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誰在以「倍可親」的名義?

作者:總裁判  於 2014-4-8 04: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9評論

關鍵詞:倍可親, 名義

     

         我認為:經註冊登記的企業法人代表,他擁有以「倍可親」名義行事、發言及解釋的權利。

     「總裁判」一介網民,無黨無派,只因在該網站寫過一篇文章,便象惹上一場官司。起因是本人不同意一位網友的觀點,他認為:「縱觀倍可親的政論文章,多數是日本sushi「很多讀者很難在此品味到正能量的佳作,相反,多數文章卻類似有日本人口味。」

      我則將倍可親的政論(析為四大板塊的各類文章),與其他網站論壇作了對比:倍可親網站面對國際上的重大事件,既不刪愛黨愛國的文章,也不刪反黨反華的文章,僅從這一點看,倍可親就比強國論壇有戰略、有思路、有氣勢、有手筆接著我還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點。

      但只因為寫了這篇文章,當日有個多行不義者在跟帖里說:「把不同意見的人都趕走了,拉幫結派,用網站的名義出出版物卻把不同意見的人排斥在外,這就是烏煙瘴氣的表現

     我問他:「誰趕跑誰?誰用網站的名義搞出版?倍可親沒發生過此事。請舉實例為憑,不然就是你在搞烏煙瘴氣

     他說:「你的否認就更證實了這裡的烏煙瘴氣

       我追問:「舉例不難,何必迴避

     接著他用英語罵「白痴」。

     他這一條顯然違規,被我刪去。

     我只是發了一篇文章,標題含「倍可親政論」字樣,其概念含有本人文章所屬網站的、由無數觀點匯成的多種立場傾向,這構不成「以網站的名義」 ;再說,我的觀點被人反對,卻也有更多的人支持,這就是「拉幫結派」 ?那麼反對我觀點的人是不是就屬於另一團伙幫派?至少我未如此認為。

 

    (附文章「倍可親政論夠不上強國論壇 ?https://big5.backchina.com/blog/281424/article-194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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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9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4-4-8 05:06
倍可親網站在海外各大中文網站中確實是秉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場的,並不傾向於左或右,各派的文章都可以自由發表,並且有機會被網管推薦到首頁。 至於 「把不同意見的人都趕走了,拉幫結派,用網站的名義出出版物卻把不同意見的人排斥在外,這就是烏煙瘴氣的表現」 - 這是胡說八道。 就說寫這句話的那個人吧,他/她總是在明裡暗裡地指責俺,儘管俺從來就不理睬那個偉大人物,哈哈。  但是俺這個「不同意見的人」被他趕走了嗎? 沒有啊。 俺一不偷二不搶,不作賊不打劫,憑什麼人家說俺幾句就被氣走了? 俺又不是18歲的大姑娘,臉皮薄,害羞,哈哈!
回復 總裁判 2014-4-8 05:17
解濱: 倍可親網站在海外各大中文網站中確實是秉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場的,並不傾向於左或右,各派的文章都可以自由發表,並且有機會被網管推薦到首頁。 至於 「把不同意見
趕走還是自己走,別人是不可能知道的,但我知道「被誰趕走」這一項是不存在的,因為倍可親至少就功能而言,屬於公共網站。就算有些違反村規的、一味辱罵別人的人,要趕走他也並不為過,但是他沒走。以此人的話語邏輯推論,被趕走的都是好人,那沒被趕走的他呢,就是壞人了。
回復 笑臉書生 2014-4-8 05:17
正義感,素無正義,歪理多
回復 總裁判 2014-4-8 05:25
笑臉書生: 正義感,素無正義,歪理多
正義少,歪理多。
有時為了博取別人同情,貌似的正義出現過幾次,都是些表面上的道理,根本上屬於被包裝的虛情假意。
回復 吃喝玩樂 2014-4-8 05:43
起名」正義」還能真有正義感?既然」被趕走」,說明競爭力太差!
回復 翰山 2014-4-8 06:48
我給老總的文章拍一磚!為什麼?大家都支持,言論豈不是太單一了?而且,我確實有理由:

以前曾經有文章提起過老總,說老總是好同學,從來都是講觀點,對事不對人。結果下來就被人批判了,說老總是壞人,經常諷刺打擊進步同學!        後來,我也發現老總經常與這個正義感同學較真兒,一來一往!

我的看法,無非就是跟共產黨/國民黨互罵一樣,你罵他共匪,他罵你蔣匪,如此而已。我建議,無論誰先開頭,停下來為好!

當然,如果你們兩人挺享受這樣的一來一往,我看也無傷大雅,剋制,不說或少說「罵人」話(這個不好定義 ),也包括下面回帖。這樣也不失為網上一景!
回復 trunkzhao 2014-4-8 07:01
誰代表誰?
回復 翰山 2014-4-8 07:02
解濱: 倍可親網站在海外各大中文網站中確實是秉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場的,並不傾向於左或右,各派的文章都可以自由發表,並且有機會被網管推薦到首頁。 至於 「把不同意見
至於 「把不同意見的人都趕走了,拉幫結派,用網站的名義出出版物卻把不同意見的人排斥在外,這就是烏煙瘴氣的表現」

我認為是事出有因:
「把不同意見的人都趕走了」,大概指的是去年6.11的左派出走事件。事情是存在,但大概不是被趕走了,而是有人主動撤出,另立山頭。貝殼有沒有教訓,也許有一些,我的看法,之後已經很有改善了。只不過歷史不能倒轉。

「用網站的名義出出版物卻把不同意見的人排斥在外」,估計是指去年底出版《貝殼文學》,因為他在劍兄的黑名單上,他沒有加入的權利。我個人認為,那是個人組織的活動,所以當時也沒有開腔。我認為個人的活動有權利包括誰和不包括誰!
回復 dwqdaniel 2014-4-8 07:07
翰山: 我給老總的文章拍一磚!為什麼?大家都支持,言論豈不是太單一了?而且,我確實有理由:

以前曾經有文章提起過老總,說老總是好同學,從來都是講觀點,對事不對
這個必須澄清一下,是那個正義感一直在糾纏總裁判,而且採取謾罵等人生攻擊的手法,這也是五毛一貫採取的辦法。
回復 dwqdaniel 2014-4-8 07:08
拉黑這個人就是了。
回復 總裁判 2014-4-8 07:19
dwqdaniel: 拉黑這個人就是了。
拉黑翰山,讓我考慮考慮。
他搗蛋是出了名的,不過,常常也有他的道理。翰山可以當律師,尤其是當地痞流氓惡霸的律師,被委託的人也是人哪,翰山以壞人的人權為理由,自然有他的道理。今天他拍我一磚,我以「考慮考慮」四個字為由,就算拍還他了。我還沒拉黑過一個人,連畜生都沒拉黑過,何況翰山?
回復 dwqdaniel 2014-4-8 07:25
總裁判: 拉黑翰山,讓我考慮考慮。
他搗蛋是出了名的,不過,常常也有他的道理。翰山可以當律師,尤其是當地痞流氓惡霸的律師,被委託的人也是人哪,翰山以壞人的人權為
沒說拉黑汗衫   , 是建議你拉黑那隻戳傷正義感!
回復 總裁判 2014-4-8 07:32
dwqdaniel: 沒說拉黑汗衫    , 是建議你拉黑那隻戳傷正義感!
哈,拉黑翰山也是有理由的,是他自願當律師,其實律師是這個職業屬不安全。常常律師這個職業不名譽,但人家是收錢混飯的,現在翰山自願予以法律援助,在我這裡就罪加一等。
回復 dwqdaniel 2014-4-8 07:35
總裁判: 哈,拉黑翰山也是有理由的,是他自願為畜生當律師,其實律師是這個職業屬不安全。常常律師這個職業不名譽,但人家是收錢混飯的,現在翰山自願予以法律援助,在我
汗衫這次是來攪混水的    ,他總是在恰當的時機,恰當的機會,為這隻中傷辯護,把他一起拉黑算了,哈哈哈
回復 翰山 2014-4-8 07:37
總裁判: 拉黑翰山,讓我考慮考慮。
他搗蛋是出了名的,不過,常常也有他的道理。翰山可以當律師,尤其是當地痞流氓惡霸的律師,被委託的人也是人哪,翰山以壞人的人權為
好啊,老總,你和小達同學一唱一和對付我,。。。,看來下次還要拍磚!
回復 翰山 2014-4-8 07:38
dwqdaniel: 沒說拉黑汗衫    , 是建議你拉黑那隻戳傷正義感!
好啊,老總要是拉黑我,那就是你的責任!
回復 總裁判 2014-4-8 07:41
dwqdaniel: 汗衫這次是來攪混水的    ,他總是在恰當的時機,恰當的機會,為這隻中傷辯護,把他一起拉黑算了,哈哈哈
因為翰山一不辱罵別人,不作人身攻擊;二素有功勛,比如他和姓岳的、叫某鳥的等粉左,作過英勇鬥爭;有時他不在也怪冷清的,再說,我連誰都不拉黑,怎麼會獨獨拉翰山呢。
回復 總裁判 2014-4-8 07:45
翰山: 好啊,老總要是拉黑我,那就是你的責任!
說話要有根據,批評要注意政治(主席教導我們的),我可以清清楚楚地告訴您:
我敢於為不拉黑翰山負全部責任!
回復 翰山 2014-4-8 07:45
總裁判: 因為翰山與畜生相比,一不辱罵別人,不作人身攻擊;二素有功勛,比如他和姓岳的、叫某鳥的等粉左,作過英勇鬥爭;有時他不在也怪冷清的,再說,我連畜生都不拉黑
老總,我雖是跟你開玩笑,也是可以認真看的。如果你要是不說對方是畜生,就一來一往,哪怕用文革方式來較量,也是一景。不然,你說他是畜生,他就說你是豬狗,慢慢就升級成罵人了。

或者,就停止這種「娛樂」!    這個,北京話,叫逗悶子!
回復 總裁判 2014-4-8 07:51
翰山: 老總,我雖是跟你開玩笑,也是可以認真看的。如果你要是不說對方是畜生,就一來一往,哪怕用文革方式來較量,也是一景。不然,你說他是畜生,他就說你是豬狗,慢
你這一段我倒想拉掉。
辱罵不只對我一人,而且我又是在什麼情況下罵還的?我不可能象天安門廣場六四期間實行戒嚴的人民解放軍戰士,不可能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用法律用語來說,你這一段「反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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