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丫環
最近我利用工作的空閑時間在辦公室看完一本由主任送的書——《京城大律師》,這是國內首部律師職場小說。書中圍繞M公司上市項目,兩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同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之間產生了非同尋常的激烈競爭,寫出新老律師、男女律師、大小律師、成功律師和失敗律師們不同的職場和生活狀態。
作者在卷首寫道:律師這個職場,看起來很美,聽起來很闊,說起來很煩,做起來很難。並且在書中提到:客戶就是上帝,不能得罪,官員是祖宗,也不能得罪,那麼自己是什麼呢,只能是孫子、丫環之類的。這本書寫得非常真實,我想從事這行的人看了這本書後會對書中的描述深有同感。
我同意中國律師很多時候的確像一塊夾心餅,有些事需要你左右逢源,靈活處理,只講原則、講法律有時難以解決實際問題。如書中所言,律師很多時候迫不得已需要做些孫子、丫環的工作。做得出色的律師不見得他的辦案能力很強,但業務能力交際能力絕對厲害。
我想我有時也可能會妥協做些自己不太情願的工作,但絕不甘於做丫環。哈哈。。最近發生的一件事件很能說明這點。
似乎每兩年我總能遇著一兩個這樣的當事人:倚著似懂非懂的法律知識,非常執拗的堅持自己的意見。需要律師卻不盡信任,耐心解釋卻難以開竅。
這個事件的當事人尤甚。一件歷經「八年抗戰」的案件,最終落到我手上。本來非常欣喜有這樣一個機會去剖析一件歷經八年,數次信訪、上訪,輾轉三級四地法院、兩級檢院,經歷多任檢官、法官參與過的案件。半尺多高的卷宗材料我經過數天的梳理、殷別、分析,好不容易從一堆雜亂如麻的資料中整理得出四點有力的辯論依據,其中三點是在案件以往多次審理中從來未被發掘出來的。當時我非常滿意自己有這樣的獨到見解。因為一件曾經被數次審理的案件,案卷材料肯定已被參與過或將要參與的法官反覆琢磨,所以如果你沒有一些獨到的見解,將很難得到不同於以往的審理結果。
當事人就非常不明白你為什麼不把他所有交給你的材料全用上?為什麼只需要從一沓半尺多高的宗卷材料中抽出兩公分厚的材料就能解決「八年抗戰」的案件?我非常明白他過去八年對案件的辛勤付出,非常理解他對案件的重視程度以及案件結果對他的重要性。採取風險代理(以約定的案件結果為收費依據)的收費方式足以證明我所對案件的自信以及負責任的處理態度。一開始我能非常耐心的跟他解釋,他提出的所有疑問、所有主張、所有觀點我都能一一擺著事實和證據跟他解釋不能採納的理由。他的發散性思維方式我也能理解,因為沒有受過專業法律思維培訓的人通常會難以理解何為「問題的焦點」以及怎麼發掘「焦點問題」?
有些情況儘管你已儘力解釋客戶仍未能完全理解,但大多客戶會相信你的能力能駕馭案子。這名客戶恰恰相反,你說你的,他想他的,異常霸道、固執和不禮貌。任何時候他想要找你的,沒有預約,他找你,你就得在,而大家探討的問題只是重複重複再重複。最後,在我無可奈何扔出一句埋在心底已久卻一直忍著不說的話「不相信我就不要找我做這個案件」,之後,我把這個案件交回了主任,由非常懂得跟客戶打交道的主任負責在前線應付他,我在幕後策劃案件。
雖然非常明白自己不是公主,卻也沒想過要當丫環。有時人的忍耐力是有限度的。
今天下午,我在廣州辦事,接到剛從北京出差回來的主任的電話:那個案件不要做了,我們沒法跟那個傢伙打交道。
呵呵。。看來主任也不甘於做孫子。
誠然,做一名合格的律師需要有能力、有自信,有時甚至需要適當迎合客戶的需要,但律師也更要保持一份獨有的尊嚴。倘若一再逢迎客戶,沒有了自己的立場和原則,甚至喪失了掌控案件的權利,那麼,律師憑什麼能處理好案件?怎麼贏得自尊以及得到其他客戶的尊重?
另外一件事例證明我沒在當丫環,恰恰相反像是在做著大爺。
通過朋友的推薦(其實到目前為止,我根本沒搞懂是哪位朋友,估計是其他客戶。),有位遠在波蘭的客戶致電給我,讓我替他處理他在國內公司遇到的兩件案子。儘管他公司已經聘請了一位在佛山赫赫有名的律師所律師做常年法律顧問,可是幾件事情處理不好,他已經不再信任這名律師了。
拿了案件材料后,我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向他提交了一份非常詳細的案件分析報告。我想即便他看了我的案件分析報告,明白了案件的處理技巧后不再聘請我,我也要讓他知道他的朋友沒有推薦錯,他沒有找錯人。
他看完案件分析報告后就立即找我代理案件了,數次要求我報價,還邀請我做他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只是那段時間我一直同時在忙著幾個案子和項目,而他的案件迫切需要處理的工作又比較煩瑣,需要事事親力親為,他的公司還在另一個地區,所有因素加起來,讓我只願意從策劃上給他意見,細節事宜我建議他另請其他律師處理。因為我實在沒法也懶得抽身常常去另一個地區辦理這個案件。
案件的處理過程需要審查一些合同和其他往來文件及資料。有些東西客戶還是希望通過她的秘書來徵求我的意見,有些由他律師出具的東西他不希望我介入。原因非常簡單。他只是擔心我會介意參與他律師處理過的工作后,以後不願意做他公司的法律顧問。哈哈。。這名客戶非常懂得呵護別人的感受,非常有意思。其實我完全不介意在另一個律師參與法律事務的情況下,我在旁邊協助參與一些事務,只要客戶有需要以及要求合理,我會盡量滿足。我非常喜歡在工作中能夠與對方律師相互交流學習。我覺得每一位盡心儘力工作的律師不管他的能力大小都值得同行尊重。
只要你的能力贏得別人的信任和尊重,你根本不需要俯下身子做些孫子做些丫環之類的貌似討人歡喜卻其實難以得到別人尊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