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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法律 --- 葯家鑫的下場

作者:insight  於 2011-5-20 19: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4評論

葯家鑫案終審,駁回上訴 維持死刑判決

" 2011年4月22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葯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並非極其嚴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節,應依法從輕處罰為由提出上訴。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葯家鑫故意殺人犯罪的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其上訴理由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就是法律, 葯家鑫的下場只是中國依法判處的眾多案例中的一例.葯犯本人也得到了他該要的法律回報.

http://news.backchina.com/viewnews-142121-gb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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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4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1-5-20 22:11
葯大侄一路走好。 到下面先給張妙磕個頭,賠個不是,以後切切安守本分,做個好鬼,爭取下一次投胎還回人間。
回復 越湖 2011-5-21 21:00
時也命也。
回復 天下豪宴 2011-5-22 10:44
如果沒有媒體和網路的炒作,葯也許只會落個死緩,但因為網路的強大作用,從一開始的那一天,就注意他必死無疑,只有這樣,法律才有威信可嚴。
回復 collection2010 2011-5-25 01:41
支持樓主。無論心裡有多惋惜,但整個社會還是以法律尊嚴為前提,這其實是阻止那些跟葯家鑫有同樣念頭的人重蹈覆轍,從而保護他們和更多無辜受害的人,姑息犯罪只能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
回復 insight 2011-5-26 00:25
天下豪宴: 如果沒有媒體和網路的炒作,葯也許只會落個死緩,但因為網路的強大作用,從一開始的那一天,就注意他必死無疑,只有這樣,法律才有威信可嚴。
哇卡卡,
此評論不準確,
網路只是讓更多的人得到一次法律的教育.

葯犯的罪是他自己作的孽,
本來從一開始,
他的犯行,
就是死罪.
回復 陽關 2011-6-6 12:14
法度法度, 法亦有度。過了這個度,就應該施行嚴刑。法才得以有尊嚴。無法固然可怕,玩法一樣。
回復 泰山石敢當 2011-6-6 19:24
中國的法律還是應當寬容一些。法律多少代表了社會共識,如果太嚴酷,社會的共識就會趨於嚴酷。這會造成更多的憎恨而不是和解。
回復 insight 2011-6-8 00:22
泰山石敢當: 中國的法律還是應當寬容一些。法律多少代表了社會共識,如果太嚴酷,社會的共識就會趨於嚴酷。這會造成更多的憎恨而不是和解。
此話差矣.
法律是判犯了什麼罪,
不是看罪犯以前有多乖有多少獎狀.

對罪犯的寬容,
是變相地對無辜受害者的嚴酷.

此案是車禍肇事給受害者帶來無謂災禍的情況下,
喪心病狂地蓄意殺人,
天理難容,
法律難容.
不管這殺人的人是誰是什麼背景,
都該是死罪難逃.
回復 泰山石敢當 2011-6-8 07:57
insight: 此話差矣.
法律是判犯了什麼罪,
不是看罪犯以前有多乖有多少獎狀.

對罪犯的寬容,
是變相地對無辜受害者的嚴酷.

此案是車禍肇事給受害者帶來無謂災禍的情況下,
...
這裡想提一個郄雍捕盜的故事:

    春秋時期,晉國的盜賊很多,君臣都被盜賊鬧得很苦惱。
    有一個人叫郄雍,他在當時很有名氣,因為他能夠觀察盜賊的面部表情,從他們的眼神中偵破案情,經常能夠為老百姓抓很多的盜賊。
    晉國的君王任命他擔任捕盜的官職,他用觀察面部表情的方法破案,千百個盜賊沒有一個能從他的眼下溜掉。
    晉國的君王特別高興,對大臣趙孟說:「我得到一個人,名叫郄雍,善於抓捕盜賊,全國的盜賊將要被他一網打盡了,哪裡還用得著許多人捕盜呢?」
    大臣趙孟說:「君王依賴觀察表情去捕獲盜賊,盜賊是抓不完的。而且郄雍一定會遭到盜賊的毒手而不得好死。如果不信,您就等著瞧吧。」
    不久,盜賊們聚到一起商量對策,他們說:「我們窮途末路的艱難處境,都是郄雍造成的。如果不殺死他,我們就沒法活下去!」於是眾盜賊勾結在一起,把郄雍殺死了。
    晉國的君王聽到郄雍被殺害的消息,十分震驚。他立即把大臣趙孟召來,告訴趙孟說:「果然像你說的那樣,郄雍被盜賊殺害了!那麼還有什麼方法來捕獲盜賊呢?」
    大臣趙孟說:「周地的諺語說:『明察到能看清深淵中游魚的人不吉祥,聰明到可以推知別人隱私的人有禍殃。』君王想使國內沒有盜賊,不如推薦有才幹的人加以任用,使上層人士明白教育的重要性,推行道德教育,使底層百姓受到感化,民眾有了羞恥觀念,哪還會有人去當盜賊呢?」
    晉國的君王聽大臣趙孟講得很有道理,於是就任命士會為正卿,並召回了士會。士會,因封邑在隨地,人們也稱他為隨會。這個人很有才幹,在晉襄公死時,他奉命出使秦國。因為晉國內爭激烈,他長期被拒絕入境,只能留在秦國,有才能而不得發揮。
    晉國的君王重用士會,因為他治國有方,眾盜賊覺得在晉國無處藏身,於是便紛紛逃往秦國去了。

這件事情說明,一味地嚴峻刑法,不但杜絕不了葯家鑫這樣的案件,反而會造成更多的社會暴力行為!而和諧社會,寬容並非僅僅是政府的倡導,更應當是深入人心的公眾意識。

處死了葯家鑫,會更加削弱社會寬容意識,增加重典治國的要求,社會與犯罪分子親屬之間的怨恨會越來越深。

其實,每年6.4等時期的緊張情況,不能說沒有「社會各階層不夠和解」這裡邊的關係。
回復 insight 2011-6-8 10:57
泰山石敢當: 這裡想提一個郄雍捕盜的故事:

    春秋時期,晉國的盜賊很多,君臣都被盜賊鬧得很苦惱。
    有一個人叫郄雍,他在當時很有名氣,因為他能夠觀察盜賊的面部表情 ...
哈哈哈,
請記住這麼一個簡單的事實.

從古到今,
全世界,
任何國家,
任何朝代,
任何時候,
不管它信仰的是什麼,
都存在法律,

任何國家,
任何朝代,
任何時候,
監獄都沒有空著的時候.
法律一直在行使它的功能.
回復 泰山石敢當 2011-6-8 11:34
insight: 哈哈哈,
請記住這麼一個簡單的事實.

從古到今,
全世界,
任何國家,
任何朝代,
任何時候,
不管它信仰的是什麼,
都存在法律,

任何國家,
任何朝代,
任何時候,
監獄 ...
沒看明白這個典故?

它說的不是不需要法律,而是如何有效的施行法律。

其中的要點是:法律需要「教化」才能更好地施行,而不是一味地抓抓抓、殺殺殺。
回復 insight 2011-6-9 11:46
泰山石敢當: 沒看明白這個典故?

它說的不是不需要法律,而是如何有效的施行法律。

其中的要點是:法律需要「教化」才能更好地施行,而不是一味地抓抓抓、殺殺殺。
哇卡卡,
按你的說法,
一個人車禍撞了人後,
還下去給受害人捅上幾刀致死,
是法律可以寬容的???

車禍撞人,
對受害者而言,
已屬不幸.
但這種意外還屬於法律可容忍範圍,
可在已造成他人不幸並在他人無任何反抗能力的情況下,
還給受害人幾刀,
如果法律還能容忍的話,
那法律本身就出問題了.

所以,
你的典故和葯犯的案子,
風馬牛不相及.

如你實在要認為,
'法律需要「教化」才能更好地施行'的話,
不是在葯案發以後,
而是在葯還沒有犯案前的數年內應做的事情.
葯犯只是得到他不懂法應該得到的法律回報而已.
回復 泰山石敢當 2011-6-9 17:20
  
我的觀點已經說得很清楚,不能理解就算了。
回復 insight 2011-6-10 22:51
泰山石敢當:   
我的觀點已經說得很清楚,不能理解就算了。
哇咔咔,
情理如此,
法律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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