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說過:人頭不是韭菜,割了可以長出來,可殺可不殺的不殺。
讀此同時有必要回顧「黨史」,當毛說「可殺可不殺」這類話時,都是在歷次大範圍的政治運動中,專政已經實行,殺人已經殺過,然後,他老人家揮揮手,大步走上台慷慨言辭,顯示共產黨人的正義感,同時維護著黨的利益,讓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組織,都不必承擔「殺人殺過了頭」的歷史責任。
即便查閱公開出版的黨史資料,都能讀到:幾乎每次運動到了後期(或往後若干時期),組織上都要公開或不公開地給予部分死者家屬,於經濟上的聊補,政治上的糾偏,名譽上的扶正,實施黨的寬大政策,顯明領袖人物的的龍恩。更讓人感到欣慰的是,到了下一次運動開始的時候,黨和國家嚴正公布黨內的、前殺人團伙的名單,讓廣大人民群眾去看報紙,大家一次又一次地發現:可殺可不殺的都被混進黨內的階級敵人殺了,於是一幡然再幡然地醒悟,高舉拳頭拚命呼喊「毛主席萬歲」!
為了證明共產黨人從來就是光明磊落,為了向人民解釋清楚「殺人又殺過了頭」的真相,每次運動總是有殺人者逃脫不了將來被殺的下場,揭曉總要待到下次運動時。但姓毛的除外,堅定的毛派毛左也除外,比如毛遠新曾指示:「(張志新)在服刑期間,這麼囂張,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活動,殺了算了」,並且在行刑時下令將張志新割喉,防止張志新喊出聲。他至今活得很不錯。
此類人是真正的毛家劊子手,所以,毛澤東這面旗幟,怎麼倒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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