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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善論是中國沒有建立法治的根源嗎?

作者:勇敢的無知者  於 2010-10-20 22: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關鍵詞:

    時下有一種很流行、看似也很有道理的說法:中國儒家文明中提倡性善論,講「人之初、性本善」,所以中國缺乏地人性惡的方面的認識,強調道德自律,所以沒有發展出法治。而西方基督教文明強調人性惡,強調人的原罪,所以注意用制度和法律卻約束人,因此形成了法治。
    這實際上是一種昧於表面化、將問題簡單化、根本忽略了歷史事實的幼稚觀點。就如同想找一種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一樣幼稚,或者就是另有目的。
    為什麼這麼說?
    首先,我們要看儒家強調人性善的本意到底是什麼?關於人性善或惡或者無善無惡的爭論,在戰國時期早就有了辯論。儒家強調人性善,其實是要強調人能夠向善的方向發展的可能性,是給人們以向善的原初動力。而且,儒家對於人性可能向惡的方向發展有清醒的認識,所以突出強調了「教化」的作用。這比單純強調人性惡,使人失去努力的方向要有意義的多。為什麼這樣?因為中國沒有論述「天國」的宗教,中國是世俗化的文化,因此強調人自身的「根性」善,不假於外求,就能夠建立起一個自律的道德體系。並不是現在一些人說的,中國人什麼都不信,所以非常可怕。而正是因為儒家強調教化,所以才有德主刑輔治國思路的提出。刑是什麼?刑就是法,是對人性可能向惡的方向發展的制約。中國古代建立了龐大的法律體系,而且是成文法與判例法結合的法律體系,甚至包括對皇權制約的行政法律體系——最典型的是唐代的三省六部制。
   其次,中國的治理方式,是和龐大的國土與落後的通訊系統有著直接關係。強調教化和德治,通過信念來維繫統治的成本要遠低於法律的約束。西歐選擇法律的方式治理,很大的因素在於這些國家地域面積很小,推行法律比推行一種思想成本要低的多。
    再次,強調人性惡的歐洲在漫長的中世紀時代,不是同樣沒有法治么?只是到了近代以來,才逐漸從古羅馬找到了法治的思想並發展了起來。因此,絕不能說性惡論就是建立法治的起點。從歐洲近代的發展來看,與其說是性惡論發展出了法治,不如說是市場的規則造就了法治。因為,市場交易強調公平、誠信,在陌生人之間進行的交易,沒有這種基礎,根本就無法進行。政府在傳統上擁有巨大的權力,新興的市場主體們要想自由交易,就要儘可能少的受政府干預——有限政府的思想也就應運而生了。
    總之,性善也好、性惡也好,不過是一種思考。真正決定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文明發展道路的,不會是某一個兩個思想,而是來自於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這個文明自身的、內在的特點和需要。適合的就能夠存在並發展下去,不適合的就被淘汰下去。因此,一個社會、一個國家選擇怎樣的發展道路,必須由這個社會和國家自己來決定,想通過簡單地引進一些思想、一些制度就能夠使社會、國家達到某種理想的狀態,是兒童的幼稚,是自己的膚淺,假如這種想法還被許多人接受並實施,那更將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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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wazhh 2010-10-21 08:52
呵呵,說白了,就是讓那個扯淡的民主自由人權見鬼去啦
回復 seamandh 2010-11-1 05:27
一個社會、一個國家選擇怎樣的發展道路,必須由這個社會和國家自己來決定,想通過簡單地引進一些思想、一些制度就能夠使社會、國家達到某種理想的狀態,是兒童的幼稚,是自己的膚淺,假如這種想法還被許多人接受並實施,那更將是災難!
贊!說的是,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路子,事實上只能由自己國家歷史的、文化的、時代和現實的,難有什麼普世的或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東東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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