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談及正部級幹部的待遇標準,在大家的討論中涉及到一些問題,現試試略答如下:
一,相關標準是否屬於黨和國家的機密?
答:不屬於。財政獨立核算的黨政正科級單位,其財務部門都備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編印的有關各級國家公務員,直至國家主席的工資標準和休假、醫療、公務食宿、車貼等費用報銷標準的手冊(其中不含配房、用車等因時另行規定的內容)。但實際上,如果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標準,這整個國家的公務活動是無法運轉的,因為對副部級、廳局級的待遇,明文規定得很低,如廳局級出差的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天最高不超過220元。部級單位財務部門的報銷標準,除按上述手冊之外,另由財政部的名義,通過國務院或中辦頻發的標準,常常還有緊急通知或規定下達,而且文件是有密級的,比如配房等,對外不公開。
二,軍長、軍政委有否資格享受正部級待遇?
答:沒有資格。軍隊集團軍、各省軍區的首長職務,相當於副部級,軍銜為少將,至多中將。正部級相當於上將軍銜或相應職務,如四總部,各大軍區等。但軍隊的財務核算獨立,經數次全軍財務大檢查,重點是檢查各級軍官的生活費用開支、公務出差的費用報銷問題,以及家屬住宅的超標問題,均草草收場,除極個別高官因貪污受賄而法辦之外,其他皆不了了之。
三,還有那些人可以享受正部級待遇?
答:離退休時被確定為享受正部級待遇的那些老年幹部。但須說明的是,在位與不在位大不一樣。如果在位者在中央領導同志的關心下,其待遇在一定的時間段里,可以和中央領導同志一樣,比如坐包機、醫療報銷範圍等。而且不到級別的在位者,如錢學森、宋祖英、鄧亞萍等另類特殊貢獻者,都可以享受到此待遇。
四,如何看待事實上的正部級待遇享受?
答:文革和文革前,此享受不明顯,不突出、不普遍,原因除了幹部們仍恪守傳統道德和紀律規定之外,無離休幹部待遇這項內容。文革后,正部級待遇猛增,為人民服務的面紗徹底掀開,為達到革命的最終目的,無數老幹部使出了他們最後的拼勁,以致於從中央到地方,都成了老幹部局,以應付這些早已不是高官,卻更為厚祿的卸甲歸田者。雖然以1938年前參加革命為限的三八式幹部,在未來的五年內將死光光,但事實上的正部級待遇,在全黨全軍全國,多年來仍經久不息地遍地鋪開,享受者不計其數。
各級黨政的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的行政開支,為幹部享受的主要來源,早已成了合法開支。比方說,縣級一般都有三星級以上賓館,省部級都有五星級賓館,如上海的錦江、衡山、興國、太原等,都是五星級,歸屬於某個國企集團管理,除做門市之外,還負責接待外省市和中央各部委來滬幹部。上海乾部外出,也分別由各地的接待辦負責安排食宿。這樣禮尚往來式的公務接待,財務帳上不會有過度消費的記錄,但每年各地接待辦的行政費用開支,都是天文數字。
另一個大頭是每個黨政單位的公費醫療費總額中,有按比例留存的自管經費,規定每年有結餘須上繳,這就是年年零用錢不斷,年終突擊花錢的緣由所在。如何向正部級待遇靠攏?細說有:家屬樓,餐飲,滋補品,用車,旅遊和出國游,高幹病房。僅以滋補品為例,冬蟲夏草、鹿茸燕窩人蔘,只需銷售方出具以中藥為名的發票,單位一把手簽字,財務部即可報銷。
各級幹部,只要手中有權、小金庫有錢,工作中有理由,即便是正科級,都能享受到正部級的部分或全部待遇,且絕不會被雙規,至多偶遇持朝廷令箭的審計專員,加上運氣不夠好而吃到一張永遠不必出庭的「告票」,最壞的結果就是讓秘書往上寫個檢查報告,只要把本單位(地區,部門)業績寫在前面,花費理由寫在中間,後面表示認識水平將提高,各個關口將把牢,最後發誓將把本單位(地區,部門)重中之重的工作做好。這樣就能保證不必退款,保證和諧安定,保證太平無事。
我黨體制從表面看來象金字塔,層層疊疊,其實是只有一個或幾個人在垂直操縱,然後按照下面的百官,千官,萬官的出力大小、聽話程度,一層層發放報酬。其待遇主要是津貼,工資單是作為給全國民眾障目的一葉。比如部長的工資,還不如進城賣地溝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