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下十多度的北風裡,我排了24小時的隊,終於買到一張回家的火車票。拿到火車票的那一刻,我熱淚盈眶——心酸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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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回家了。一年365天,就盼著這幾天的團聚。可以盡做兒子的孝道,可以盡做父親的責任,可以盡做丈夫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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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先見了在另一城市的老婆。見面那一刻,平日里所有的思念,所有打情罵俏的話竟然一個字都說不出來。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只來了個長久而無聲的擁抱。
盼到晚上,壓抑一年的激情像火山一樣爆發,且一發而不可收拾。可能是太激動了,第一次竟然草草結束;聊了會傷心話,開了段葷玩笑,第二波熱情悄然升起;兩個人在一起才是夫妻。摟著抱著半夢半醒到天亮,又一次的激情纏綿......
我一直對愛情和性比較傳統。總覺得必須是因愛而性。夫妻之間,除了忠於感情,還要忠於身體。所以,我雖然對失足婦女深感同情,甚至我也支持妓女職業化,合法化。但是,我卻不會身體力行的支持她們的「工作」。但是,現實世界卻是多麼殘酷。
在外漂泊的男人們,我不知道有幾個可以像我這樣可以守住慾望的陷阱而不跳,只等到一年7天,一天3次的生理需要,畢竟,男人本色。更何況,常回家看看雖然是個美好的心愿,然而,回家卻是那麼的艱難。最難的,就是買票。飛機票太貴了,自駕不現實,而火車票也是一票難求。所以,還有那麼多的人想回家卻回不了,也許一年,也許兩年。這麼長的時間,讓一個正常的人守住性的誘惑,何其難也?
有需求便有市場。妓女從未退出過歷史的舞台。現在社會到處舉著嚴打賣淫嫖娼的正義之劍,恨不能把所有罪責和骯髒都歸結到妓女的身上。一邊是遊街示眾,一邊又改妓女為失足,這樣左白臉右紅臉的唱戲法,變得實在是有點尷尬。
其實仔細想想,嫖客是些什麼人?有錢人,官人,在外漂泊的人;妓女是些什麼人?可憐的人——可憐的女人——可憐的漂泊在外的女人。可憐的漂泊在外的女人無奈的選擇了一種她們自己也知道的骯髒又下賤的職業,背後總有流不盡的辛酸淚;在外漂泊的男人(除開有錢人和官人)也在社會的底層出賣著低廉的勞力卑微的活著,社會和法律甚至還要指責和懲罰他們不常回家看看,何其悲也?而這一切的主導,社會的主流,就是那所謂的官人和有錢人。
我不是憤青,我也不仇富不仇官,甚至我自己也想成為富人和官人。只是想到那寒風中排隊買票的艱辛,想到一年7天團聚心酸,在這裡發出一聲無力的呻吟。我們自愛自重,我們奮發努力,主流社會是否應該多一點人文的關懷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