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好,女兒是媽媽的小棉襖,特貼心。從14歲起女兒就我不到我的衣櫥里拿我的衣服了。她11歲來美國,不知是好奇還是夢想自己也象大人了,她總是喜歡到我的衣櫃里,把我的T 桖衫選去穿。我們給她買的小孩的裙子衣服,她都不愛穿,非要穿不合身的衣服。
那時她的個子不高,可就喜歡我的衣服,穿上我的衣服顯得有些長大,而且那些衣服的牌子一看都是成年人服裝店的東西,好在美國穿著隨意。可後來我在想別人也許認為我們不給女兒買衣服,就給她穿我的淘汰衣服。天地良心,女兒選走的衣服都是我喜歡的衣服,有時我不得不笑著說:你怎麼這麼會選,把我喜歡的衣服都看上了。女兒總是得意的:嘻嘻,誰讓我是你女兒呢,咱倆欣賞水平差不多。沒辦法,有幾次我們買了相同式樣,相同顏色,不同尺寸的衣服和裙子。老公說:我有倆女兒。
當女兒14歲時,發現她穿著打扮開始有變化了,我買回來的衣服她都不喜歡了,我還得返回店裡去退。只好讓她自己去選購滿意的衣服,同時我也暗暗高興她不和我搶衣服了。
等到女兒16歲時,我穿著的衣服式樣常常被她嘲笑太土,最後我只能跟她一起去她選衣服的部門和專賣店,選購年輕人服裝的地方,經過她審核通過,買衣服。以前從沒進去過的專賣店,都是通過女兒才了解的。不過女兒的審美眼光的確不錯,讓我穿著更有品味,所以現在她是我穿著打扮的第一位審判員。
女兒現在18歲,她的衣櫥滿滿的,讓她淘汰一點不喜歡的衣服,她不肯,而且每次說陪我買衣服,可她買的總是比我還多,看她穿著漂亮我心裡也很高興。偶爾女兒淘汰一點衣服,我又捨不得(都沒穿幾次),我能穿的都留下自己穿了。真是風水輪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