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爹娘為人處事的態度,基本可看出其孩子的前途,此乃世人常識經驗。
孩子若在外面惹了禍,爹娘如何對待孩子,如何對待鄰居告狀、學校給出的處分等等,這些爹娘的表態,會影響到孩子的一生。
面對中國留學生涉入金融詐騙集團的事件,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副總領事徐思昨日表示,近段時間總領館先後接到幾個中國留學生的求助,此外還從一些律師那裡轉來幾個求助信息,都是有關中國留學生因牽涉到詐騙活動中而被警方檢控的事情。
徐思同志公開發表的原話如下:
「詐騙犯罪集團以提供工作或給予好處為誘餌,誘騙一些留學生或新移民到商店持盜用的信用卡消費,結果被警方調查、拘押並面臨犯罪指控,已經有好幾個受害人落入圈套。從目前得知的情況來看都是留學生,有沒有新移民也被騙,暫時還不清楚。」
這段話明顯地將犯罪嫌疑人,即施害者,作為「受害人」,認為這些留學生是「被騙」,作為駐他國的領事保護,在任何情況下,都當維護自家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理所當然的,「領事保護」本身就是法律概念之內的一項工作,可以幫助公民找尋律師,找尋種種合法途徑,讓自家公民依法得到應有的種種權益。但是,作為高級外交官員,在庭審之前,以法律用語,先為中國留學生定性,即使是個人的意見、以為、猜測等等,都不行,因為發言人是總領事館的高級官員,是代表政府講話的。
中國留學生參與的信用卡犯罪,是當前社會上很嚴重的詐騙現象(說句私心話,它連同把我們華人華僑同胞一起騙進)!此類犯罪集團,由製作假卡者與持假卡提現或買貴重物品者組成,當贓款贓物得手之後,由集團組織者分贓。有的製作者打短平快,索性將假卡成批賣出。
按徐思同志的說法,中國留學生是去「消費」才被警察抓的,那麼,消費有何罪?哪一種消費是拿著素不相識的、別人的卡付賬的,有嗎?
據報道,這些中國留學生是主動找總領事館尋求幫助的,對自己爹娘不說,先找祖國政府,但是總領事館以保護隱私為由,不願說出更多的比如說學生的家庭背景等等,於是,替他們當了一回如此爹娘!
習近平總書記主導的反貪運動,出人意料地頻頻卓有成效,這令人不得不從另一方面去猜想:是不是留學生中有著名的富二代(包括新紅二代)?他們有否許下過什麼諾言(當然不會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做毛主席的好孩子」的啦)?
(註:本文部分相關消息,如總領事館副總領事徐思講話內容,來自今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