原機遣返我和海地黑女人。經過交涉,交了一百美金,在六個小時后,我們才離開這間讓人難忘的小房。當時的我是遊興全無,一夜無語。第二天起床還是被牙買加的優美風景打動了。拉開房間的窗帘,碧海晴空綿延的沙灘,清澈明麗的綠色島嶼盡收眼帘。牙買加的人們也是友善的民族。牙買加的音樂舞蹈等方面均受非洲文化的影響,非洲色彩,西班牙風格,英國傳統和好客的民族。總而言之牙買加還是直得一游的。
離境時我遞上我的中國護照和美國綠卡,海關官員隨手把我的中國護照棄之一旁,只查看了我的綠卡,就讓我登機了。
這段經歷使我回想起九十年代中期,我父親持美國綠卡經韓國首爾轉機回國時,也遇上類似情況。劃定範圍,不讓持中國護照的人隨便走動一事。
我拿綠卡很長時間了,完全可以轉變國籍,但是在大陸本來就屬於我的資產如何是好?我不是想二邊通吃。大家都知道國籍一經變更,你就失去了戶口和身份證件。糾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