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話長。
本來不想就陳光誠的話題單獨發文。在三丫老豆的文章里我話說了一半,另一半忍住沒說;剛讀完oneweek的文章跟貼時,我想到的也是那位領導質問記者的話:你是為黨說話還是為老百姓說話?但想想這個話題大家已經說得太多了,再說多了也沒什麼用,就不想再跟貼了。沒想到轉了一圈回去,看到解濱的跟貼還是把這話說出來了,俺也就忍不住再啰嗦幾句。
其實,評論任何同一件事,不同的人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除了個人閱歷、見識不同,更重要的就是角度立場不同。不管是出於現實利益原因還是歷史血緣因素,只要選邊站在矛盾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結論自然迥異,這個很正常。
比如訪民被抓被打被關黑監獄精神病院,同情訪民者可以指責政府的不做為和違法亂做為;支持黨國者可以指責訪民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和諧穩定:為什麼不走正常渠道去法院?如同那個著名典故:沒飯吃餓死了,為什麼不吃肉糜?
所以,對陳光誠事件的評判不必多談。我重點說說最近村裡出現的具有典型代表意義的、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好像別人很難反駁的兩個似是而非的論調:
1,(這個意思在老豆的文章跟貼里說過)套用黨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話說就是:用民主做擋箭牌。說什麼既然講民主,就不能對他人實行道德審判。好像民主了,就沒有是非觀念沒有道德標準了。
按此論調,美國這麼講民主人權的國家,柯林頓和白宮女實習生「那點事兒」,本來純屬人家總統大人的私事,又沒犯法,結果一眾政客屁民和媒體輿論卻高舉道德大棒、完全不講民主幹涉人家的人權,弄得總統大人被彈劾、被迫在電視上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這種道德審判行為是不是違背了美國的民主精神?
2,用自由做擋箭牌。說什麼既然講自由,那就不能搞一言堂,要允許質疑、允許有不同聲音;不能批評質疑、不能對不同聲音進行道德評判,云云。
沒錯,思想言論自由,就是允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想看法觀點言論(違法除外),但是,還有更進一層的意思,就是批評甚至指責不同觀點言論的自由(比如國會辯論吵得很兇)。這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一部分。
與民主同理,自由也不等於就沒有是非觀念沒有道德標準了。國會吵來吵去,最終無非就是兩種結果:是(通過);非(否決)。
結論就是:民主自由和有道德觀念有是非標準並不矛盾,更不對立。所以,在民主自由社會包括貝殼村裡,進行道德評判評論是非善惡都是正常現象,不是不民主,不是一言堂,更不是專制思維獨裁思想。
當然,不論是出於現實利益原因還是歷史血緣因素,堅定地支持黨和政府的任何做法,堅決反對別人進行道德評判評論是非善惡,都非常可以理解;而對那些不管和現實利益原因還是歷史血緣因素都不沾邊、但卻堅定地站在強勢一邊指責弱勢的赤膽忠心者,我致以崇高的敬禮!對指責別人幼稚、以為別人都不懂、只有自己看懂了兩國政客把戲的精英表示由衷的佩服!
村裡因為陳光誠已經正經吵了好一陣子了(還不算那些不正經只是來狂轟濫炸的),這也正是貝殼村民主自由的體現。但如trunkzhao同學所言: 「看著辯論激烈,其實都是一堆廢話,雞同鴨講,毫無效果」。
所以,俺向習主席保證:俺再也不對此事發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