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來中國落馬的副部級以上
高官名錄(117名)軍隊高官(8名)
原黨和國家領導人
陳希同: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1995年4月,引咎辭職;1998年7月31日,以貪污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成為建國以來因經濟犯罪而受到法律嚴懲的黨政職務最高的幹部。被關押於秦城監獄。2006年,獲「保外就醫」出獄。
陳良宇: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2008年4月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被關押於秦城監獄。尚未獲減刑、假釋,或保外就醫。
成克傑: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中央委員,2000年7月31日,因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關押於秦城監獄。同年9月14日,被執行死刑。成為建國以來因貪污罪名被處決的最高級官員。
原國家部委正部級幹部
沈 圖:原民航總局局長、中央委員,1987年7月14日,因以權謀私被撤銷其中央委員職務。1993年1月病逝。
高 嚴:原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前吉林省省長、雲南省委書記。2002年9月在其任上「神秘失蹤」,有媒體報道稱其已逃至澳大利亞。2003年11月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
田鳳山:原國土資源部長、黑龍江省省長,中央委員。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賄賂以及禮金,摺合人民幣503萬元,2005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開除黨籍。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陳同海:原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涉嫌貪污、腐敗、個人生活作風問題,2007年6月22日被「雙規」、並移送司法機關。
于幼軍:原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前山西省省長、中央委員,擔任深圳市長期間利用職權,為其親屬獲取巨額利潤,2008年9月被免職,留黨察看兩年。
朱志剛:原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委員會主任,前財政部副部長,2008年10月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雙規」。
原省、市、自治區正部級幹部
倪獻策:原江西省委副書記、省長,1987年5月因徇私舞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開除黨籍。被關押於江西省宜春市某監獄。這是建國后第一位走上法庭的省長,「刑上省部級」的紀錄由此開始。
梁 湘:原海南省委副書記、首任省長,1985年被免去深圳市長、市委書記。1988年復出任海南省委副書記、首任省長,1989年9月14日再次被撤職,涉嫌以權謀私。1998年12月13日,在「長期審查」中於廣州病逝。
程維高:原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央委員,2003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李嘉廷:原雲南省委副書記、省長,2003年7月9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劉方仁:原貴州省委書記、中央委員,2004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是中國改革開放后第一個走上法庭的省委書記。
張國光:原湖北省委副書記、省長,中央委員,前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瀋陽市委書記,涉嫌「慕馬案 」,2004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韓桂芝:原黑龍江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2005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宋平順:原天津市政協主席、市委副書記,2007年6月3日自殺身亡。中紀委調查稱其包養情婦,濫用手中權力,為情婦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被開除黨籍。
陳紹基:原廣東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2009年4月,因嚴重違紀被「雙規」、免職,現關押於秦城監獄。
原國家部委副部級幹部
羅雲光:原鐵道部副部長,1990年因收受賄賂立案偵查,因在規定期限內自首,被免於起訴。
徐鵬航:前國防科工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0年10月因違紀收受股票被「雙規」、撤職,留黨察看2年。后出任國防科工委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張辛泰:原鐵道部副部長、中央候補委員,1992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李效時:原國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3月以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邊少斌:原民航總局副局長,1997年8月因受賄被「雙開」。
魯家善:原中國交通銀行副行長,1998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金德琴:原中信公司副董事長,前中國銀行行長、中國人民銀行國外業務局局長,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李大強:原神華公司副董事長,前湖北省副省長,2000年9月以違法違紀受賄被「雙開」。
吳文英:原紡織總會會長、中央委員,2000年10月因違紀收受股票被撤職,留黨察看。
李紀周:原公安部副部長,2001年10月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王樂毅:原海關總署副署長,2001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查克明:原華能公司副董事長,前電力工業部副部長兼任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2001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鄭光迪:原交通部副部長、中央候補委員,2002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迄今未獲減刑及假釋。
朱小華:原光大公司董事長,2002年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王雪冰: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曾任中國銀行董事長、行長,中央候補委員,2003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劉金寶: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2005年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林孔興: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理事長、華中電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副部級待遇。2005年9月,因受賄罪被判刑13年,其妻王萍也因受賄罪被判刑11年。
厲建中: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航天一院)第八任院長、航天功臣,2004年3月被「雙規」,2006年3月7日因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尚未獲減刑,或保外就醫。
張恩照: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中紀委委員,2006年11月3日,以受賄罪判處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迄今沒有減刑,沒有假釋。
邱曉華:原國家統計局局長,2007年1月23日涉嫌經濟問題,以重婚罪被「雙開」、判刑。2007年2月到2008年2月在秦城監獄服刑。2008年6月起,復出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高級研究員。
鄭筱萸: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07年7月因受賄、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死刑,關押於秦城監獄,同年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孫鶴齡:原農業部總經濟師兼財務司司長,享受副部級待遇。涉嫌中國證券史上最大的財務造假案「藍田造假案」,2007年12月20日,退休8年後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黃松有: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2008年10月被「雙規」、免職,接受調查。他是建國以來因涉嫌貪腐被查處的最高級別司法官員。
王 益:原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證監會副主席,因涉嫌受賄罪於2009年1月22日被批捕。2月4日,因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行為嚴重違紀,被「雙開」。
鄭少東:原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因涉黃光裕案,2009年1月被「雙規」,后被撤職。
原省、市、自治區副部級幹部
洪清源:原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1987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托乎提·沙比爾: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1989年9月因受賄、腐化墮落被撤職開除黨籍。
楊匯泉:原湖南省副省長,1989年,在湖南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代表們就清理整頓公司的問題提出質詢案。負責此項工作的楊匯泉被代表質詢后,以506票贊成、162票反對、98票棄權被罷免。這是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起質詢案,史稱「共和國質詢第一案」。
韓福才:原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11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馬烈孫: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1994年因教派衝突指使殺人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王寶森:原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1995年4月因經濟犯罪畏罪自殺。
平義傑:原河北省高法院長,1995年5月因違紀被撤銷黨內外職務。
陳水文:原湖北省副省長,1995年7月因違紀炒股被撤職,現任湖北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
歐陽德:原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韋澤芳: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鐵 英:原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黃紀誠:原北京市政協副主席,1997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李恩潮:原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委常委、紀委書記,中紀委委員,1997年因受賄被查處,開除黨籍。
辛業江: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於 飛:原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0月因以權謀私被開除黨籍。
姜殿武:原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1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徐炳松: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常 征:原貴州省政協副主席,1999年7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孟慶平:原湖北省副省長,1999年1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孫小虹:原雲南省高法院長,1999年12月因嚴重違紀被撤職,2003年出任省外貿廳長兼黨組書記。
胡長清:原江西省副省長,2000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同年3月8日,在南昌市北郊刑場被槍決。
陳 忠: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2000年2月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朱 川:原遼寧省副省長,2000年4月因嚴重違紀,被留黨察看二年。
王式惠:原重慶市政協副主席,2000年5月因玩忽職守被「雙開」,未追究刑事責任。
周文吉: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長,2000年8月因以權謀私被「雙開」。
許運鴻:原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0年10月以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王慶錄: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濫用職權、收受賄賂,並縱容、默許妻兒大肆收受巨額錢財。2001年2月,被「雙開」。
慕綏新:原瀋陽市市長,2001年10月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2年3月患癌症死亡。
丘廣鍾:原福建省副省長,2001年11月被罷免職務,原因不詳。
石兆彬:原福建省委副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2年3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現保外就醫。
劉知炳:原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秦昌典:原重慶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以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田鳳岐:原遼寧省高法院長,2003年5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叢福奎: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2003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王懷忠:原安徽省副省長,2003年12月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原關押於秦城監獄,2004年2月12日在濟南庭審后,被立即執行死刑。
麥崇楷:原廣東省高法院長,2003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柴王群:原雲南省委宣傳部長,2004年3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關押於雲南省第一監獄。
潘廣田: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劉長貴:原貴州省副省長,2004年4月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吳振漢:原湖南省高法院長,2004年6月因違紀並涉嫌犯罪被「雙開」,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王鍾麓:原浙江省副省長,2004年8月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張秋陽:原黑龍江省委常委、秘書長,「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職。黑龍江遭遇了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人事震蕩。
付曉光:原黑龍江省副省長,「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並自動辭去副省長。
范廣舉:原黑龍江省人大副主任,「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並自動辭去省人大副主任。
徐衍東:原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牽涉韓桂芝案,被組織定性「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並自動辭去省高院院長。2005年被「雙開」。
徐 發:原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牽涉韓桂芝案,被定性為「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並自動辭去省檢察院檢察長。2005年被「雙開」,同年8月13日,跳樓自殺。
劉克田:原遼寧省副省長,2005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阿曼·哈吉: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2004年10月被「雙開」,涉嫌受賄,2005年11月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不公開審理此案,並未當庭宣判。后再無消息。
張 凱:原廣東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張宗海:原重慶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05年5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呂德彬:原河南省副省長,2005年9月因買兇殺妻被判處死刑。
王昭耀:原安徽省委副書記,2005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撤職,2007年1月12日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陳維席:原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職被撤職,降為正廳級巡視。
王厚宏: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常務副省長,2005年10月因違紀自動辭職,並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
徐國健:原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2006年1月24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廈門看守所,後轉至秦城監獄。
丁鑫發:原江西省檢察院檢察長,2006年1月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何閩旭:原安徽省副省長,2006年6月因涉嫌腐敗被「雙規」,2007年12月28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劉志華:原北京市副市長,2006年6月因生活腐化墮落被撤職立案審查,2009年1月21日終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先後被關押于衡水看守所、秦城監獄。
單 平:原天津大學校長,2006年7月14日被撤職。11月,因存在嚴重失職錯誤,造成重大損失,被罷免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撤銷其擔任的天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
荊福生:原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2006年7月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雙開」,2007年9月14日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李達昌:原四川省副省長,2003年7月從副省長退下后,擔任西南財大教授、博士生導師,有「博導省長」之稱。2006年4月以濫用職權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侯伍傑:原山西省委副書記,2006年9月18日,以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此前已被「雙開」。
王有傑:原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7年1月19日以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后換押湖北沙洋縣廣華監獄。
劉維明:原廣東省副省長、省政協常務副主席,2007年1月22日,因嚴重違紀,導致約1.6億元國有資產流失,被罷免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此前已被「雙開」。
朱作勇:原甘肅省政協副主席,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07年1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段義和:原濟南市人大主任,2007年8月23日,因故意殺人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終審被判處死刑。此前被關押于山東省第一監獄、淄博市看守所。
龐家鈺:原陝西省政協副主席,2007年因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孫 瑜: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貪污、收受巨額錢款、生活腐化。2007年11月,被「雙規」、免職,2008年10月,被「雙開」。
李寶金:原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2007年12月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王武龍:原江蘇省人大副主任,2008年1月31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杜世成:原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8年2月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陳少勇:原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2008年7月被「雙規」,2009年1月中紀委立案偵查,其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生活腐化,被「雙開」。
米鳳君:原吉林省人大第一副主任、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2009年3月,涉嫌受賄、違規批地及生活作風問題,長期嫖娼,被「雙開」。
王華元:原浙江省紀委書記,2009年4月,因嚴重違紀被「雙規」、免職。
文 強: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2010年5月13日被判受賄1211萬元、包庇縱容5個黑社會性質組織、1044萬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強姦,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0年7月7日,文強被執行死刑。
解放軍系統
孫晉美:原海軍北海艦隊航空兵副司令員,少將,1990年因受賄被「雙開」、逮捕。
邵松高:原第38集團軍政委,少將,1996年因貪污受賄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劉連昆:原總後勤部軍械部部長,少將,1999年8月因間諜罪被處死刑。從1992至1999年為台灣軍情局工作,被認為是中共建政50年來最嚴重的間諜案。
姬勝德:原總參謀部二部部長,少將,國務院副總理姬鵬飛之子。2001年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肖懷樞:原蘭州軍區副政委,中將,2003年被停職接受「雙規」,海外媒體曾報道其因貪污被判刑14年。這是建國以來中國軍隊系統中因經濟問題治罪的最高級別的將領。
劉廣智:原空軍指揮學院院長、蘭州軍區空軍副參謀長,少將,2004年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
王守業:原海軍副司令員,中將,全國人大代表,2006年4月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廖伯年:原北京軍區空軍副司令員,少將,處理結果不詳。
谷俊山: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勤部副部長、中將,2012年1月因違紀被免職,正在接受調查。