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共和制就是建立在法律原則和客觀標準基礎上的政治制度,共和
國的內部衝突是通過求助於國家的基本法也就是憲法來解決。憲法中列舉的法律條文是最終的權威。民主制是建立在主觀標準基礎上,建立在「主流輿論」或「群眾
情緒」的流動沙丘上。民主國的內部衝突首先是靠激勵選民來解決,其次是求助於群眾、求助於無休止的選舉、公民投票、全民公決等。群眾的衝動是最終的權威。
你知道嗎?「中華民國」從來就沒打算成為民主國家。是的,一個被稱為「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的國家從來就沒有打算成為民主國,而是要成為名字所隱含的意義共和國。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實際上這一點都不奇怪。真正讓人吃驚的是很少人認識到這個事實,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民主和共和的區別是什麼。
美國的締造者們知道民主制和共和制的區別。他們非常清楚。當本傑明·富蘭克林在1787年制憲會議結束后離開獨立廳的時候,一個旁觀者對他喊到「喂,
博士,我們成立的是共和國還是君主國?」
富蘭克林回答說「共和國,如果你能保持的話。」請注意富蘭克林沒有說「民主國,如果你能保持的話。」為什麼不?因為民主恰恰是富蘭克林希望美國人要竭
力避免的東西。
現代的「民主支持者」喜歡把自己描述為捍衛美國締造者政治理想的英勇戰士,這真是多大的諷刺啊。他們從來就沒有明白美國締造者對民主的真正看法。要理
解美國締造者對於民主的真正觀點,請參考下面一些語錄。
「民主是兩隻狼和一隻羊投票決定午餐吃什麼。自由是全副武裝的羊來對抗投票。」——美國革命領袖本傑明·富蘭克林
「民主是政府所能擁有的最邪惡形式。」
——美國革命的倡導者,《常識》作者托馬斯·潘恩
「我們是共和政府。真正的自由從來不能在專制主義或者民主的極端形式中找到。民眾協商的古代民主從來不具有好的政府形式。其本質是暴政,其形象是畸
形。」
——喬治華盛頓時期的財政部長,《聯邦黨人文集》作者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民主從來不能長久。很快它就浪費、耗盡和毀滅自身。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不是自我毀滅的民主。」
——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
「我們或許仍然安全地相信美國人的大部分再過很多年仍然是相信共和國的人。」
——美國第三任總統,《獨立宣言》作者托馬斯·傑斐遜
「民主一直是動蕩和對抗的場所,從來不能和個人安全和財產權利相適應,從總體上看壽命短,往往是暴死。」
——美國第四任總統,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
「從前時代的所有經驗顯示在所有人類政府中,民主是最不穩定,最動蕩和最短命的。」
——美國第六任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
「制衡的共和與民主之間的差別就像秩序和混亂之間的差別一樣。」
——1801-1835年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馬歇爾
你是否感到目瞪口呆?你不應該感到吃驚。美國締造者是有遠見的政治哲學家,他們遭遇的是難以想象的艱巨任務。他們的任務不僅要創建一個新國家而且是要
創造一種新的政府形式。他們勤奮地鑽研歷史來弄清該怎麼辦。歷史告訴他們要做什麼。但是更重要的是,歷史告訴他們不要做什麼。歷史告訴他們不要採取民主這
個曾經嘗試過的最糟糕形式。民主制和共和制的區別是什麼呢?究竟是什麼東西讓美國締造者如此憎惡民主呢?簡單地說,共和制就是建立在法律原則基礎上的政治
制度。相反,民主制是建立在群體原則基礎上的政治制度。共和制是建立在客觀標準基礎上的政治制度,正如根據法律字面意義的成文憲法所體現的那樣。共和國的
內部衝突是通過求助於國家的基本法也就是憲法來解決。憲法中列舉的法律條文是最終的權威。
相反,民主制是建立在主觀標準基礎上的政治體制,建立在「主流輿論」或更好的名稱「群眾情緒」的流動沙丘上。民主國的內部衝突首先是靠激勵選民來解
決,其次是求助於群眾、求助於無休止的選舉、公民投票、全民公決等。群眾的衝動是最終的權威。
考慮到美國締造者對於民主的厭惡,我們對美國憲法沒有一處明確指出「民主」的詞語,相反規定「美利堅合眾國應該保證每個州都實行共和的政府形式」不應該感到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