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因超速罰單要上庭.應如何應對才好?

作者:瀟湘格格  於 2012-3-29 10: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請求幫助|已有82評論

因去年四月被警察開了一張超速發單,因未收到任何迴音,在去年十一月時收都一封來信,讓去庭上重新定一個開庭日期,因此定在今年四月初上庭。從開車至今,這是第一次被開罰單,沒有應對經驗,特來村中救教,在上庭時應如何應對才好。先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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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2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12-3-29 10:47
咱的博客已經告訴過你啦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202/user-206294-message-140409-page-1.html
回復 看得開 2012-3-29 10:55
千萬不能穿旗袍去
回復 瀟湘格格 2012-3-29 10:59
你也太幸運啦.我一定學你不認罪,也學那老黑說沒錢,可法官會信嗎?
回復 瀟湘格格 2012-3-29 11:03
看得開: 千萬不能穿旗袍去
跟穿衣有關嗎? 沒準穿旗袍,這法官一見是還以為是上世紀的古人來訪,認為俺不了解當今的交通規則而免罰喲。
回復 Emansfield 2012-3-29 11:07
跟63學,沒錯。。。
回復 Emansfield 2012-3-29 11:12
萬一敗了, 可以要求上交通課,可以減免很多罰金。。。但是可能要聽4-6小時的課,但是聽課的證書又可以減10%的汽車保險(好像是兩年)。。。
回復 xqw63 2012-3-29 11:15
瀟湘格格: 你也太幸運啦.我一定學你不認罪,也學那老黑說沒錢,可法官會信嗎?
   裝傻
回復 xqw63 2012-3-29 11:16
Emansfield: 跟63學,沒錯。。。
當然,63永遠是正確滴
回復 Emansfield 2012-3-29 11:29
xqw63: 當然,63永遠是正確滴
你就偷著樂吧。。。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3-29 11:30
同法官講:「Your honor,格格我初到美國,道路不熟,法規不清,還請大老爺高抬貴手,放小女子一馬」。
回復 看得開 2012-3-29 11:50
xqw63: 當然,63永遠是正確滴
毛主席說:我們應當相信群眾,我們應當相信63同志?
回復 看得開 2012-3-29 11:57
瀟湘格格: 跟穿衣有關嗎? 沒準穿旗袍,這法官一見是還以為是上世紀的古人來訪,認為俺不了解當今的交通規則而免罰喲。
當然, 遇上男法官和女法官都有不同呀.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3-29 12:07
我每次被罰超速款,都乖乖付款的。因為覺得是對自己的一個嚴重警告,不挖心,下次還不注意。
回復 jc0473 2012-3-29 12:16
一定減罰。免罰不容易~
回復 @不系之舟@ 2012-3-29 15:31
別擔心----- 法官他一天在同一個法庭上有很多案件的,像你這種交通罰單的小case最多能說2分鐘-----交還是不交罰款就結束了
回復 陳營 2012-3-29 20:17
呵呵,你終於在法治社會有了體會法制的機會,這將是你人生中永不會忘記的經驗,恭喜你。

通常在開庭之前你會收到很多律師樓的來信,他們是「幫助你」化解這個罰單的,當然你要出一點費用,50~80刀大概。然後你就聽他們的安排:罰單上的出庭日期是你必須去的,屆時你才會第一次見到幫助你的律師,前後耗費個把鐘頭,通常我說的是絕大多數情況,律師最後會告訴你法庭的決定:你自由了。這是我的做法,很不幸的是這種事情出過好幾回呢。

你也可以碰運氣,不找任何律師,在開庭日獨向虎山行,跟他們死磕,彰顯你無所謂的氣概。通常會獲得另一次開庭的機會,法官會問你是否需要陪審團審議(這事兒要鬧大),沒有人命的小小罰單通常你不會要求陪審團的,那麼下一次開庭時就由法官裁決。法官會另外定一個開庭時間,這個時間很可能是半年以後(在這半年裡老得擔心別再出事兒)。熬到再次開庭時,通常你會得到這樣的判決:原告未到,此案撤銷。經歷了一年半載的煎熬,你終於真正獲得了自由。

對大款們來說,一個星期以後(法庭立案時間),直接去法庭交罰款就一了百了了。
回復 翰山 2012-3-29 21:05
1. 通常在法官給你一個選擇,你可以去見法官的助手(?),直接交錢受罰,這樣可以免去記點數等處罰(會增加車保險),好像也可以申辯幾句,第一次,也許能減少罰款。不過現在罰款是越來越嚴了,因為這是州的財政收入。
2. 你第一次超速,上庭,直接跟法官承認錯誤,並說說第一次,也許能被減輕,甚至免罰。我有過這樣的經驗,在外州,不過不是要減罰,是當時太老實,只會這麼說。感覺,紐約這樣的州,法官沒有那麼慈祥,當然,民眾也比較刁頑啦。
3. 有人建議,去法庭,看看警察來了沒有,沒來,出庭說你無罪,你就贏了。來了,就不出庭(叫名字時不應)。於是法庭安排另一次,有的州幾個月後,有的州一兩個月。這是別人告訴我的。我做了一次,第一次,看到了那個警察,沒出庭,之後忙,忘了,等在注意時,已經三次沒有出庭,我被判缺席認輸,又罰錢,又記點。
4. 出庭,和法官硬抗,這樣,贏了,沒有任何處罰;輸了,處罰最重。大概這種情況,按上面陳營說的,找律師比較好,如果只是百八十塊錢。

我傾向於選擇一,交錢免罰,結果確定,省心省事。
回復 瀟湘格格 2012-3-29 21:38
Emansfield: 萬一敗了, 可以要求上交通課,可以減免很多罰金。。。但是可能要聽4-6小時的課,但是聽課的證書又可以減10%的汽車保險(好像是兩年)。。。
好的。真誠感謝指導。
回復 瀟湘格格 2012-3-29 21:40
xqw63:    裝傻
可俺咋裝也不像呀,這招不行,再支別招。
回復 瀟湘格格 2012-3-29 21:42
無為村姑: 我每次被罰超速款,都乖乖付款的。因為覺得是對自己的一個嚴重警告,不挖心,下次還不注意。
俺可是第一次,還是警察叔叔守株待兔獵到的,俺可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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