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如果查清這篇文章上提供的人員名單及律師事務所的背景,大家就會明白為什麼中國會有黑 ...

作者:新手登陸  於 2011-4-23 00:3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中國的法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如果查清這篇文章上提供的人員名單及律師事務所的背景,大家就會明白為什麼中國會有黑社會了!

那些列出的律師事務所,都是原來中央政法系統的頭頭腦腦或其子孫開辦的,那些律師都號稱是中國的打撈隊。從某種角度看,那些人比一些貪官還壞!

李庄案大轉折有預兆 北大教授賀衛方:必須追究重慶公檢

  毫不亞於律政大片中的精彩劇情,舉世關注的李庄案第二季,一波三折,峰迴路轉。

  據重慶華龍網消息,422日,上周五,重慶檢方當庭提出對李庄撤回起訴,獲得重慶市江北區法院裁定準許。這意味著,李庄被控妨害作證罪的漏罪案出現了大轉折。

  不同尋常之訴

  當天為時隔一日後的繼續開庭,上午930分,庭審準時開始,持續僅三分鐘即休庭。在這三分鐘時間內,公訴人提出,辯方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控方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庄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因為證據發生變化,導致認定李庄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檢方決定撤回起訴。

  經過近一小時休庭后,審判長當庭宣布了評議結果,裁定準許檢方撤回起訴,同時告知被告人李庄,他對該裁定有上訴權利。

  檢方撤訴的消息令場外觀眾大為意外。不過,這個大轉折並非沒有跡象。

  此案419日、20日兩天連續開庭。20日庭審結束前,控辯雙方進行了兩輪辯論后,經過近半小時休庭,在下午350分左右繼續開庭,審判長詢問公訴方、辯護人以及被告人有無新的觀點,三方均表示沒有,審判長隨即宣布休庭,並稱422日上午930分將繼續開庭審理。

  很多熟悉刑事訴訟程序的法律人,發現了其中微妙之處。20日下午休庭前,法官並未讓被告人做最後陳述,而22日並不是公開宣判,這種情況並不常見。

  外界無從知曉,那半個小時的休庭過程中發生了什麼,而之後的庭審進展也將難以預料。在網路輿論平台上,有人猜測檢方是不是還有後手,也有個別觀點提到檢方撤訴,但被斥為幼稚的樂觀

  實際上,李庄案第二季從一開始,就充滿了種種不同尋常之處。

  李庄案是重慶打黑行動的重要分支。20091210日,重慶市公安局以李庄在代理重慶龔剛模涉黑案中涉嫌偽證犯罪為由,對其立案偵查,至20102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半,案件只用60多天即走完全部法律程序,有關罪與非罪,以及程序合法性的爭議,引發廣泛關注。

  李庄案成為近年來最具爭議的律師偽證罪案例,對中國律師制度、刑事訴訟制度,都產生重大影響;法律界、法學界將其看做影響中國法治走向的標誌性事件。

  就在李庄即將刑滿恢復自由前夕,2011329日晚間,重慶市政府新聞辦發布了李庄被追究遺漏罪行的消息,稱李庄案宣判后,重慶司法機關接到多起舉報,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消息稱當地公安機關已偵查終結,案件已移送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這被外界稱為李庄案第二季。

  41日晚,重慶華龍網發布了具體的涉案信息,李庄被控涉嫌兩項漏罪——合同詐騙和妨害作證。消息稱,李庄在重慶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採取欺詐手段騙取當事人財物,涉嫌合同詐騙罪。此外,還有上海、遼寧、四川等省市案件當事人舉報李庄違法犯罪,經偵查,李庄在遼寧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誘證人出具虛假書面證言,在上海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誘證人改變證言,出庭作偽證,涉嫌辯護人妨害作證罪。

  知情人士曾向財新記者透露,重慶本地刑事案件即為龔剛模案,遼寧案件即為朱立岩涉黑案,是早先李庄代理過的一樁發生於遼寧的舊案。2008年間,在遼寧省遼陽市的一起涉黑案中,被告人朱立岩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該案后被發回重審,李庄隨後成為朱立岩的辯護律師。李庄在為朱立岩辯護時的表現一如既往地強悍。

  隔一日,江北區檢察院即宣布對李庄漏罪案已審查終結,並於當天向重慶市江北區法院提起公訴。

  不過,檢方向法院提交的起訴書中,去掉了警方起訴意見書中指控的合同詐騙一項,只有妨害作證罪一項,且只涉及李庄在上海一案,未提遼寧一案。

  檢方指控的李庄所謂遺漏罪行,發生於2008年。當年6月,時任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李庄在上海為刑事被告人孟英擔任辯護人。孟英實為朱立岩前妻,李庄因代理朱立岩案而認識孟英。

  孟英被控侵吞他人投資款,將其中50萬元划入個人賬戶用以歸還借款,涉嫌挪用資金罪。這筆總計達100萬元的投資款原屬徐麗軍所有。檢方指控,李庄為了幫助孟英開脫罪責,以幫助徐麗軍索回投資款為名,引誘、教唆徐麗軍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將投資款說成徐對孟英的個人借款。

  一如第一季中,李庄案第二季引發法律界、法學界的震驚。不過,經歷過之前李庄案后的律師界警示教育運動之後,很多律師已經噤若寒蟬。甚至,是否有必要律師為李庄做辯護,或者誰將出庭為李庄辯護,都成為熱議的問題。

  來自北大法學院教授賀衛方的一封題為為了法治,為了我們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致重慶法律界的一封公開信,對法治的理想正在淪喪表達了痛徹之情,成為學界和業界的代表性聲音。

  最終,來自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的楊學林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的斯偉江,出庭為李庄擔任辯護人。李庄前案辯護律師之一、來自浙江京衡律師集團的陳有西,則通過微博播報案件審理進程。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北京市吳欒趙閻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思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許蘭亭、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秘書長李肖霖、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青松、北京魏汝久律師事務所主任魏汝久,以及陳有西等法學界、法律界代表人則組成了李庄案法律顧問團,人稱法律界超豪華陣容

  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另一位李庄前案辯護律師此番並未出面,是因為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自身已成刑事調查對象

  儘管檢方並未對李庄涉嫌合同詐騙罪提起訴訟,但419日上午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開始時,有部分不明身份人員在法院門口打出各種橫幅,要求徹底剷除黑心律師,並稱李庄等人騙取其130萬元巨款。



  2011422日上午930分,李庄漏罪案準時開庭,公訴人稱,辯護人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公訴方所舉示的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庄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本案證據發生變化,導致認定李庄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公訴方決定撤回起訴。最終法院同意檢方撤訴。

  針對檢方這一舉措,賀衛方發微博表示應該追究重慶檢方的法律責任。

  賀衛方:必須追究重慶公安局故意構陷冤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法律責任。必須追究他們專案組的決策者和李軍等承辦人的濫用職權罪的刑事法律責任。必須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平反李庄第一季的冤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不應當再如此麻木和熟視無睹。否則無以懲戒那些違法亂紀者。他們以後還會繼續荼毒百姓。這種現象不只是重慶有,其他地方照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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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1-4-23 11:59
   這種現象不只是重慶有,其他地方照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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